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同一個城市,父母可以跟隨,投靠子女,遷移戶口嗎
子女好像是可以掛著父母辦理的。但是父母靠子女來辦理好像也不大可以吧。內這個我也不容是很清楚。
對了。還有你父母是農村戶口嗎?農村戶口現在可是很好的。除了你是大城市之外,農村戶口現在要比一般的城市戶口難放。
農村雖然沒有多少保障。但是有地。之後慢慢的也會好一點的。這個是社會發展的必然。我和你一樣。我現在的戶口也是城鎮的。大學畢業了。想回農村都回不去了。很多人都是這樣子的。
② 父母戶口能隨子女遷嗎
可以。
老人投靠子女申請入戶應向其子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書;
(2)入戶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3)入戶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5)其他相關證明。
(2)父母跟隨子女戶口遷移哈爾濱擴展閱讀:
1、凡老人申請來時投靠子女的,需向本市子女戶口所在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未設辦證中心的到派出所)提出入戶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屬證件的,可經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驗核後,提供復印件)交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審核。
2、凡被批准來廣州市落戶的,由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通知被批准入戶人員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領取《准予遷入證明》後,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手續,再持《准予遷入證明》第三聯、《戶口遷移證》、被投靠人的戶口本,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入戶手續。
③ 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移的問題
老人投靠子女(非農戶)
具備條件:
1.無業老人:申請人男超過60周歲,女超過55周歲(夫妻需同時申請);外省市無子女;被投靠人為本市非農戶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2.離退休老人:夫妻均達離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
④ 父母隨子女遷移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孩子遷戶口的手續:
1、把落戶申請(派出所有統一的格式,只要填入簡單的幾項即可)交入轉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開具接納證明;
2、等待轉入地戶籍警察調查,符合轉入條件派出所開出接納證明;
3、將接納證明交給轉出派出所;轉出派出所開出准遷證明同時消戶;
4、將准遷證明交給轉入派出所並辦相應手續(准備好相片);
⑤ 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移問題
1.身邊無其他子女照顧
2.男子年滿60周歲,女子年滿55周歲,退休或無業
3.人事檔案中可以體現出父子/女或者母子/女關系
4.長期在落戶地居住
⑥ 子女戶口可以隨父母戶口本遷移嗎
符合條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當事人的子女符合戶口遷入地的准入政策(如:未成年、未婚且未就業),並且戶口遷入地的村(居)委會及戶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子女的戶口可以隨遷;
2、當事人(子女)可以結合本人的實際情況,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等,事先咨詢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具體以對方的答復為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6)父母跟隨子女戶口遷移哈爾濱擴展閱讀: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
遷移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留存復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此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部門批准建房的有關材料。
購買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購銷上稅發票原件(留存復印件)。
單位租賃給本單位職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單位證明;收取房屋租金發票或有關憑證。
二、有相對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類
屬工作調動、招工、招干入戶的:工作調動介紹信或錄(聘)用通知(或報到介紹信);調動人員登記表或錄(聘)用人員審批表;錄(聘)用人員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為被企業錄(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的相關憑證。
屬軍隊轉業幹部及復員退伍軍人人戶的:軍轉幹部或復退軍人安置部門介紹信;隨遷軍轉幹部家屬安置通知書。
屬大中專(含技校)畢業生就業入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普通高等(中專、技校)學校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
屬投資興辦實業的人員入戶:投資人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完稅證》;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擬遷移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
⑦ 父母戶口遷走後孩子的戶口必須跟著走嗎(孩子的戶口上在父母名下)
1、未成年人可以不隨監護人的戶口一起遷移,但出於對未成年人的保護需要。
建議孩子的戶口是隨父母一並遷移的。當然也可以父母先遷過去,孩子晚一點遷過去。
遷移條件:投靠父親或母親的未成年子女
2、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1)父(母)申請
(2)父母與子女的關系證明
(3)父母全戶戶籍證明、子女戶籍證明
(4)父母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5)父母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
3、辦事程序:
(1)申請
(2)審批
(3)發證。(戶口准遷證)
收費依據及標准:不收費。
(7)父母跟隨子女戶口遷移哈爾濱擴展閱讀:
市內遷出
1、所內遷移: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
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
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
2、所間遷移:
(1)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
(2)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
(3)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3、跨區遷移:
(1)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
(2)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
(3)經分局審核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
(4)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⑧ 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移手續
辦理條件:
1.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及子女有自己的產權房屋、與子女共同生活為條件,不受父母戶口所在地有無子女的限制。
2.凡是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人員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從計生部門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予辦理遷入。
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寫的《入戶申請審批表》和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請人的《戶口簿》(申請人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常住戶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收原件,《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被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原始、權威憑據,或權威機構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關系證明收原件,《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親屬關系公證書》及原始、權威憑據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個人《房產證》。《房產證》所登記的產權人為配偶的,應同時提供《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夫妻)關系證明》。(《房產證》、《結婚證》、《婚姻(夫妻)關系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辦理流程:
1、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3、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⑨ 父母隨子女遷移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以下的手續:
1、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2、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身邊無子女照顧證明。
3、個人落戶申請。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戶籍證明。
5、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或辦事處證明。
6、被投靠人身份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