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買房子,不寫女方名字,女方有義務還貸款嗎在怎麼情況下女方可以減少損失
新婚姻法規定,結婚後還的房貸是兩個人的共同財產,將來就算是離婚也不會有什麼損失!
⑵ 男方父母首付買房,登記為男方父母名,但婚後由男方還房貸,女方在家帶孩子無經濟收入未共同還貸,離婚時
如果該房屋您和您愛人沒有出資,且您公公婆婆沒有贈與您,該房視為男方個人財產,你無法享有其份額。
⑶ 男友父母幫還房貸的要求很過分嘛
男友父母幫還房貸的要求很過分是不過分的 父母雖然沒義務還貸 但是出於對家庭 是應該的事情 應該跟你男友父母好好地商量一下嘛 不要急 老人都是這樣哇 祝你開心 心想事成
⑷ 房貸由男方父母還,對女方來說有哪些不好的地方
1、婆媳關系緊張,以來後發生自小矛盾的時候,你會很被動;
2、如果真出啥問題了,按照之前的判決案例,法官會考慮南方父母還貸會增加南方房子的比重。
以上都不是重點,重點是:
1、為啥你們不自己還?
2、你們自己努力一點,盡量做到自己還房貸;
3、不能偏激問男方父母要錢自己來還,這樣自己老公壓力山大。
⑸ 買房首付是男方父母出,房貸是男方一個人出,女方沒出,女方要離婚,房子應該怎麼辦
你的抄問題寫的不是很清楚襲。
房子是結婚前買的,還是結婚後買的?如果是婚後買的。
男方的父母假如他出的首付是30%,那麼現在這套房子值200萬。
那麼200萬乘以30%是父母所得。200萬x70%減去還需還貸款總數再除以2,是男女雙方各自所得款。
若房子是婚前所買,假如按歇I0年,即120個月,男方還了19個月結婚,那麼200x70%x(19÷120)是男方婚前財產。婚後財產計算方法同上。
⑹ 結婚後女方要求男方幫他們還房貸合理么
當然不合理,房子是自己住的,憑什麼要男方幫著還。如果實在困難,可以向雙方家長求助,但是年輕人你會好意思嗎,老人含辛茹苦把你們養大成人,你們應該是反哺的時候到了,不要再增加他們的煩惱了
⑺ 婚前房子寫的男方父母名字,老婆要讓父母還房貸,不然就離婚我該怎麼辦
沒毛病啊,誰的房子?誰還貸啊!
如果你用夫妻的共同財產還父母的房貸的話,對女方是不公平的。除非是父母的房產贈予你們夫妻倆,然後由你們來共同還貸的話,那還差不多。
⑻ 男女一起還房貸,但是男方爸媽必須一起住,女方爸媽老了都不能過來住,開什麼玩笑。既然這樣,要不然分手
「女方爸媽老了都不能過來住」這話是誰說的?!老公說的嗎?!還是公婆說的!還回講不講公理!他答爸媽為什麼就必須一起住!憑什麼!養兒子就有理了嗎?女方的父母就不是父母了嗎?!聽著就來氣!這樣的男人,趁早滾他媽的蛋!那老婆當什麼了!
⑼ 婚前男方父母貸款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的全部貸款,如果夫妻離婚,女方會得到婚後還房貸的一部分嗎婚後
現在國家新頒布婚姻法,如果是婚前的房子,應屬於男方,如婚後女方出錢還房貸,得出錢的部分,如若一分錢沒拿,那什麼也拿不到
⑽ 請問,結婚以後父母買的房子,夫妻還貸的問題!
這里涉及物權與債權的區別問題:
不動產(房產)物權適用登記公專示制度,誰是物權登屬記人就是房產的物權人;所以,即使還款人是你們夫妻,你們只是債權上的權利,沒有物權上的權利。
如果離婚,你可以要求物權人(女方父母)支付你們夫妻還款的金額的一半(另外一半是女方的權利)。
現在的法律關系可以這樣通俗的理解:
你們夫妻借錢給女方父母買房子,女方父母將該房產免費給於你們使用。如果你們離婚,你們夫妻兩個對女方父母的債權要進行分割,即在夫妻存續期間交給銀行的貸款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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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角度,女方父母對物權的擁有是合理的,因為,原來房產的所有權就是女方父母的,拆遷之後女方的父母的物權屬於原始取得,符合法律。
至於原房產你投資的裝修在拆遷的時候已經被折舊(房產會增值,裝修是時刻在使用和貶值),拆遷當時你就應當提出要求女方父母補償。但是,估計那時去要求女方父母也不太可能實現。
在離婚的時候,你可以提出補償裝修費用,但是,是否被法院支持、即使支持能否是當初投入裝修的金額,也要打個大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