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是銀行黑名單,對子女買房貸款有影響嗎
黑名單只對本人及配偶有影響,對其他人沒有影響。子女只要個人徵信良好依舊是可以向銀行貸款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1)子女買房對父母有影響嗎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第五條
人民法院向被執行人發出的執行通知中,應當載明有關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風險提示等內容。申請執行人認為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並作出決定。
人民法院認為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職權決定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人民法院決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應當製作決定書,決定書應當寫明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理由,有納入期限的,應當寫明納入期限。
決定書由院長簽發,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決定書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法律文書送達方式送達當事人。
第六條
記載和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應當包括:
(一)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
(二)作為被執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
(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和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
(四)被執行人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
(五)執行依據的製作單位和文號、執行案號、立案時間、執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記載和公布的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其他事項。
❷ 用子女名義買房有什麼弊端
先來看一下這樣做的好處。
1.把房子直接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可以減少將來過戶所要繳納的稅費;
2.房子可以作為婚前財產,不用擔心子女離婚時房子遭分割;
3.給子女提供一定的經濟保障;即使父母的生意失敗,該房產也不會受到牽連。
但是,用子女名義購房的風險也不少。
一、未滿18歲不能貸款
貸款只能針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必須滿18歲方可申請。如果子女未成年,就不能選擇貸款,而只能全款購房。
二、出售、抵押不方便
國家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即便是父母也不能隨便出售、抵押子女名下的房產。只有孩子年滿18周歲之後,經孩子同意才能賣出或抵押。如果因為特殊情況必須要出售,那麼首先取得所有監護人的簽名文件,確認其監護人資格,然後再簽署保證書,保證書中要指出:出售房產是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患嚴重疾病等特殊情況等才可以。
三、出資人無權收回房屋
父母出資購房,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就意味著把這套房贈與子女。子女擁有房屋所有權。就算父母年老後,子女不盡贍養義務,房產也很難收回。
四、易發生產權糾紛
如果夫妻離婚,子女名下房產不屬於夫妻婚姻存續期間內的共同財產,因此不允許被分割。如果子女沒成年,那麼誰有子女的監護權,誰就管理子女的財產。所以,即使買房子時你掏了錢,日後如果離婚,這房子你可能一分錢都分不到。
還有一種狀況是,給子女買房時父母已經離異的。舉個例子,如果母親出款購房,登記在孩子名下。萬一不幸孩子夭折,這套房產將由父、母兩人均半繼承,這對出資一方來說也是個不小的損失。
此外,如果子女在婚後不幸去世,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都有權繼承逝者的所有財產(包括婚前財產)。因此,就算房子是子女的婚前財產,但是根據繼承順序的規定,子女名下的房產也將被其配偶優先繼承。
五、提高了子女獨立買房成本
子女成年後想獨立買房的,因為名下已有一套房產,新房將被視為二套房,申請商貸需要支付更高的首付比例,在一線城市如果不是本地戶籍甚至會被限購。另外,子女名下房屋面積過多,超過免稅面積,將來還需要繳納房產稅。
當然對於上述風險,也有一個規避的辦法。就是可以作公證,約定子女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的房產,在父母生前,權益屬於父母所有。這種方法可以同時讓子女擁有房產,又不至於在遇到意外情況時,被作為遺產被分割。
身為父母愛子之心可以理解。不過,要不要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還要綜合考慮自身狀況,畢竟每個家庭情況各不相同。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事情,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選擇。
❸ 父母有貸款記錄 影響子女買房嗎
不會影響。
申請貸款的條件:
1、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內具有完全民容事行為能力、18-65周歲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且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良好職業,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
4、貸款用途明確,符合國家規定,且可提供相關證明;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❹ 父母到底有沒有責任給子女買房
我認為沒有責任。父母有能力,肯定會幫,沒能力,想幫也幫不了,自己有能力的,不需要父母幫,自己沒能力,只能靠父母,如果父母也沒能力,只能乾瞪眼,除非你找到個有房子的女人,但現在基本是強強結合,希望渺茫,社會就這么現實,階層就是這么分化出來的。
中國有句古話,叫不患寡而患不均。盡管現在的房價,大部分父母也不指望子女能完全靠己能力買房。兒子成家立業要為他買房買車,一般中國家長為了讓自己孩子以後能過的輕鬆些,而努力賺錢希望給孩子留下一點基礎和遺產。希望自己的子女生活質量好點。父母可以出錢資助下一代買房,但是這絕對不是非做不可的義務。
❺ 於父母一起祖公祖房現子女買房退出對父母續祖公房有影響嗎
我父母一起租公租房房子,現在整理買房退出的父母去手工房也不算嗎?我覺得應該是沒有影響的,因為畢竟是兩戶人家
❻ 子女買房pk父母養老哪個更重要
我覺得子女買房更重要,當然前提是在子女會給父母養老。
現在房價越來越高,對於從家鄉來到大城市打拚的年輕人來說,靠一己之力買房越來越難了。很多人都選擇靠父母來完成自己買房的需求。這時候就出現了一個大家一直爭論不休的問題:到底應不應該花父母的錢買房?
因此,如果找到了買房的好時機,不如再和父母商議後一起決定。如果父母願意借錢給你買房,接受是最好的選擇。當然,父母給孩子出錢買房不能影響他們退休後的生活質量,不管怎麼樣都應該給父母留好他們的養老錢和應急的錢。
如果覺得還沒到買房的合適時機,不管未來需不需要用父母的錢買房,自己都應該早做准備。慢慢儲蓄出自己的買房資金,也可以通過適當的理財手段加速資金積累的過程。
❼ 父母有貸款記錄 影響子女買房嗎
子女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父母有不良信用記錄不影響子女申請貸款買房。
❽ 子女買房會影響父母低保嗎
不會的
低保申請范圍和條件: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對城市貧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實行差額救助的新型社會救濟制度。
持有本市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資幫助的權利。
其主要對象是:
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城市居民;
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期滿未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在職人員、下崗人員、退休人員中,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和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對於申請對象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保障:
雖符合上述保障對象的規定,但家庭日常實際生活消費明顯高於其他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的。
家庭有非生活必需品,如電腦、行動電話、摩托車、汽車和養有寵物的。
家庭人均月收入雖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但其家庭成員中有勞動能力的,經兩次以上介紹就業而無正當理由拒絕就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