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樣才能讓父母長期居住在日本
讓父母長期居住在日本,可申請特定活動簽證。
一、特定活動簽證申請資格:
想在日本就職,但是畢業還沒找到工作的在日大學畢業生和專門學校的畢業生。
二、申請特定活動在留資格的准備工作
1、畢業前一年或半年,開始就職活動,把進行就職活動的證據全部保留下來。這些資料就是你積極進行就職活動的憑證。
2、學校出具的《推薦書》。沒有推薦書無法申請「特定活動」在留資格。各校對出具允許學生申請「特定活動」在留資格的推薦書的規定各不相同。
3、特定活動」在留資格的理由書。要用流暢准確的日語寫清楚你為什麼要申請「特定活動」的在留資格。
(1)日本簽證獨生子女證擴展閱讀
在日本的法律中一般不使用「永住権」一詞,根據入管法(入境管理法)的第七條第一項第二號及和平條約中的失去國籍者等入管特例法第三條的「法定特別永住者」,入管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號中的「永住者」「定住者」。
以及和平條約中適用於失去國籍者等的入管特例法(入管特例法)第三條「法定特別永住者」及第四條、第五條中所規定的「特別永住者」,都屬於具有該權利(永住權)的人。
根據特例法上所規定的特別永住者是指舊殖民地時期的居住在朝鮮和台灣的定居者及其子孫,或之後在日本國內出生的人。從事犯罪活動或超出規定的時間離開該國,將有可能會被剝奪永住權。
獲得永住者資格所需要具備的條件:
具有十年以上在留經歷(對我國有突出貢獻者五年以上) 品行善良能夠維持自己的生計身體狀態健康具有保證人申請者須根據入管法第二十二條及二十二條這兩條規定進行申請,並得到法務大臣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