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戶口不在父母家,房子有子女🈶️繼承權嗎
繼承權跟戶口是否在一處無關。
父母的遺產任何子女都享有均等的繼承權,無論戶口在哪兒,也不分兒子還是女兒,繼承的份額是一樣的。
㈡ 子女沒房子!可以把父親戶口過到子女戶口本上嗎
子女沒房子可以把父母戶口過到子女戶口本上了,我覺得子女沒房子,父母也是沒辦法過戶到子女的戶口上,如果子女的是有戶籍地的,那父母就可把戶口過到子女戶口上的
㈢ 父母的房子沒有戶口 子女戶口可以遷入嗎
需要滿足戶籍遷入地公安局的所有行政許可條件,以及戶籍遷入住宅戶主,產權人的同意
㈣ 父母是集體戶口,房子沒有交房時孩子的戶口應該怎麼上
集體戶口分兩種,你看那樣是你的情況:
1、按照戶口管理相關規定,夫妻雙方都是集體戶口的,新生兒可以自由選擇隨父隨母登記入戶,但必須取得集體戶口所在單位的同意。
小孩要既可以落在你的集體戶口下,也可以落在你妻子的集體戶口下。但在為小孩入戶時,你或你妻子首先應徵得各自單位負責管理集體戶口的人事部門的同意,然後由人事部門開出同意讓你的孩子加入單位集體戶口的證明。
小孩出生後一個月內,你或你妻子可攜帶單位開出的同意入戶證明、集體戶口本、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小孩的准生證和出生證等相關資料到你或你妻子的集體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新生兒入戶登記。
2、 如果夫妻雙方都是市人才咨詢與服務中心的集體戶口,小孩就無法隨父母入戶。人才中心的集體戶本身是為了應對剛剛畢業的大中專學生採取的一種戶口託管方式,這種集體戶口只起到一個中轉作用。目前人才中心內的流動人員集體戶口掛靠時間為兩年,超期須轉出集體戶,因此該中心的集體戶不接收小孩入戶,小孩入戶,需將戶口遷出單獨立戶。
如果夫妻雙方都市人才咨詢與服務中心的集體戶口,小孩要入戶,夫妻任何一方可以先將戶口從人才中心遷至他們在濟南的直系親屬家中,或在天津的朋友家中,然後再讓小孩隨之入戶。
㈤ 如果子女沒有房產,戶口在父母的房產處,拆遷的時候可以分到房產嗎
拆遷房產屬於父母的合法財產,符合《繼承法》第二條,如果父母已故,才可以繼承其房產。
根據《繼承法》
第二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第四條 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辦理。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自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為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的繼承權,制定本法。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㈥ 父母的房產,其他子女沒有在父母的戶口本內,但其他子女要求分房,應該怎樣分
父母的房產,按照繼承的話,不論在不在一個戶口本,只要是子女,不論是不是婚生子女都是有權利分房的
㈦ 父母的戶口都不在,也沒有房子,孩子的戶口能遷到外地嗎
原則上來說,是不可以的:
1、當事人的配偶婚遷的,戶口一般來說,只能投靠到當事人目前戶口所在地(孩子的戶口可以隨遷);
2、如果要遷入該房產所在地的,必須房屋產權登記證上有當事人的名字,並且當事人的戶口在該房產上的,配偶及子女的戶口,才能遷入落戶;
3、當事人具體可以咨詢該房產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以對方的答復為准。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定:
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㈧ 父母市裡買的房子,房產證是父母的,父母沒有遷戶口到那房子上,子女可以去那房子上落戶嗎
不能遷入,未成年子女無法單獨立戶,成年子女與父母無關。所以沒有理由可以遷入。
㈨ 父母的房子沒有同意過戶給子女,子女自行落戶。可以起訴子女嗎
什麼叫自行落戶?是不是子女把戶口遷到了父母的房子里?還是子女在父母的版房子里安家權居住?
由於你表述不清,只能猜想而已。
一,對於戶口問題,法院是不受理任何起訴的,因為這是關繫到公安局戶籍政策的問題,法院和公安局都是屬於司法機關,屬於自家人,不能自我起訴的。
二,父母的房子沒有同意過戶,房子產權和房子的居住權是兩碼事,沒有過戶不影響有居住權的子女的居住,如果他們他處沒有住房,父母的家是子女從小都在這里居住長大,不知道你說的自行落戶是一個什麼情況?
不知父母的房子是國家的租賃房還是個人的產權房 ?前者房子是不能繼承的,只有後者的房子才能有權過戶給子女繼承。
總之,子女的事情盡量自家協商解決,有問題可以找居委會的人反映情況,要求義務法律支援,如果問題嚴重,還可以打110報警處理,不能用起訴的方法來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