1. 農村拆遷賠償樓房,父母如何給子女分配的問題
《物權》規定:物權是支配權,物權是權利人直接支配的權利,即物權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標的物直接行使權利,無須他人的意思或義務人的行為的介入。
父母健在拆遷賠償款是父母的財產,賠償款屬於他們所有,你父母健在。在父母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具體怎麼分配由父母決定,包括所有權。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動產,理應由父母所有,依法享有佔有、使用。
但是如果父母不在了,賠償款作為遺產分配,按法定繼承分配,即兒子與女兒享有同等的繼承份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章法定繼承規定: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子女在外農村父母如何安排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條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民事關系,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
本法所稱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章遺囑繼承和遺贈: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2. 關於農村父母如何教育子女的問題
在農村,家長一般都較忙,且家長受教育程度低,素質不高,因此對子女的教育缺乏正確的認識,以為教育子女是學校的事情。即使重視對子女的教育,但教育缺乏系統性及良好的教育方法。子女出現問題就以簡單粗暴的方法,打罵處理,結果造成父母與子女關系冷淡,思想溝通有障礙。學生由於欠缺有效的家庭教育,思想行為都受到影響,養成不講禮貌,做事沒耐心,與人交往態度橫蠻、粗暴或呆板,情緒焦慮,無所適從等不良習慣,對學生的身心發展,學習態度,學習成績等都帶來不良影響。
為人父母,大都希望子女成龍成鳳。因此,對孩子的學習成績格外關心,並以考試成績的高低來評價子女的學習好壞,甚至不惜用一些強硬的手段來逼子女學習,結果造成孩子心理負擔過重,產生厭學、怕學情緒,嚴重的還會逃學,甚至為了不佳的分數而自殺。
針對上述分析,有必要通過家長學校來指導家長端正教育思想,改變教育方法及評價子女的標准,以期配合學校教育好學生,促使學生全面發展,促進素質教育的實施,大面積地提高教育質量。
一、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思想。
家長在教育子女時往往只把注意力放在白紙上的一個黑點上,沒有注意到大片的白色,大片的光明。看到學生子女的一小點錯誤就誇大其詞地大聲訓訴。極大地傷害了子女的自尊心,使教育效果大打折扣。學校通過家長學校來對家長進行「賞識」教育,使家長認識到:「哪怕天下的人都看不起你的孩子,做父母的也應該眼含熱淚地欣賞他,擁抱他,贊美他,為他自豪。」認識到:賞識教育本質就是「看得起」。孩子心靈深處最需要的也是賞識。
二、糾正不正確的教育方法。
上面已經提到了農村家長教育子女一般用簡單粗暴的方法,以為棍棒出孝子。針對這種不良的教育方法,在家長學習班上,首先指出這種方法是不對的。21世紀的兒童,他們通過電視、廣播、報刊、互聯網、與成年人交往等途徑掌握了很多的知識,他們不再像他們的父輩孩時那樣見識少,而是見識多了,想法也不再單純了,對別人的意見不是盲目服從。他們受中國傳統的「三從五德」教育極少,因此,他們對父母的要求並不是無條件地接受。因此,家長若不顧子女的想法、感受而強加自己的意見、觀念給子女,強迫子女按自己的要求去做的話,子女會有意見的,有的應付完成,有的故意反方向而為之,久而久之,會產生逆反心理。他們不再理會家長的意見了,即使家長的意見是對的,其結果卻不是家長所期望的。指出棍棒教育,粗暴說教為什麼不對之後,其次就要指導家長用良好的教育方法教育子女。
三、轉家長式教育方法為朋友式教育方法。
家長和子女的年齡雖然相差二、三十年,但只要家長以孩童的心態來與孩子交往是能夠和子女相處得好的。平時,要多抽空與孩子談心,談學習,談生活,談理想,談論學校和各種活動和社會的各種現象。假期多與孩子活動,與其一起游戲,帶子女外出活動。如逛書店,游公園等。要鼓勵孩子把心理話與父母交談。只要平等對待,相信孩子是接受家長的要求和教導的。
對孩子提出的要求,合理又有能力的應盡量滿足,不合理或合理而條件不具備的要堅決說「不」,還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用商量式的口韻與孩子交談,使之明白道理,放棄不正當的要求。孩子貪新厭舊,好奇,好攀比,見到好玩的玩具好吃的零食就想買,見到別的小朋友有的東西自己也想擁有,於是就會向家長或祖父輩提出各種要求。家長覺得不合理的就要堅決說「不」,耐心說服。還要教育爺爺、奶奶也要這樣做,使教育保持一致性。爺爺、奶奶出於對孫子、孫女的疼愛,極易滿足孩子的要求,長此以往,就會養成任性以自我為中心的不良性格。
四、改變評價子女的方法及標准。
幾千年的封建教育使「應試教育」根深蹄固,當然家長也深受其害,很多家長又將「應試」的思想繼續加害於子女。他們對子女學習得好壞就全看考試的分數了,隨著素質教育的深入實施,這種評價標准顯然是不合潮流的,是不正確的。針對這情況,家長學校就要向家長灌輸素質教育的思想,讓家長全面正確地評價自己的子女。學生的考試成績只是學生學習成果的一部分,家長還應看到孩子的為人態度,處事方式,交往能力,特長發展,行為習慣、人格是否健全等。考試分數高並不代表孩子將來成就就大,只有綜合素質好的孩子才能適應未來社會激烈的競爭,才能適應知識經濟信息社會的要求,才能立足社會,取得較好的成就。
為了使孩子的綜合素質得到提高,家長首先不要把分數高低作為評價孩子及獎懲孩子的唯一標准,而是看全面素質是否得到提高。其次要鼓勵孩子多參與學校、班級的工作,培養孩子各方面的能力,多與別人交往,培養良好的交際關系,提高交住能力。多看課外書,培養多方面的興趣,全面擴闊孩子的知識面。以促進孩子全面素質的提高。
http://www.fzzxs.com/zxs/newsmain.asp?id=465看看
3. 農村父母和子女戶口在一起有兩處房子怎麼確權
只要來兩處房子是經源過合法審批的,就都可以辦理土地確權頒證(子女分家兩處房子是很正常,但你們戶口又在一起),根據這次土地確權政策規定,因為歷史原因造成的一戶多宅,在土地確權中可以(承認現實)給予登記,並在以後一段時間一一消化。
也就是說你們這種情況,已經事實上構成一戶多宅,你家只能選擇一處宅基地房子(房間不夠住,可以申請翻蓋),另一處房子可以有償賣給其他村民(有申請宅基地資格的),或者在房子不可居住(危房或者倒塌)狀態,由村集體收回宅基地重新利用。
4. 農村子女和父母應如何分戶
你這話說反了,應該先有房產證,派出所才能給你辦理分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第十七條和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的規定,公民分戶應按如下規定辦理: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農村分戶的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分戶手續辦理:
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5、由原戶主與當事人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上述證明及資料,共同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分戶手續即可。
5. 我是北京戶口,父母是外地農村戶口,他們能否投靠我,辦理北京戶口
外地農村戶口父母想要投靠子女落戶北京,只要沒有外地戶口的其他子女,是可以辦理的。
公安部《關於解決當前戶口管理工作中幾個突出問題的意見》規定:凡在城市有合法固定住房、合法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已居住一定年限並符合當地有關規定的,可以准予在該城市落戶。
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非農戶條件:
一、無業老人投靠子女入戶條件:
1、申請人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夫妻需同時申請);
2、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
3、被投靠人為本市非農業戶口;
4、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離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條件:
1、夫妻均達離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
2、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
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5)子女在外農村父母如何安排擴展閱讀
北京戶口落戶政策是什麼
一、持有北京市居住證;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新生兒:目前北京新增戶籍最多的情況。父母一方為京籍,就可以為新生兒申報北京戶口。
二、有條件投靠者:妻投靠的條件包括:申請人為外省市無業人員或農業戶口,年滿45周歲;結婚需滿10年;被投靠人是北京市非農業戶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離休、退休人員投靠子女則要求:申請人已達到離、退休年齡,並辦理離、退休手續;申請人在外省、市(縣)無子女。
遠郊區夫妻投靠男投女需滿5年,女投男需滿3年;子女投靠繼父母需滿3年,孩子未滿14周歲,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離婚協議公證滿3年。且被投靠人名下無子女,若有子女最多一個需判給對方,並未滿14周歲
三、高端人才:主要是指被列入「千人計劃」的高層次海歸、博士後等特殊人才。
四、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可通過應聘有「進京指標」的單位實現留京,比如考缺京市、中央部門公務員職位,應聘事業單位、國企等,或考取能解決北京戶口的大學生村官和社工崗位。根據規定,「進京」應屆本科生不能超過24歲、碩士生不超過27歲、博士生不超過35歲。
五、勞模等:今年相關部門規定,凡是在北京市被評為全國勞模、現在仍為農業戶口且有落戶意願的外省市農民工,均可視作落戶對象。
六、商人:為北京市經濟發展作出貢獻的商人,如符合相應條件可在北京落戶。
七、其他人員:通過公務員考試;應聘有進京指標的國企、事業單位、高新技術企業等,就有機會獲得北京戶口。
6. 農村父母自建房,戶口在外地的子女是否有權力繼承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黃喬穩律師回答如下:
可以繼承房子的,地基不能,但是地隨房走,不翻建沒事的。
7. 非農戶口的子女,如何繼承已故父母在農村的房子
無遺囑時按照法定繼承順序處理。法律上繼承權是不分農業戶口和非農戶口的,如果沒專有遺囑,屬作為子女可以繼承父母在農村的房屋,但這種繼承僅限於對宅基地上的房屋使用權的繼承,宅基地使用權是不能繼承的,宅基地是屬於集體所有的。
一般來說,農村的房屋是沒有產權證的,也不用辦理過戶手續。而農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作為遺產繼承的。所提及的宅基地繼承實際上是指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我國《繼承法》第3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可是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不是一般的「財產」,而是「特殊的財產」。首先因為宅基地使用權具有很強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須因具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而取得,因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失去而失去,不產生在不同農民個體之間的流轉,即不可以繼承。第二,我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主要是為了保障每戶農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會保障功能,如果允許繼承,將導致宅基地無限擴大,違背了土地管理法關於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有關規定。據此,農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遺產,故不可以繼承。但是,存在特殊情況,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繼承人對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繼承將會導致其對宅基地的繼承。
8. 父母一方的戶口在城市,孩子戶口在外地農村。怎樣入學一年級要哪些手續
(一)以子女投靠父母的理由將孩子的戶口遷移到父母的《戶口簿》;
(二)去父母戶籍所在地最近的小學報名入學。
9. 父母在農村子女在很遠的城市怎樣解決養老
接過復去住想法很好,制但是不現實,婆媳很難相處,而且農村老人肯定不喜歡城市生活。
多給錢啊,請一個本村的厚道婦女料理他們的生活,大家都好。有錢了還怕他們沒法生活嗎?
偶爾你良心發現,帶上孩子回家住幾天,或者接老人去城市玩幾天,這樣就很好啦。
10. 農村子女如何分配父母的宅基地
呵呵 一家人,啥都可以商量的!
結婚總要蓋新房子的, 商量商量就好了!!
況且,咱做為年輕人,不管父母對錯,最後不管父母啥意見,給了咱啥也沒有,咱都別怨 ,那些都是父母辛苦一輩子掙的,應該尊重他們的意見 !!
況且咱還年輕呢,日子長著呢,咱也能奮斗 ! 日子總會好起來的!!
而且夫妻倆,只有一起艱苦過,才會更珍惜以後聽好日子呢!!
祝生活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