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親欠兒子的錢,可以用兒子給父親的贍養費來頂替嗎
絕逼不可以,孝乃中華名族的傳統美德並且我們每個人都必須盡到贍養父母的義務
⑵ 買房子父母沒出錢,買房借的跟裝修的一起欠十萬,每個月有房貸兩個小孩要養需要付多少贍養費給父母
你好!目前來說,你們自己也夠吃夠用,父母也很高興了,父母也是自己的工內作嗎?如容果有生活來源,就是過年過節給吧!父母也不會計較,假如他們沒有收入,一個月一千需要吧!父母有錢也不會亂用,袋子有錢心裡踏實,心情好。
⑶ 撫養費超過三年。法院還管嗎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同時,《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本案中 ,韓先生對女兒韓某18年間沒有盡過作為父親的撫養義務,所以按法律規定,韓某有要求其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但《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六條也規定,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故此,本案中韓先生對於韓某請求支付撫養費的訴求已超過訴訟時效的辯解不成立。
當然,撫養費給付請求權屬於具有財產利益內容的身份權請求權,是以特定的身份關系存續為必要條件,也並非永久不適用訴訟時效。在撫養法律關系存續期間,撫養費給付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即其拖欠的撫養費已經超過三年,法律仍然保護其撫養費給付請求權;但在撫養關系不再存續的情況下,則應當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本案中,祁某雖已年滿十八周歲,但其主張十八周歲以前的撫養費(含十八周歲)的訴訟請求,只要依照《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在其二十一周歲之前提出就不超過訴訟時效。
⑷ 因女兒離婚,父母要求女兒簽的贍養費欠條有效嗎
有效,因為贍養費是你必須要出的,無論有沒有欠條法律都有明文規定你必須支付贍養費。
⑸ 父親欠我錢款可否作為日後贍養費用提前支付
1法律沒有強制性規定贍養費要按月或者按年支付,因此視為可以一次性支付。
2但是贍養義務不止經濟費用,還包括贍養行為。
3但是就贍養費來講你可以以此作為一次性支付,但是要雙方簽訂協議,最好辦理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