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死亡賠償協議書
死亡賠償協議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死亡原因:
直系親屬:姓名,身份證
為妥善處理XXX死亡的善後事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現甲、乙雙方就賠償問題,在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基礎上,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死亡賠償金等等共計人民幣xx元
二、自甲、乙方雙方簽訂本協議,乙方收到甲方X萬元賠償款之日起,甲、乙方雙方同意終結XXX的死亡賠償紛爭,自願放棄基於XXX死亡所產生的各項權利及所享有仲裁、訴訟的權利。
三、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及其近親屬不得再就XXX賠償事宜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賠償要求;不得向有關政府部門投訴本事件或有任何異議;不得要求甲方將死者XXX的屍體運回XX省XX市,而應就地在殯儀館進行火化處理;如乙方違反上述約定,則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四、付款方式和付款時間
甲方於2009年7月18日前支付乙方全部賠償金X萬壹元,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乙方開具收款收條。
五、乙方自行負責賠償款項在供養親屬間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發爭議,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乙方同意出具授權委託書和提供相關有效資料給甲方,將死者務工期間僱主為其投保的保險受讓權利全部轉讓給甲方(即歸甲方所有)並保證不持異議。(如果是因為 工傷死亡)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發生效力,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2. 撫恤金協議書怎麼寫
繼 承 協 議
因________(父親姓名來)工作中死亡源,________(繼母姓名)和________(女兒姓名)雙方依據繼承法第10、13條規定,協商一致平分撫恤金,人均________元。
特立次據
協議人簽名:________ ________ 協議日期:2012年10月14日星期日
3. 患者死亡賠償後,互不追責協議書應該誰簽字死者兒女都在,可兒媳婦簽字了,是否有法律效應
死者去世後,他自己的事情由所有繼承人處理,協議也需要由所有的繼承人共同簽字。
4. 工傷死亡賠償協議需要直系親屬誰來簽字
需要由分配權的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代表簽字。
職工因工死亡獲得賠償,不是死者的遺產,是對近親屬財產損失的補償,因此,不能作為遺產繼承。其中,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都有明確的指向性,不能作為共同財產損失參加分配。
僅可以參加分配的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對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分配,司法實踐中,一般是參照繼承法關於繼承人的范圍確定,考慮與受害人的關系、勞動能力及共同生活緊密程度,照顧婦女兒童的原則確定。
因此,用人單位與工傷職工近親屬達成的工傷賠償協議書,享有分配權的是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由所有有分配權的近親屬簽字,也可以由近親屬授權的代表簽字。近親屬推舉代表,應當出具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一般應經公證。
(4)子女辦理父母撫恤金協議書擴展閱讀:
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工亡補助金是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後其直系親屬可領取的工傷保險金。
給付的標准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2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 )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5. 平均分配撫恤金協議書怎麼寫跪求!!!!!
繼 承 協 議
因________(父親姓名)工作中死亡,________(繼母姓名)和________(女兒姓名)雙方依據繼承法第10、13條規定,協回商一致平分答撫恤金,人均________元。
特立次據
協議人簽名:________ ________ 協議日期:2012年10月14日星期日
6. 委託領取喪葬撫恤費協議書怎麼寫
格式如下:
委託領取喪葬撫恤費協議書
XX市社會保障局:
因我母親 x x x 屬於企業退休人員;每月享受x x x元退休工資待遇,因病在2015年x x 月x x 日逝世。按照國家規定可以享受一定喪葬撫恤費。子女5人達成領取喪葬撫恤費協議,指定五兒子x x x 代表子女領取母親喪葬撫恤費,用於母親安葬費用開支。
特此協議!
遺屬大兒子:xxx
遺屬二兒子:xxx
遺屬三兒子:xxx
遺屬四兒子:xxx
遺屬五兒子:xxx
XX年 月 日
註:死亡人員為單位職工的,由所在單位蓋章;個人身份的,由所在居(村)委蓋章。
根據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關於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黑社險發?2010?31號)規定:
凡是2010年7月1日以後死亡的中省直企業離退休人員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從2011年1月起統一由省局實行社會化發放,省局審核通過後將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打入原離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存摺中,不再撥付到企業。
對於死亡的離退休人員,由其家屬將死亡人員的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戶口注銷證明等相關手續提供給其退休前所在單位,由單位經辦人員攜帶死亡相關手續到省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支付業務。退休人員死亡後個人賬戶有餘額的,返還方式將一並隨同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打入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存摺中。
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和查詢工作(12-17號窗口辦理) 每月按時對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數據進行處理,向銀行、郵局等代發機構傳送發放數據,對發放數據中有問題的進行篩選處理,形成發放未成功明細傳遞給各參保單位,按未成功原因由各參保單位進行查詢、確認、修改。
同時接待離退休人員查詢由於各種原因未能及時領到養老金的原因。與銀行、郵局等方面進行溝通,協助離退休人員處理,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辦理程序及時限
1、辦理程序。業務受理人員依據參保單位提供的相關證件和資料,提交業務科長審核,審核通過後提交業務主管復核,報主管領導簽批,該業務處理完畢。
2、辦理時限。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每月1--8日受理單位人員退休、死亡清賬業務,9?19日受理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核改業務,20?23日養老金發放撥付業務。養老金發放每月25日向財務處報送支付計劃,由財務部門負責撥付。
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資格認證
1、每年12月對享受社會發放的退休人員進行資格認證;
2、資格認證時要上交《X年養老金社會化發放人員待遇領取資格認證表》。
3、對未按規定進行資格認證,可暫時停發基本養老金,待符合條件時,再補發、恢復發放養老金。
4、70歲以上者6個月認證一次,70歲以下者12個月認證一次,單位發放的由單位承辦,社會化發放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
7. 工傷死亡賠償協議書 標准版
工傷死亡不需要賠償協議
工傷是人社局支付工傷待遇
也是依據法律規定支付,不需要協商
提供工傷親屬證明、銀行卡號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