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農村戶口領了獨生子女證的父母該如何拿到獎勵
農村戶口的父母領了獨生子女獎勵辦法:
1、夫妻雙方均系國家工作人員或者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由雙方所在單位分擔;
2、一方系國家工作人員或者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另一方系城鎮無業居民或者農村居民的,全部由國家工作人員或者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所在單位發放;
3、夫妻雙方均系城鎮無業居民或者農村居民的,由其住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發放,所需資金由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列入財政預算,在計劃生育事業費中列支。
4、獨生子女獎勵金專款專用,每年社區統計發放人數後,上報街道,街道審核後再上報給城關區政府,財政部門撥款後下發,年底沒有發出去的也會上繳財政,一般不隔年發放。
(1)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獎勵金擴展閱讀:
有獨生子女證的父母拿到獎勵標准:
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後不久,為了獎勵獨生子女父母,凡申領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下簡稱《獨生子女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6周歲止,每月給予不低於10元的獎勵費,並在其退休(職)時給予不低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獨生子女父母在調動、遷移到其他地區、單位後,此證仍然有效,獎勵和優待辦法按本人所在地區和單位的規定執行。
『貳』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有什麼待遇
一、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1、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2、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3、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5、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前款第1項、第3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
二、獨生子女證有的好處:
1、每個月的時候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錢的補助,只要在你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後開始領取一直到領取到你的子女十八歲的時候。
2、還享受產假的增加,在經單位的批准後,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三個月的產假,但是在享受這三個月的產假的時候,要減少三年的是、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發送。
3、獨生子女上幼兒園和十八歲之前的醫葯費,可以在相關的單位進行報銷。
4、獲得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歲的時候和男方在六十周歲的時候,兩個人要享受過不少於一次性獎勵的一千元整。
5、當前的養老制度已經推往農村,辦理養老保險的時候應該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辦理。
三、獨生子女補貼發放年齡:
目前,國家已明確表示自願只生一孩不再獎勵。這意味持續33年的獨生子女補貼發放政策將退出歷史舞台。按照以前的政策規定,我國對獨生子女補貼發放年齡規定為直至孩子年滿14周歲,有的地區發至孩子年滿16周歲或者18周歲。
從1982年起,對獨生子女家庭實行這一獎勵政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叄』 辦後退休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能領到獎勵扶肋金嗎
凡是領取了《獨生抄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以根據以下規定享受相應的獎勵:1、獨生子女父母在孩子14周歲之前每人每年可以領取不低於20元錢的獎勵金2、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可按退休前的月工資增發5%退休金。實行基本養老保險新辦法計發養老金的,可由所在單位在退休時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標准為2000元。3、農村年滿60歲的計劃生育獨生子女家庭,夫妻每人每月可以領取80元的獎勵金4、年齡在50-59周歲的農村計劃生育獨生女家庭夫妻每人每月可以領取50元的獎勵金5、獨生子女在入托、入園、入學、醫療、安排宅基地等方面享受優惠和照顧。6、機關、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獨生子女,其入托入園的管理費,義務教育階段的學費、葯費由其父母雙方所在單位可以各報銷50%(擇校費不予報銷)。獨生子女的兒童統籌醫療費由單位解決
『肆』 有獨生子女證的國家一年補助金有多少
在子女14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
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
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包括農村土地徵用後,土地補償費分配中對獨生子女家庭應當增加一人份額);
在劃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遷安置中,對農村獨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價的70%加房屋層次調整系數每人優惠購買40平方米)、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
(4)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獎勵金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證制度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國家對承諾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書面認可文件(類似於《結婚證》),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向國家承諾不再生育子女,國家發給你一個證書;
證明你向國家作出過承諾,國家出台相應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就作為一個享受該政策的一個重要憑據。
該制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頒布實施將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伍』 獨生子女證的獎勵金該如何領取
一、關於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版憑《獨生權子女父母光榮證》(以下簡稱《光榮證》)「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榷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一) 領取
『陸』 獨生子女獎勵金是多少
一、復獨生子女父母憑《獨制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每年發給12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獨生子女父母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關於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不生育的夫妻一次性獎勵1000元。《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已婚育齡夫妻按照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單位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並給予每人不少於5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關於獨生子女父母年老時,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條例》第二十一條第四項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關於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死亡後,對其父母的經濟幫助。《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每人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經濟幫助」。
『柒』 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享受哪些優待獎勵及補助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以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1)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
(2)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3)農村獨女戶女孩或城鎮符合低保條件的獨女戶女孩在佛山市內公辦小學就讀的,每月可領取補助金20元,在佛山市內公辦初中就讀的,每月可領取補助金35元。
(4)終生只生育(含收養、抱養)一個子女的農村家庭,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可獲得每人每月150元的獎勵金。
(5)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的禪城區戶籍人員,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可獲得每人每月150元的獎勵金。
(6)獨生子女死亡後沒有再生育也沒有收養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滿49周歲起,夫妻每人每月可領取800元的特別扶助金;獨生子女傷病殘等級為三級以上,自女方年滿49周歲起,夫妻每人每月可領取600元的特別扶助金。
(7)農村獨生子女應屆初中畢業生參加高中階段招生考試給予降5分照顧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