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天津怎麼辦理子女戶口遷到父母的戶口上
如果子女未婚,可以辦理子女投靠父母落戶。
Ⅱ 天津子女投靠父母辦理流程
不能代辦
申請人至遷入地派出所申報,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申請;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三)投靠人與被投靠人之間關系證明;
(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權證和同意投靠遷入聲明。
同時提交遷入地村(居)委會同意入戶證明。
Ⅲ 具有天津市戶口後子女如何投靠父母。
要是買房落戶的話,一起寫個落戶申請,子女是可以跟你一起過來的。要是你已經買完了房子並內且你自己的戶口已容經落下了,那你子女的戶口大概從你申請給他們落戶後的1—2個月的時間能過來,也可能3個月,這個要看當地派出所了,你去辦理時有什麼不清楚的問戶籍科的工作人員就行。
Ⅳ 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具體流程是什麼
申報材料;入戶申請,子女戶口證明,父、母親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復版印件。父、母親結權婚證。派出所審核後加蓋戶口專用章。
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區政務中心公安分局窗口提出申請,由窗口工作人員初審後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遷戶規定的當場辦理戶口《准遷證》。申請人持《准遷證》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遷移證》,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Ⅳ 孩子天津戶口,父母如何隨遷戶口
受理條件
外省市戶籍人員,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已辦理退休手續,投靠子女在我市連續居住滿5年,子女均為我市居民戶口,在我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穩定住所,可以申請本人在我市落戶。
申請落戶人員子女中有符合國家規定家屬隨軍條件的現役軍人或已出國定居注銷戶口的,不受子女戶口均在我市的限制。
應提交的材料
1、書面申請(申請人與被投靠人雙方簽字);
2、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5、申請人與被投靠子女之間的關系證明材料(戶籍檔案、人事檔案、子女合法有效的《出生醫學證明》等);
6、申請人其他子女的《居民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他子女有符合國家規定家屬隨軍條件現役軍人的,須由所在部隊提供其符合家屬隨軍條件的材料、軍官證、注銷戶口證明;其他子女中有出國定居已注銷戶口的,須提交出國注銷戶口證明;
7、申請落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申請落戶地合法穩定住所權利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權利人與申請人關系證明材料、權利人同意落戶證明;
9、《居住證》或《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10、在我市連續居住滿5年的調查取證材料(由社區民警出具)。
Ⅵ 在天津,配偶、子女、父母是如何投靠落戶的呢
1、配偶落戶天津:配偶結婚3年可投靠落戶
凡天津市戶籍居民與外省市戶籍居民結婚滿3年(原政策規定10年),在天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請將外省市配偶戶籍遷入天津市落戶。
配偶隨遷落戶天津的條件:
(1)夫妻雙方需在天津有合法固定住所(即房產);
(2)新政策放寬,夫妻結婚滿三年。
農業戶口配偶投靠落戶,3年過渡期
天津取消了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的性質區別,但設置了3年政策過渡期。在2019年12月31日前,原農業戶口居民在公安機關(農業戶口所在地)提交申請材料並予受理的,按原政策執行,配偶為初婚,結婚後便可投靠落戶天津。自2020年1月1日起,統一執行全市投靠配偶來津落戶政策。
2、子女落戶天津:未成年子女可隨遷(投靠)落戶
孩子隨遷落戶天津的條件:
(1)申請人在津具有合法穩定住所(非集體戶口);
(2)孩子年齡在18周歲以下(不含18周歲);
(3)孩子已在原籍登記居民戶口,若孩子未上戶口則不可以同步隨遷。
孩子隨遷落戶需要父(母)落戶天津,孩子跟隨父(母)把戶口遷過來,未滿18周歲的孩子不能單獨立戶。
申請人在辦理天津積分落戶的同時,可以帶配偶、子女一起落戶。申請人通過天津人才引進落戶集體戶口,其配偶、孩子不能隨遷落戶。待落實房子問題後,再辦理配偶、子女投靠落戶。
3、父母落戶天津:投靠子女,時限縮短為5年
新政策規定:外省市戶籍人員,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已辦理退休手續,投靠子女在天津連續居住滿5年,子女均為我市居民戶口,在我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穩定住所,可以申請本人在天津落戶。
父母投靠落戶天津的條件:
(1)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均退休
(2)子女均為天津戶口,且在津滿5年
(3)子女在天津有合法固定住所(即房產)
投靠落戶需是父母、配偶、子女可以,其他親緣關系的親戚不能投靠落戶。申報前提前做好准備。
Ⅶ 子女隨遷的天津父母戶口的政策是什麼樣子的呢
孩子隨遷落戶天津的條件
孩子隨遷落戶需要父(母)落戶天津,孩子跟隨父(母)把戶口遷過來,未滿18周歲的孩子不能單獨立戶。
(1)申請人在津具有合法穩定住所(非集體戶口);
(2)孩子年齡在18周歲以下(不含18周歲);
(3)孩子已在原籍登記居民戶口,若孩子未上戶口則不可以同步隨遷。
孩子沒跟申請人在一個戶口本上,可以隨遷嗎?
孩子隨遷落戶需要注意一點,孩子須與申請人登記在同一戶口本上,且親屬關系登記明確。如果孩子的戶口沒有和申請人登記在同一戶內,不能申請孩子隨遷。
這種情況,怎麼解決呢?申請人需要先將孩子的戶口遷到自己的戶口本上,或將申請人的戶口遷到孩子所在的戶內,申請隨遷。所以提醒家長們,孩子隨遷落戶前一定要提前查看戶籍關系。
Ⅷ 兒女投靠父母落戶流程天津
根據天津戶口網天津市戶籍政策資訊網站公示的資料,兒女投靠父母落戶天津的流程如下:子女投靠父母外地子女投靠父母(非農業戶口)。
(一)受理條件:
外地人口與我市非農業人口結婚,其生18周歲以下的子女要求投父母(包括繼父母)的。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須持書面申請及有關證明、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局審核上報市局,市局審批後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三)申請人須提供的有關材料:
1、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同時簽字);
2、申請人及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被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投靠人父母的《結婚證》,如被投靠人雙方離婚或一方死亡,須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調解書,以及《死亡證明書》;
5、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居住地村(居)委會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情況證明;
6、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
7、投靠人的《獨生子女證》或二胎准生證;
8、住房證明(是指屬於被投靠人本人或者直系親屬的合法住房);
9、其他必須的證明材料。
外地子女投靠父母(「農投農」戶口)。
(一)受理條件:
外地農業人口與我市農業人口結婚,其生18周歲以下的子女要求投父母(包括繼父母)的。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須持書面申請及有關證明、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分局審批後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三)申請人須提供的有關材料:
1、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同時簽字);
2、申請人及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被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投靠人父母的《結婚證》,如被投靠人雙方離婚或一方死亡,須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調解書,以及《死亡證明書》;
5、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居住地村(居)委會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情況證明;
6、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
7、投靠人的《獨生子女證》或二胎准生證,或徵收社會撫養費原始依據;
8、其他必須的證明材料。
本市子女投靠父母「農轉非」以及由兩區三縣到其他十三個區投父母。
(一)受理條件:
本市人口子女投靠父母「農轉非」以及由兩區三縣到其他13區投父母的不受年齡限制,但必須未婚。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須持書面申請及有關證明、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分局審批後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三)申請人須提供的有關材料:
1、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同時簽字);
2、申請人及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被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投靠人父母的《結婚證》,如被投靠人雙方離婚或一方死亡,須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調解書,以及《死亡證明書》;
5、申請人和被投靠人所住地村(居)委會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情況證明;
6、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
7、投靠人的《獨生子女證》或二胎准生證,或徵收社會撫養費原始依據;
8、住房證明(是指屬於被投靠人本人或者直系親屬的合法住房);
9、其他必須的證明材料。
Ⅸ 父母戶口遷到子女戶口怎麼辦理流程
申請人至遷入地派出所申報,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申請;
(二)投靠回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答份證、居民戶口簿;
(三)投靠人與被投靠人之間關系證明;
(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權證和同意投靠遷入聲明。
同時提交遷入地村(居)委會同意入戶證明。
Ⅹ 天津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什麼手續
落戶地房主和戶主為落戶人已婚子女,可申請辦理父母戶口移入已婚子女處。
父母與已婚子女之間的投靠
落戶地房主和戶主為落戶人父母或已婚子女,辦理已婚子女戶口移入父母處或父母戶口移入已婚子女處。提交:
1、落戶地房主、戶主填寫的《非房屋所有人落戶申請表》;
2、落戶地《房本》或《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無《產權證》的,提交《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無正式《房本》或《購房合同》的提交房屋產權部門、售房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及落戶地派出所社區民警填寫的《居民落戶證明信》;
4、房主、戶主及落戶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被投靠人及落戶人《居民戶口簿》原件;
6、落戶人一張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7、能夠證明父母與已婚子女之間相互關系的證明材料;
8、落戶地派出所社區民警填寫《居民落戶證明信》;
9、房主、戶主及落戶人不能親自辦理的,提交《委託書》;
10、被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11、其他視情需提交的相關材料。
此項戶口需經社區民警調查核實,具備居住落戶條件的,方可辦理。
以上證明材料需用鋼筆或簽字筆書寫
參考天津市南開區政府信息公開,http://www.tjnk.gov.cn/zfxxgk/system/2015/07/17/0113358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