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方父母借錢買房婚後變共同債務嗎
一方父母借錢買房,婚後卻變共同債務?這到底要怎麼算,聽聽律師是怎麼說的。
小麗和男朋友計劃結婚,在還沒有領證的情況下,看到一套房子已經買了。首付付了,但是購房合同沒有簽。首付是男方母親借了十萬,男朋友正在辦理公積金的事。兩人計劃在簽合同之前領結婚證,購房的時候簽兩人的名字。那麼這首付借的十萬是屬於兩人婚後的共同債務嗎?
購房解析:
律師指出,小麗男朋友的父母出資10萬元,如果沒有借條等證據,則未必認定為借款,也可以認定為贈與。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針對小麗的情況,該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則應視為父母出資是對雙方的贈與。然而,如果有其它證據能夠認定父母出資的10萬元屬於借款性質,則該借款應當屬於雙方共同債務。
看了以上內容,你是否也有同樣的疑問,該篇文章對你有所幫助嗎?買房是人生大事,三思而後行,有疑問的要及時解決,不要事後鬧糾紛。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0-2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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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請問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買房,貸款由其父母出資,房產證寫其子女名字,該房子屬於雙方還是個人
雖然是婚後買房,但這種情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只能算作一方父母贈予其子版女的房產,仍權屬於夫妻某個人私有房產。因為,這套房產並不是一方父母贈予夫妻兩個人的。又由於是全款買房,不存在夫妻共同還貸。因比,此房產歸夫妻某一個人私有。
㈢ 如何認定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償還購房貸款行為之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7條第1款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回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答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
從審判實踐來看,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的情形主要分為兩種:(1)父母全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2)子女以自己名義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由父母繳納部分出資款。
其中第(1)種情形屬於典型的贈與行為,根據上述第7條之規定,該不動產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第(2)種情形,也可規避新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財產的判定。
㈣ 婚後父母借錢給兒首付買房算贈予嗎
目前大城市的房價普遍較高,一些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但其出資到底是贈內與還是借貸容,往往說不清道不明。 與兒媳或女婿關系好的時候,父母就認為這種資助是贈與,關系不好的時候就認為是借款。因此,目前越來越多的離婚案中牽涉到一方或雙方父母。 【案情】 兒子買房父母出資 事後讓兒子打借條 結婚前,劉剛靠父母的贊助,首付20萬元貸款買了一套兩居室。
㈤ 新婚姻法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給子女買房的問題……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的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也視為對出資方子女的贈予
付房款時,該錢版從父母的卡權中支付,保留付款憑證!!!
然後父母簽一個出資協議,約定由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其子名下,其子是代持有,該協議有效的
關鍵是付款憑證,一定要保留好!!!!!!!
㈥ 一方父母借錢給子女買房,離婚時這筆借款如何算
作為夫妻共同債務償還。雖然是向父母借錢,仍形成債權債務關系,且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所以應當作為夫妻共同債務償還。離婚時,應先償還債務然後對剩餘的夫妻共同財產再進行分割。
㈦ 婚後父母借錢給子女買房,只有轉賬的記錄,能要回錢嗎
有轉賬記錄也是憑證,父母給錢給子女買房要回錢,好好協商吧。
㈧ 婚後一方父母給子女買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有明確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8)婚後一方父母借款給子女買房擴展閱讀: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處理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婚後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有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如離婚後沒有住處,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㈨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時一方又說是借款買房,怎樣才能予以否定
你好!結婚後父母看著孩子成家當然盡量想辦法,出錢買房子,現在這個家散了,錢當然要拿回來,這個是理所當然,不要貪父母的錢,父母辛辛苦苦扶養我們長大,哪些錢還給父母吧!阿彌陀佛!
㈩ 婚後一方父母為子女買房,交首付 並還貸。如何體現贈予關系
可以用父母的銀行卡支付首付款,然後還是父母的銀行卡支付按揭款,這樣就形成父母的實際贈與,而贈與可以與你們夫妻婚姻關系為前提,即如果離婚,撤銷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