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是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查詢獨生子女補助金怎麼查
1.從領證當月起至子女年滿十四周歲止,每月領取不少於十元的獎勵費。
2.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組織職工的,退休後加發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為百分之百的不加發),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之三十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
3.獨生子女父母(包括只生育兩個女孩的父母)在農村居住,在年滿60歲之後,每月各發給50元的生活補助。各地從2005年已陸續開始兌現。
4.獨生子女家庭在發展經濟中,可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信息、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和優惠;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社會救濟、劃分宅基地等方面也將享受優先照顧。政府還提倡對農村自願終生只要一個女孩的夫妻給予重獎。
5.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並且未收養子女的夫妻,原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待遇不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給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線三分之一的照顧。
㈡ 廣西桂林市獨生子女父母退休金
根據今年最新的政府公務員工資改革,和參照公務員工資改革的事業單位工資改革,全國都取消了獨生子女父母的退休金優惠待遇了。桂林以前獨生子女父母有增加5%的退休金待遇,現在也沒有了。至於企業就不知道了。
㈢ 廣西獨生子女費發放一年才720元而已嗎
是的,廣西獨生子女費用不是很高,主要是國家發放那部分,自治區給的少。
㈣ 有廣西關於獨生子女證停辦的通知2016年以前出生現在還可以補辦獨生子女證嗎
來目前獨生子女證自已經基本停辦。
在兩孩政策實施後(2016年1月1日之後生育)出生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范圍。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仍可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受理時間截至2016年6月30日(不同省份,截止時間略有差異,有的省份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實際上,從現在的時間看,已經基本不能辦理了。
㈤ 廣西對獨生子女家庭有什麼補助政策
如果是農業戶口,獨生女的有一定補助
其他的獨生子女未成年前每月得30元
㈥ 廣西桂林市有關婚假 產假是怎麼規定的
晚育的職工在休假方面有何優待?
已婚女職工在職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產假14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
1、我國現行的計劃生育政策是什麼?
國家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
2、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8項權益
(1)依法生育的權利;
(2)實行計劃生育男女平等的權利;
(3)獲得計劃生育、生殖保健信息和教育的權利;
(4)獲得避孕節育技術和生殖保健服務的權利;
(5)獲得知情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服務的權利;
(6)獲得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規定的獎勵、優待、社會福利、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的權利和平等發展的權利;
(7)民有獲得法律救濟的權利。
3、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7項義務
(1)公民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2)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共同的責任;
(3)公民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依法規范生育行為的義務;
(4)公民有自覺落實避孕節育措施,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的義務;
(5)公民有協助政府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義務;
(6)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有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的義務;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4、符合哪些條件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
(1)夫妻雙方均是一千萬以下的少數民族的;
(2)第一個子女經設區的市(地區)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醫學專家進行鑒定確診為非遺傳性疾病致殘,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3)夫妻一方為二等甲級以上或者夫妻雙方屬二等乙級革命殘廢軍人的;
(4)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
(5)夫妻一方為烈士的獨生子女的;
(6)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7)女方是農業人口只生有一個女孩的;
(8)女方是農業人口,男到有女無兒戶結婚落戶的(多女招婿,只安排其中一個);
(9)女方是農業人口,定居在靠國境線5公里以內的鄉村,持在邊境居民證且連續居住10年以上的;
(10)婚後不育,並經當地縣級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醫學專家鑒定並確診為不育症,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又懷孕並要求生育的;
(11)同胞兄弟中只有一個經婚,其餘均已超過45周歲尚未結婚的;
(12)夫妻雙方屬農業人口,同胞兄弟均已結婚,其中只有一個有生育能力的;
(13)獨生子女死亡的。
5、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免費項目有哪些?
(1)孕情、環情監測;
(2)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及技術常規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
(3)人工流產、引產術及技術常規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
(4)輸卵管結扎術、輸精管結扎術及技術常規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
(5)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的診斷和治療。
6、對已婚育齡婦女的首選避孕節育措施有何要求?
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已婚育齡婦女應當首選使用宮內節育器;已生育二個及二個以上子女的夫妻,一方應當首選結扎措施。
7、晚婚的職工在休假方面有何優待?
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初婚的職工,除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另增加晚婚假12天。
8、晚育的職工在休假方面有何優待?
已婚女職工在職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產假14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
9、對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有何優惠政策?
(1)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20天;
(2)女職工在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由本人申請,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享受6——12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間,按其工資標準的80%核發工資,不影響晉級、工資調整和計算工齡。
10、 職工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有何優待?
(1)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20天;
(2)女職工在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由本人申請,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享受6—12個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間,按其工資標準的80%核發工資,不影響晉級、工資調整和計算工齡。
11、對孕情檢查作出的規定有哪些?
農業人口、流動人口的已婚育齡婦女每季度應當進行一次免費孕情檢查;非農業人口的已婚育齡婦女每半年應當進行一次免費孕情檢查。孕情檢查工作由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
12、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在「低保中有何優惠政策?
對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城鎮困難居民應當優先納入當地最低生活保障,並提高10%的生活保障金。
13、不屬於獨生子女的特殊情況包括哪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於獨生子女:
(一)雙胞胎或多胞胎;
(二)父母生育一個子女後又收養一個子女的;
(三)父母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又生育一個子女的;
(四)父或母再婚前已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收養一個子女,再婚後又生育一個子女或者又收養一個子女的;
(五)同胞兄弟姐妹中,有屬於1982年11月25日以後超生的,但未滿18周歲死亡而僅乘本人的;
(六)再婚後的夫妻原有子女總數兩個以上,且發生撫養教育行為的。
14、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又收養子女的,應當如何處理?
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又收養子女的,應當停止享受獨生子女保健費,同時將〈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回發證機關。
15、獨生子女戶的夫妻離婚或喪偶的,其保健費如何處理?
(1)夫妻離婚或喪偶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由撫養一方所在單位負責;
(2)夫妻離婚或喪偶後,父或母再婚後又生育一個子女的,應停止享受獨生子女保健費,同時將〈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回發證機關,過去已享受的獨生子女保健費不再退回。
16、流動人口的孕情由哪裡管理?
流動人口育齡婦女的孕情由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負責管理。
17、為違法懷孕人員提供場所或者為他人藏匿生育嬰兒的,會受到怎樣的處理?
為違法懷孕人員提供場所或者為他人藏匿生育嬰兒的,由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處以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是國家工作人員的,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行政處分;其他人員由秘在單位或者組織給予紀律處分。
18、哪些情況應該被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不符合規定生育條件生育第二個子女的;
(二)以收養形式規避法律、法規生育的;
(三)婚外生育的;
(四)非婚生育的;
(五)符合條件生育二孩但提前生育的。
19、對破壞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怎樣處理?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並予以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拒絕、阻礙計劃生育人員執行公務或者聚眾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的;
(2)侮辱、誹謗、報復計劃生育工作人員或者故意毀壞其財產,嚴重干擾其家庭正常生活和生產的;
(3)虐待生女嬰的婦女或者不生育的婦女的;
(4)有其他破壞計劃生育行為的。
2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實施計劃生育務理過程中侵犯其合法權利的怎麼辦?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實施計劃生育管理過程中侵犯其合法權益,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請參考桂林計劃生育網
㈦ 廣西關於獨生子女父母六十歲可每月領取8o元
除河南省外抄,各地社保政策襲和計劃生育地方法規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在退休時,增發3-5%養老金或退休工資,農村戶籍人員領取一次性補貼。所以說,目前流傳的滿60周歲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每年還會給予每人960元的獎勵是不可信的,是低成本的謠言,起於微信,不要相信。或者你明天就到居委會去詢問,保准碰一鼻子灰。
㈧ 廣西產假增加50天嗎產假沒結束還可以休嗎
可以繼續休的。
廣西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專《關於修 改<廣西壯族屬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女方產假增加50天;男方的陪產假從原來的10天增加到25天。此外,原獨生子女優待繼續享受,生二孩後不再享受。
1、按《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㈨ 幾個省份落實獨生子女帶薪護理假
獨生子女在父母患病住院期間請假到身邊陪護不再是奢望。全國老齡辦2017年全國「十大老齡新聞」發布會上傳來消息:到2017年底,已有8個省份通過地方立法建立了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護理假制度,包括河南、廣西、福建等。比如,河南規定,獨生子女護理假每年累計20日,陪護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不斷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包括增加休假福利,是社會進步的體現。保證好政策能夠落地執行,除了靠用人單位的自覺性之外,還需以此為契機,推動企業結合自身行業特點制定細則,讓好政策在執行中不跑調走樣。同時,有關部門還應建立一個與社會整體相銜接、相互兼容的配套體系,進而讓「帶薪護理假」成為子女的真正權利,成為老年人的真正福利。
當然,出台獨生子女護理假,也並非就能解決所有的養老問題。事實上,養老保障制度的完善、社會機構服務能力的提升等方面,才是更為關鍵的環節。
㈩ 廣西的晚婚晚育陪產假是多少天領獨生子女證的。
第二十九條 男二十五周歲以上、女二十三周歲以上初次結婚為晚婚;已婚婦女二十回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答女為晚育。
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晚婚的職工,增加晚婚假十二天;晚育的女職工,增加產假十四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增加產假二十天。職工休晚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的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其工作單位不予扣減。
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生育保險相關規定發放;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所在單位參照生育保險標准發放。
所以只有女方屬於晚育的,男方才有10天的護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