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是不是獨生子女
不屬於獨生子女
政策已經修改
可以生兩個孩子
❷ 判定是否獨生子女依據的法律法規,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❸ 是否是獨生子女是否可以領獨生子女證
現在的所生的小孩,是那女的和現任丈夫所有.!那是可以領取獨生子女證的!
❹ 關於是否是獨生子女問題
在安徽省,夫妻雙方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其已死亡子女未曾生育或收養過子女的,可以視為獨生子女。即你可以視為獨生子女。
❺ 能否通過父母的居民身份證查找他的子女是否為獨生子女
這個辦法需要通過戶籍信息系統進行查詢,只能夠查詢到當下相關人員的戶口信息,如果該人有其他子女但單立其他戶口或者遷出了,並未在同一戶籍上面,也仍然查詢不到真實的情況。
❻ 是否獨生子女 是指有獨生子女證的嗎
1、根據以前的計生政策,下列情形的,可以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2、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3、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相應的獎勵。
❼ 如何界定是否是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的界定是指本人無同胞兄弟姐妹,同母異父或者同父異母兄弟姐妹。你們的孩子有同父異母的哥哥,所以這個孩子不算獨生子女。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7)是否為獨生子女可以擴展閱讀:
不屬於獨生子女的情況:
(1)有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❽ 怎樣才算獨生子女
三、條例復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制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二十一、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二十二、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❾ 「是否獨生子女」要填啥
一,據實填報就可以,以獨生子女證為准,如果當事人還打算再生育的、沒有獨生子女證的,填寫否就可以。
二,填報說明:
1、家長必須如實填寫,每個空格填滿。一切以戶口本上為准。你所填寫的幼兒信息是你的孩子今後讀小學、中學等高一級學校的通用數據,請各位家長重視,如實認真填寫。
2、表格填寫後,請附上孩子戶口本戶主首頁、孩子所在頁、父親、母親戶口所在頁復印件、出生證復印件(無戶口孩子請直接提供出生證復印件、及父母戶口所在頁復印件);有其他證件如:獨生子女證復印件等等其他證件。請將採集表交於班主任老師。
(9)是否為獨生子女可以擴展閱讀:
信息採集有以下7個方面的原則,這些原則是保證信息採集質量最基本的要求:
(1)可靠性原則
信息採集可靠性原則是指採集的信息必須是真實對象或環境所產生的,必須保證信息來源是可靠的,必須保證採集的信息能反映真實的狀況,可靠性原則是信息採集的基礎。
(2)完整性原則
信息採集完整性是指採集的信息在內容上必須完整無缺,信息採集必須按照一定的標准要求,採集反映事物全貌的信息,完整性原則是信息利用的基礎。
(3)實時性原則
信息採集的實時性是指能及時獲取所需的信息,一般有三層含義:一是指信息自發生到被採集的時間間隔,間隔越短就越及時,最快的是信息採集與信息發生同步;二是指在企業或組織執行某一任務急需某一信息時能夠很快採集到該信息,謂之及時;三是指採集某一任務所需的全部信息所花去的時間,花的時間越少謂之越快。實時性原則保證信息採集的時效。
(4)准確性原則
准確性原則是指採集到的信息與應用目標和工作需求的關聯程度比較高,採集到信息的表達是無誤的,是屬於採集目的范疇之內的,相對於企業或組織自身來說具有適用性,是有價值的。關聯程度越高,適應性越強,就越准確。准確性原則保證信息採集的價值。
(5)易用性原則:
易用性原則是指採集到的信息按照一定的表示形式,便於使用。
(6)計劃性原則
採集的信息既要滿足當前需要,又要照顧未來的發展;既要廣辟信息來源,又要持之以恆,日積月累;不是隨意的,而是根據單位的任務、經費等情況制定比較周密詳細的採集計劃和規章制度。
(7)預見性原則
信息採集人員要掌握社會、經濟和科學技術的發展動態,採集的信息既要著眼於現實需求,又要有一定的超前性,要善於抓苗頭、抓動向。隨時了解未來,採集那些對將來發展有指導作用的預測性信息。
❿ 是否是獨生子女
不算,你父親再婚,育有小孩,也就是說你有兄弟姐妹,並不是單獨一人,故不符合獨生子女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