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搖的房號,房產證上子女可以一起登嗎
父母搖的房號,原來的手續是父母的名字,在房產證上不能填寫子女的名字。只要在房產證下來以後,在辦理過戶。
㈡ 父母為子女買房權屬確定
父母為子女買房權屬確定具體如下:
一、父母全出資
1、父母全出資未登記
(1)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結婚前出資買房,則該出資資金被認定是對其子女一方的贈予。
受贈一方子女可獲得該不動產的所有權。
(2)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結婚後出資買房,則認定該出資是對夫妻雙方的贈予,除非有證據證明父母明確表示贈予一方子女。
相應的,子女雙方以該共同受贈的出資購買的不動產,是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父母出全資已登記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其已婚子女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其子女名下,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予。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父母部分出資(往往是首付款)
1、以父母自己名義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並將不動產所有權過戶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
(1)如果該不動產過戶發生在子女結婚前,顯然,該不動產所有權應屬於子女婚前財產。
(2)如果該不動產過戶發生在子女婚後且該不動產登記在出資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則仍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予,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如果該不動產過戶發生在子女婚後且該不動產登記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者夫妻雙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該不動產的貸款,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2、以子女名義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並將不動產所有權登記在一方子女或雙方子女名下的情形
(1)如果該出資發生在子女結婚前,則該出資屬於接受該出資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
(2)如果該出資發生在子女結婚後,則該出資被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予。相應的,婚後以子女一方或雙方名義簽訂的不動產買賣合同並以該出資作為首付款所購買的不動產,不管登記在子女一方還是雙方名下,都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㈢ 給子女買房需要父母親的身份證號碼嗎
給子女買房是需要提交各種購房合同和材料的,如果選擇房產證是落戶在子女名下,或者是需要辦理貸款手續的,都要出具代理人和購房者的的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如果父母代子女辦理,當然也要父母的身份證號碼。
㈣ 買房搖號父母和子女算兩家人嗎
只要戶口是分開的可以算二家。
㈤ 如果父母把房子過戶給子女了再搖號可以被稱為剛需購房者嗎
只要你父母方向沒有房子了,那麼他們在搖號的話就是可以被稱為剛需購房者。你如果是問子女算不算剛需的話,那肯定不算,因為他們已經有房子了,接受了父母送的那個房子。
㈥ 成都市以子女名搖號買房房產證可以加父母名字嗎
可以,購房合同上就一回把父母名字和子女的名字一起寫上等到辦證時父母的名字就有版,如果購房權合同上沒有父母的名字,可以這樣辦,當到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不動產權證書時,子女與父母一起去申請增加父母為共有人,子女和父母都簽字按手印認可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