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離婚後再婚以前的獨生子女證還有效嗎
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離異或喪偶後,在育齡期內再婚,新組合家庭子女數累計超過一個的,持證人應當在當月到原發證機關繳銷《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否則原《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仍然有效。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
第四條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自願終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包括雖然離異或喪偶,但其獨生子女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生育或收養的);
(二)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山西省境內戶籍;
(三)女方年齡在20周歲至49周歲之間。
第五條具備第四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亦列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發放(或換發、補發)范圍:
(一)未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生育一個子女的家庭,男女雙方按有關規定繳清社會撫養費,且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的;
(二)只有一個子女,該子女死亡之後,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四)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離異或喪偶又再婚,其現配偶未生育或收養過子女且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五)《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損毀的。
本條第(四)、第(五)項可不受年齡限制。
第十二條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離異或喪偶後,在育齡期內再婚,新組合家庭子女數累計超過一個的,持證人應當在當月到原發證機關繳銷《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發證機關應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從當月起停止對原持證人的獎勵優待。持證人不按規定交回的,由原發證機關予以注銷,並書面通知原持證人所在單位或村(居、社區),追回原持證人不應享受的獎勵費。
⑵ 如果辦了獨生子女證夫妻離婚還有效嗎
你好,就算你們離了婚,獨生子女證還是有效的,如果你們雙方任何一方再婚,再生育。那就可能失效了。
⑶ 夫妻離婚後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嗎
夫妻離婚後以下兩種情況是可以辦獨生子女證的
1.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3)有獨生子女證但父母離異還有用嗎擴展閱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網路
⑷ 離婚後能辦獨生子女證嗎有好處嗎
【1】獨生子女,是沒有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回妹。
沒有異父同母答的兄弟姐妹。
沒有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
【2】和前夫(或者前妻)協商,不再生育親生子女了,
原來的一個子女可以經過審批辦理獨生子女證。
否則一個子女是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
【3】辦理獨生子女證,對孩子,對孩子父母都有好處。
也有弱點。
【4】此題應該是法律問題的分類
⑸ 獨生子女證在父母離異後還管用嘛
你媽如果再復婚的話,男方若有孩子這個獨生子女證就會自動作廢的
⑹ 父母離異後,獨生子女證還生效嗎
獨生子女證是中國特有的一種證件,如果父母一方是國家公職人員或有條件的國有專企業,會產生單位發一屬定數額的「獎金」的情況,除此之外法律上似乎不會有實際 意義的效果;現在要生小孩的如符合規定,生好了,不符合規定的,准備好罰款。
⑺ 領獨生子女證沒有結婚證,有離婚證的還用交罰款嗎
現在有沒有結婚證,都不用再交罰款了呀,
⑻ 我沒有結婚證也沒有離婚證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按規定必須符合條件規定的帶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出生證明等才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因你沒有結婚證不符合條件規定所以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並且各地已基本上停辦了。
⑼ 父母離異 獨生子女證
申辦對象資格: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不予發證。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⑽ 夫妻離婚後獨生子女證還有效嗎
獨生子女證其實是一本有時效,有條件才成立的證。和結婚證身份證之類不大相同。它僅僅表示在辦證的當時,夫妻或者單人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孩子,對較遠的後期是沒有大的效力的。換句話說,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不就說明該夫婦只生育一個。
離婚後,獨生子女證理論上無效。或者說需要變更信息才行。因為這牽涉到再辦理或者變更時候,自己的新配偶是否有要撫養的子女,自己是否再次生育,自己的原配偶是否再次生育等,所以,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新情況,重新審核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