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獨生子女的父母戶口可以隨子女遷進北京嗎
可以隨子女遷進北京。
根據北京市公安局《戶口審批工作規范》,老人投靠本市子女需符合如下條件:
1、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
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的年齡,並辦理離、退休手續。
3、必須滿足被投靠人是獨生子女或者其他子女的戶口都在北京。
4、父母兩個人一起提出投靠申請,如果一方已經過世,需提供死亡證明。
5、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須到戶政大廳申請,市局批准後辦理。
6、提供的證件證明,入戶申請書,申請人的《退休證》、《居民身份證》。
7、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
審批程序:
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
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共同簽名)。
2、申請人的《(離)退休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
4、被投靠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5、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學畢業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戶籍政策戶口進京的,須提供審批單位批準的進京批件復印件並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勞資部門公章。
7、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1)獨生子女父母進擴展閱讀:
國務院批轉了公安部《關於解決當前戶口管理工作中幾個突出問題的意見》,規定凡在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房、合法穩定的職業或者生活來源,已居住一定年限並符合當地有關規定的,可准予在該城市落戶。具體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寄養未成年人在京入戶需同時滿足:
①申請人系不滿18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
②(外)祖父母在本市無子女,可以解決一名(外)孫子女。
③由本市到青藏高原地區(青海省、西藏自治區)工作職工的子女,因不適應當地氣候,無法隨身撫養,外省市無同等親屬投靠的。
④從事地質勘探等野外流動性較大工作的職工,單位無基地和托兒設施,子女無法隨身撫養,外省市無同等親屬投靠的。
⑤被投靠人系本市非農業戶口。
⑥被投靠人在京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2)投靠入京農戶:夫妻、子女、老人投靠、夫妻投靠需同時滿足:
①妻子投靠丈夫:城八區妻投夫在京入農戶結婚需滿5年,遠郊區縣結婚需滿3年。
②丈夫投靠妻子:城八區結婚需滿8年,遠郊區縣結婚需滿5年。
③申請人為外省市農業戶口或非農業戶口的無業人員。
④被投靠人是本市農業戶口。
⑤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農戶需同時滿足:
①申請人男性超過65周歲,女性超過60周歲。
②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
③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均為農業戶口。
④被投靠人進京需滿2年以上。
⑤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農戶需同時滿足:
投靠人為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父或母戶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3)投靠入京非農戶:夫妻、子女、老人投靠夫妻投靠需同時滿足:
①申請人為外省市無業人員或農業戶口,年滿45周歲。
②結婚需滿10年。
③被投靠人是本市非農業戶口。
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非農戶需同時滿足:
①無業老人投靠子女入戶條件:申請人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夫妻需同時申請);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被投靠人為本市非農業戶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②離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條件:夫妻均達離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非農戶需同時滿足:
投靠人為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父或母戶口在京且有住房。(如果父母無住房,為單位集體戶口,需出具單位同意入戶證明。
② 獨生子女的父母戶口可以遷入子女戶口所在地嗎
現在獨生子女的父母是可以投靠子女的
一般省市現在都依據國家「三投靠」政策規定,許可父母投靠子女落戶:
(一)夫妻投靠落戶條件
夫妻投靠取消婚齡和年齡限制,凡符合依法履行結婚登記並共同居住的條件,均可申請辦理。
(二)父母投子女落戶條件
父母投子女的,不受身邊有無子女和年齡限制,可根據本人意願自願選擇。
(三)子女投父母落戶條件
子女投父母的落戶條件為未婚子女均可投奔父母落戶。
但是重點城市,尤其是國家中心城市,相對嚴格
比如北京市規定:根據北京市公安局《戶口審批工作規范》,老人投靠本市子女需符合如下條件:1、老人已符合退休年齡且已辦理退休證;(兩位老人需同時申請)2、老人所有子女戶口均在北京(其他子女戶口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市,同時父母的戶口不與其他子女的戶口在一起的,也可以申請);3、老人或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不過,對於獨生子女父母投靠問題,國家還是根據「老有所依」原則,給予政策上的支持,只要都已經退休,父母都可以投靠子女入戶的。
獨生子女的父母投子女落戶需准備材料
1、入戶申請書;
2、申請人的退休證、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
3、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證明父母子女關系,無單位的由街道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
4、所有子女的戶口簿、身份證;
5、住房證明;
6、子女的進京批件復印件並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勞資部門公章;
7、獨生子女需提供獨生子女證;
8、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辦理流程
1.首先子女在當地戶籍部門辦理遷入申請
2.其次父母在當地戶籍部門辦理遷出手續
3.父母子女共同到預遷入地辦理遷入具體手續問題
4.戶籍部門需逐級審批
③ 全國獨生子女父母政策
2016年1月日全國開始實施二胎證策,獨生子女費還會繼續嗎?下面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2016年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在新的法律規定中,為了完善人口的發展的長期戰略,目前國家提倡一對夫妻可以生育兩個孩子,全面實施二胎政策和修改計生法和其他生育政策的相關聯的配套規定。
獨生子女政策
對於這次全面實施二胎證政策以後,對於現在的獨生子女政策的一些獎勵和扶助家庭的一些政策是不是要做一些新的調整,也是在二胎之後又一大家比較關注的問題。
獨生子女獎勵擬繼續
在國家提倡夫妻雙方生育兩個孩子,但是你要是還是終生堅持一個孩子的話,國家還是會給你夫妻二人頒布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書的。若是獲得獨生子女證書的的夫妻二人按照國家、省市、直轄市、自治區應該獲得獨生子女的相關獎勵。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書的父母的獎勵措施由其單位落實和一些相關的單位執行、獨生子女若是發生了其他的意外,比如發生了意外事故、傷殘和死亡等一系列的問題應該按照相關的規定記性扶助。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在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後不久,開始對獨生子女家庭實行獎勵政策。從1982年陸續開始,全國各地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當年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關「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由夫婦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50%」的意見,制定了每月5元獨生子女費的獎勵規定。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在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可以在一定年限內領取獨生子女費。
中國內地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就倡導著只生一個好,國家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都是可以領到獨生子女費。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內容包括職工晚婚的、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等。
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農村居民晚育的,減免本人當年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資金;城鎮無業居民晚育的,由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經本人申請,由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優待:
1、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
2、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包括農村土地徵用後,土地補償費分配中對獨生子女家庭應當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遷安置中,對農村獨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價的70%加房屋層次調整系數每人優惠購買40平方米)、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
3、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以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給予補助。農村貧困家庭獨生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期間,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減免雜費。
4、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是農村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鄉(鎮)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標准發給獎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市、縣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標准發給獎金。具體辦法按長沙市人民政府規定執行。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齡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資百分之五的標准增發退休金。已建立了社會養老保險的單位,這項獎勵仍由原單位發放。
④ 關於獨生子女父母戶口是否跟隨子女的相關政策
現在獨生子女的父母是可以投靠子女的。
一般省市現在都依據國家「三投靠」政策規定,許可父母投靠子女落戶:
(一)夫妻投靠落戶條件
夫妻投靠取消婚齡和年齡限制,凡符合依法履行結婚登記並共同居住的條件,均可申請辦理。
(二)父母投子女落戶條件
父母投子女的,不受身邊有無子女和年齡限制,可根據本人意願自願選擇。
(三)子女投父母落戶條件
子女投父母的落戶條件為未婚子女均可投奔父母落戶。
但是重點城市,尤其是國家中心城市,相對嚴格
比如北京市規定:根據北京市公安局《戶口審批工作規范》,老人投靠本市子女需符合如下條件:
1、老人已符合退休年齡且已辦理退休證;(兩位老人需同時申請)
2、老人所有子女戶口均在北京(其他子女戶口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市,同時父母的戶口不與其他子女的戶口在一起的,也可以申請);
3、老人或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不過,對於獨生子女父母投靠問題,國家還是根據「老有所依」原則,給予政策上的支持,只要都已經退休,父母都可以投靠子女入戶的。
(4)獨生子女父母進擴展閱讀
「三投靠」政策所需要申報材料:
1、書面申請;
2、被投靠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產權證或住房證明;
3、投靠雙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與投靠情形相符合的關系證明(如結婚證、出生證等);
5、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
6、省轄市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理期限
市內遷移的3個工作日,市外遷移的14個工作日。
參考資料:網路——獨生子女政策
參考資料:網路——揚中「三投靠」戶口遷移辦理指南
參考資料:網路——戶口遷移
⑤ 國家對獨生子女父母有補助嗎
國家對獨生子女父母有補助。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發百分之五十。
夫妻一方是農村居民或夫妻一方亡故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另一方所在單位全數發給。
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將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改為獨生子女父母養老保障金。
農村居民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在審批宅基地、村級集體經濟收益分紅等利益分配時,獨生子女按兩人計算。
農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獨生子女家庭。農村扶貧應當把貧困的獨生子女戶和女兒戶作為重點對象。
我區出台的相關優惠政策措施有:
1、非農失業人員(持有效失業證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區財政開支。
2、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只有一個子女或現無子女的計劃生育家庭,夫妻年滿60周歲後,可享受獎勵扶助金每人每年720元,直至亡故為止。
3、農村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放棄二胎生育的家庭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的50%由區財政承擔。
4、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年滿45周歲參加農村居民養老保險的,可以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的補貼,最高補貼年限為15年。
⑥ 獨生子女父母戶口進北京的當年可以買房嗎
1、限購政策:對於已經在北京擁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持有北專京市有效暫屬住證在北京沒有住房但連續5年或5年以上在北京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的非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買一套住房。該套住房或為新房或為二手房。
2、停售政策:所謂停售,就是停止向其銷售。相關政策規定,對已經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本地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北京市有效暫住證和連續5年或5年以上在北京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的非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銷售住房(北京范圍內)。
3、二套房首付新政策:不管是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⑦ 獨生子女的父母戶口可以隨子女遷進北京嗎
獨生子女的父母戶口可以隨子女遷進北京,分為離退休老人投靠子女和無業老人投靠子女兩種形式。
根據《北京市公安局關於印發
戶口審批工作規范的通知》規定:
第二章第一小條 離休、退休老人投靠子女
受理條件:
(1)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幹部
男滿 60 周歲,女滿 55 周歲;工人男滿 55 周歲,女滿 50 周
歲);
(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並辦理離、退休
手續;
(3)申請人外省、市、(縣)無子女;
(4)夫妻二人均系北京調往青藏高原地區(青海省、
西藏自治區)工作,現一方因病提前退休的;
(5)申請人夫妻一方原系本市家庭常住戶口,因工作
調動或畢業分配等原因到外省市工作,已辦理離、退休手續,
且一名子女戶口在京;
(6)原在本市工作,退休後子女接班頂替,戶口由京
遷出,要求返京投靠子女的,由京遷出一方年齡須超過 70
周歲。
第二章第二小條 無業老人投靠子女
1.受理條件:
(1)申請人男性年滿 60 周歲,女性年滿 55 周歲(夫
妻雙方同時申請);
(2)申請人外省、市(縣)無子女;
(3)被投靠人為本市非農業戶口。
(7)獨生子女父母進擴展閱讀:
一、離休、退休老人投靠子女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同時簽名);
(2)申請人的《(離)退休證》、《戶口簿》、《居民身份
8
證》;
(3)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或街道辦
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
(4)被投靠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5)住房證明(是指具有屬於申請人、被投靠人本人或
其直系親屬的合法住房);
(6)符合受理條件第五條:「申請人夫妻一方原系本市
家庭常住戶口,因工作調動或畢業分配等原因到外省市工作
的………;第六條:原在本市工作,退休後子女接班頂替,戶口
由京遷出,要求返京投靠子女的………」。申請人原本市戶口所
在地派出所出具戶口遷出證明;
(7)子、女因大學畢業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戶籍
政策戶口進京的,須提供審批單位批準的進京批件復印件並
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勞資部門公章;
(8)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二、無業老人投靠子女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同時簽名);
(2)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申請人外省市子女死亡的,須出具死亡證明書及
派出所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
(4)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5)住房證明(是指具有屬於申請人、被投靠人本人
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住房);
(6)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出具查閱
檔案證明或街道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7)子、女因大學畢業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戶
籍政策戶口進京的,須提供審批單位批准進京批件復印件並
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勞資部門公章;
(8)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⑧ 國家對年滿18周歲的獨生子女父母有什麼待遇
一、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的標准 (一)獨生子女父母獎金 自2003年10月1日起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父母,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到子女18周歲止,由雙方所在單位每月分別發給不低於10元的獎金。 2003年10月1日前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父母,自2003年10月1日起到子女18周歲止,獨生子女父母獎金由原來每人每月不低於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於10元,由雙方所在單位分別發放。 (二)對符合《條例》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而自願不再生育夫妻的獎勵自2003年10月1日起,對符合《條例》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而自願不再生育的夫妻,在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分別給予不低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的獎勵 1、2003年10月1日以後辦理退休手續的獨生子女父母,是國家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合同制工人)的,退休時分別由雙方單位發給不低於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2、因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機構改革、企業重組等原因提前退休人員,2003年10月1日以後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分別由原單位發給不低於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3、2003年10月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1972年8月15日以來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並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分別由原單位發給不低於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來源 根據《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來源如下: (一)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由所在單位按有關財務制度規定,從行政事業費中原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列支科目中支付,各單位此項新增經費仍按原經費渠道解決。 (二)屬於企業職工的,由企業支付。 (三)一方屬於城鎮無業居民或者農村居民,另一方屬於國家工作人員或者企業職工的,由國家工作人員或者企業職工一方單位支付。 (四)雙方均屬於城鎮無業居民,或者一方為城鎮無業居民另一方為農村居民的,由城市街道辦事處從人口與計劃生育經費中支付。 (五)雙方均屬於農村居民的,由所在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從人口與計劃生育經費中支付,確有困難不足支付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補助。 三、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發放辦法 (一)獨生子女父母雙方均屬於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或者一方為城鎮無業居民另一方為農村居民的,獨生子女父母獎金由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發放,並報縣級計生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屬於國家工作人員、企業職工的,由所在單位發放。一方屬於城鎮無業居民、農村居民,另一方屬於國家工作人員、企業職工的,由國家工作人員、企業職工一方所在單位發放。 (二)符合《條例》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而自願不再生育夫妻獎勵的發放辦法,同獨生子女父母獎金發放辦法。 (三)國家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退休時獎勵,由所在單位負責發放。 市級人口計生、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等四個行政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工作實際,制定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具體發放辦法。積極探索通過社會中介機構代理發放的辦法。 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發放應接受審計、財務、紀檢等部門的監督。 本通知自2003年10月1日起執行。
⑨ 獨生子女父母的戶籍,是否能遷入上海
可以投靠入戶。
老人投靠本市子女戶口所需材料
(1)申請人的入戶申請書;
(2)申請人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申請行為應由其監護人辦理,並應出具與監護人關系的憑證(如:法院判決、監護公證等)及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3)申請人(監護人)及入戶接受人[入戶地(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房屋產權人(共有產權須徵得共有產權人同意)或公房承租人或農業戶戶主]因本人患有嚴重疾病或年邁體弱等原因而無法前來辦理相應手續的,應以法定委託的形式,委託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前來辦理。
委託書應寫明具體委託事項和委託許可權,並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4)入戶地(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房屋產權人(共有產權須徵得共有產權人同意)或公房承租人或農業戶戶主被投靠人同意接受書面意見;
(5)入戶地房屋有效的《上海市房地產權證》、《租用居住公房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等房屋有效權證;
(6)申請人原由本市遷出時的全戶詳細戶籍資料(如:戶籍證明、《居民戶口簿》等,應註明:姓名、戶口地址、單位、戶口性質是農業或非農業等項目,下同);
(7)申請人在外省市戶口所在地的全戶詳細戶籍資料及本人《居民身份證》;
(8)申請人所有子女的全戶詳細戶籍資料;
(9)申請人原是否有無工作單位的相關有效原始憑證。如:原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離(退)休證、離(退)休審批表、申領退休金的相關憑證。
原有工作除名或無業的需提供與原單位脫離關系的原始憑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等無業憑證、養老保險手冊等原件及當地縣以上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為申請人出具的「是否參加當地社會保險及參加社會保險的起止日期」的證明及歷年來繳納養老保險金的清單、對帳單、個人繳納收據等原始憑證,居(村)民委員會的證明等;
(10)申請人原由本市知青、支邊、支內的原始依據(如:招工表、錄取通知書、檔案館保存的支援外地建設分配去向名冊、曾在本市代訓的職工登記表、中學生畢業登記表等);
(11)申請人夫妻雙方的人事檔案(如:職工登記表、幹部履歷表等、若人事檔案在外單位的由保管檔案的單位出具證明及保管費用的收據);
(12)申請人配偶在職情況(退休附上退休證、無業提供相關部門憑證,如:失業證、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等);
(13)申請人的婚姻狀況原始憑證(如:結婚證、結婚登記申請書、婚姻狀況證明、離婚證、離婚判決(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目前婚姻狀況的證明等);
(14)申請人在滬子女與申請人之間的關系的戶籍證明及原始人事檔案或相關憑證;
(15)申請人的子女情況的有關原始憑證(如:《獨生子女證》、申領《獨生子女證》的審批依據、單位或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有無其他子女的證明等。必要時需區縣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相關證明);
(16)申請人在本市居住的原始憑證(如:原暫住證,現居住證等);
(17)本市(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的病情診斷證明;
(18)申請人子女均在滬的資料及回滬的審批材料、目前的戶籍資料、身份證復印件、職工登記表或幹部履歷表;
(19)需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9)獨生子女父母進擴展閱讀
一、《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
第十六條 戶口遷移應當由遷移人本人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人因故無法辦理遷移手續的,可書面委託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辦理。涉及全戶遷移的,遷移人應當書面委託戶主或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戶內成員辦理。
涉及集體戶口人員戶口遷移的,已隨遷移人在集體戶內辦理戶口登記的居民應當隨遷移人一起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戶口遷移由其監護人辦理。
第十九條 本市居民系房屋產權人或承租人或農業戶戶主的,經其同意,其本市非農業戶口的直系親屬(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口、科研單位學生集體戶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駐滬辦事處工作戶口人員除外)可以在其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本市直系親屬之間的遷移包括:
(一)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遷移;
(二)夫妻之間的遷移;
(三)(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之間的遷移;
(四)公婆與兒媳之間或者岳父母與女婿之間的遷移。
二、辦理外省市遷入本市的戶口,應向遷入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證件:
1、遷入人的戶口遷移證、准予遷入證明和居民身份證;
2、市局、分(縣)局開具的入戶證明;
3、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4、18周歲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
5、畢業分配應持報到證和接收單位局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的報戶口證明和接收單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