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女多長時間不回家探望父母是犯罪
《老抄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八條 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如果子女長時間不回家或拒絕回家看望的,老年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子女回家看看。
㈡ 母親不讓孩子看望父親是否合法
母親不應該這樣做,可以協商解決或通過法院要求你的正當權利。但如果你們的見面影響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教育,請收斂。為了孩子,做自己該做的事啊。
㈢ 父母看子女隱私是否犯罪
僅供參考:
http://www.2000888.com/www/wenhuaqikan/0913/baohu0905/00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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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對未成年人亦享有隱私權的強調規定,是非常必要的。現實生活中,許多人,尤其是一些未成年人的家長不懂得尊重子女的隱私權,侵兒未成年人隱私權的現象時有發生。侵權行為的表現方式多是偷看子女的日記、私拆、隱匿或毀棄子女的信件等。盡管父母偷看子女日記、信件多是出於好意,是想了解子女的思想動態,以便更好地對子女進行引導和教育,但效果適得其反,其行為不僅傷害了子女的感情,增加了子女對父母的不信任感,而且這種行為構成對子女隱私權的侵犯,是一種違法行為。
未成年人年齡雖小,但亦有隱私,亦有其不願告訴別人或不願公開的個人的事,包括他的日記、信件、生理方面的疾病以及曾經遭受過的侮辱、經歷的痛苦、生活習慣、生活方式等等。而且,正因為未成年人年齡小,心理承受能力較弱,才更需要全社會,尤其是他們的父母加以關心和愛護,尊重他們的隱私權,維護他們的人格尊嚴。任何人,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都無權侵犯未成年人的隱私權。任何侵犯未成年人隱私權的行為,都是法律所不允許的,是一種違法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制裁。作為未成年人自己,現應拿起法律武器,積極維護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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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子女不常看望老人違法
華商網訊 7月1日起,一批法律和部門規章正式施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不常看望老人屬於將屬於違法。這條法律剛一實施就引起了不少爭議,一方面的確現在很多年輕人不常回家,導致老人缺少家庭關愛,而另一方面,工作族想回家卻受請假難、回家開銷大所困擾,這就讓這條法律看起來有點「不近人情」。不過也有些人自己寧願和朋友聚會,噴伯徠適特和女友約會卻沒空回家看父母。對這個來說有必要強化他們的意識。
「80後」、「90後」普遍很少回家:在新頒布的法律中並未明確規定探望時間、次數,這就可以讓子女根據不用情況安排回家探望的時間,而不常回家的這一群體集中於工作或上學的「80後」「90後」,而關於原因,他們普遍表示:「自己的事情忙不過來。」
沒錢、沒時間怎麼回家:法律頒布後,網路上立馬引起質疑聲一片,覺得用法律規定看望老人太缺乏人情味,更多市民表示用來規定本地孩子還可以,但是如果對於限制外地打工一族來說,是否太牽強了。之前有網友就算過這樣一筆賬,回家一次來回車費就是五六百,如果在帶上男女朋友,那就得快一千,回家一次得帶禮物,給父母帶也得給親戚帶點,才能有面子,再加上請假的誤工費,而且有的時候根本請不了假,所以回家一次的開銷至少得在兩千到三千元,相當於一個打工族一個月的工資,實在回不起家。所以大部分在外的打工族表示一年回一次是能接受的,但是多了也吃不消。
「回家」只為增加感情:有網友稱,大家不要對新法律看太過認真,其實仔細分析新頒發的老年法,它最終目的不是讓你人在父母身邊,而是要讓更多孩子學會與父母精神交流,也就是「精神贍養」,大多數父母對孩子是無欲無求的,他們所期待的不過是「孩子們健康、快樂」。所以,為人子女,我們在精神上可以為他們做的或許不過就是一個電話,一個安慰……
㈤ 兒子不準其它子女看父母屬於犯罪嗎
不屬於犯罪,但屬侵權,侵害了子女贍養父母的權利和義務,屬違法行為。
㈥ 成年子女對父母過擊行為違法嗎
肯定是違法的,子女不能對父母有過激行為,父母年紀大了承受不起你的過激話語,由於身體原因發生意外怎麼辦,你對得起自己把你養大成人的父母嗎 吃,不要一足失成千古恨。
㈦ 「不看父母」違法 「不管孩子」違法嗎
按現行法律規定,不看父母並不屬於違法犯罪,但如果對父母或者子女存在遺棄的行為的涉嫌刑事犯罪,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㈧ 父母偷看孩子的隱私犯法嗎
父母偷看孩子的隱私犯法
根據我國現行立法及有關司法解釋,隱私利益是受法律明確保護的一項人格利益,因此構成侵害隱私利益的,行為人就應承擔侵權民事責任。我國侵害公民隱私權的責任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停止侵害
受害人對於正在發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揚傳播受害人的隱私資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領域等,可以請求停止侵害,防止損害結果的發生或擴大等。
(2)賠禮道歉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的規定,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可以書面或者口頭的方式進行,內容須事先經人民法院審查。
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范圍,一般應與侵權所造成不良影響的范圍相當。公民、法人因名譽權受到侵害要求賠償的,侵權人應賠償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公民並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給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後果等情況酌定。
(3)賠償損失
隱私權的賠償范圍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損害進行賠償;二是對受害人因隱私權受到侵害而產生的其他損失進行賠償,主要指財產損失。
法律適用上應類推適用《民法通則》第120 條的規定,侵害隱私利益的民事責任方式,應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侵害他人隱私,造成財產損失的,應按照全部賠償原則,予以全部賠償。侵害他人隱私,致他人精神損害,並且造成嚴重後果的,受害人有權請求精神撫慰金賠償。精神撫慰金的賠償數額,根據侵害人的主觀過錯程度,侵害的具體情節、後果和影響,侵害人的得利情況,侵害人的經濟承受能力以及受訴法院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予以酌定。
㈨ 家長看子女隱私違法嗎
一般來說,父母看看孩子的簡訊、查個聊天記錄,那是再正常不過。但是,從現在開始,家長偷看孩子的簡訊可能侵犯孩子隱私權,導致違法,因為《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辦法(草案)》已進入立法程序。現在,孩子的簡訊、QQ的聊天記錄啊——可不是
家長想看就能看的了!
前天,湖北省實施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辦法》被提交審議,正式進入立法程序。草案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隱私。對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手機簡訊、電子郵件、網上聊天記錄及其他個人信息,未經同意,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查看、隱匿、毀棄、公開。這意味著,即便您是家長,沒徵得孩子同意,也不能私查孩子簡訊。否則,就有可能違法了。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辦法》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隱私。對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手機簡訊、電子郵件、網上聊天記錄及其他個人信息,未經同意,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查看、隱匿、毀棄、公開。
武漢中學生:"有這個法規,爸爸媽媽就不會再看我的簡訊,這樣對他們的行為有一定的約束."
孩子們舉雙手贊成,可許多老師和家長卻有些犯難。
武漢育才中學老師:"有的孩子在交往結交一些社會上不好的朋友,對孩子成長不利,那麼這個強制的實行不利於家長,也不利於老師更好地掌握孩子的動態."
記者隨機調查了30名家長,其中,95%的家長都承認看過孩子簡訊,還有少數家長為了不讓孩子知道,採取過偷看的方式。
家長:"當著他的面他肯定不樂意,可能會偷偷地看一下,當然要裝作不知道了."
不管是光明正大地看還是偷偷摸摸地看,家長普遍覺得,孩子正處於成長教育階段,早戀、誤入歧途、被騙等情況都有可能發生,如果不全方面地了解他的思想動態,幫他把好關家長:"(看簡訊)可以了解學生的思想動態,才能夠有針對性地教育他,另一方面又要尊重孩子的隱私,所以有的時候就很矛盾."
據了解,父母偷看孩子簡訊引發矛盾,已成為近年來社會上悄然出現的新問題,而把這一項寫進未成年人保護法,使偷看等同於違法犯罪,不少家長和老師在感覺到為難的同時,也多了許多思考。
家長:"不要所謂以愛的名義,以孩子所不喜歡的方式和孩子進行交流,等於這個法律的出台對我個人來說,提出了一個深層次的思考,以後怎麼跟孩子更好地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