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欠債法院會凍結兒女的銀行卡嗎
不會。
父母欠債法院原則上無權凍結兒女的銀行卡,具體情況如下:
1、法院不應凍結兒女的財產,成年兒女的財產屬於自己的私人財產,不屬於和父母的共同財產,法院不會凍結凍結兒女的銀行卡。
2、有證據證明父母惡意把財產轉移給子女,以逃脫償還欠債的責任,這樣的情況下,父母欠債法院會凍結兒女的銀行卡。
一、案情分析
父母和子女是單獨的個體。個體具有身份獨立、財產獨立、責任獨立的屬性,誰的債務就由誰承擔償還責任,不牽涉其他人。
法院在保全或者執行過程中,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依據是「財產保全裁定書」或者「執行裁定書」,這些文書上寫的是誰的名字,才能凍結誰的賬戶。這些法律文書上的名字,一般就是被告。
因此,如果子女沒有被一同告上法院,是不會作為被告被採取保全措施的。
雖然父母的債務由父母獨自承擔,但如果父母向子女轉移資產導致償債能力不足,子女也會因此一同被告上法庭的。此時,子女作為被告之一,其銀行賬戶被凍結也就是理所當然的。
總之,如果子女沒有被告,就無需擔心因父母的債務而導致自己的銀行賬戶被凍結。
二、相關法律說明
繼承法規定,繼承人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繼承遺產就須繼承債務,即父母死後子女繼承了其遺產的,需要在遺產價值范圍內還債。子女的個人財產不用來還債,或者是接受了父親的饋贈導致父親無非償還債務,也須代替父親償還債務。另外法律明文規定對於賭債是不予以承認的,如果只有欠條未標明是賭債,那麼這個欠條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是成立的。
② 父母欠債,子女的銀行卡會被凍結嗎
不會。
父與子是兩個相互獨立的民事主體,兩人不因血緣關系的存在而混同。也就是說,只要是成年人而且精神正常,父與子都有資格,獨立地進行民事活動,並且獨立承擔民事義務。
同時,債權是相對權,僅對特定的債務人發生效力,債務未經合法轉移,只能由債務人本人承擔,債務人以外的任何人,包括債務人的親屬甚至是親生兒子,都沒有義務為債務人承擔債務,任何人將他人承擔的債務,強制或者半強制地讓其他人來承擔,都是法律不允許的。
(2)父母欠債凍結子女財產擴展閱讀:
如果欠債人死亡,他的繼承人在繼承了遺產的前提下,才有還債的義務,而且還要在其繼承的遺產價值的范圍內來償還。
如果子女明確放棄繼承父親遺產的權利,則對父親的債務沒有償還義務。依據《繼承法》第33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這里所說的繼承人與被繼承人就可能是父母、子女關系了。如果欠債超出了遺產的實際價值,比如遺產有50萬元,而欠債達到80萬元,那麼繼承人只需要以這50萬元的遺產來還債,對超出的30萬元,則沒有義務清償。
③ 法院是否可以凍結或者查封債務人的配偶子女及父母的銀行帳戶或不動產
如果是債權人與配偶的共同債務,則法院可以凍結或者查封債務人配偶的財產,反之則不能凍結或者查封債權人配偶的財產。另外也不包含子女與父母的銀行賬戶或不動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佔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
對於第三人佔有的動產或者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第三人書面確認該財產屬於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3)父母欠債凍結子女財產擴展閱讀:
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下列的財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一)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傢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准確定;
(三)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完成義務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開的發明或者未發表的著作;
(五)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用於身體缺陷所必需的輔助工具、醫療物品;
(六)被執行人所得的勛章及其他榮譽表彰的物品;
(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部門名義同外國、國際組織締結的條約、協定和其他具有條約、協定性質的文件中規定免於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釋規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
查封、扣押動產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該項財產。人民法院將查封、扣押的動產交付其他人控制的,應當在該動產上加貼封條或者採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適當方式。
查封不動產的,人民法院應當張貼封條或者公告,並可以提取保存有關財產權證照。
查封、扣押、凍結已登記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通知有關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未辦理登記手續的,不得對抗其他已經辦理了登記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行為。
查封尚未進行權屬登記的建築物時,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該建築物的實際佔有人,並在顯著位置張貼公告。
扣押尚未進行權屬登記的機動車輛時,人民法院應當在扣押清單上記載該機動車輛的發動機編號。該車輛在扣押期間權利人要求辦理權屬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並及時辦理相應的扣押登記手續。
查封、扣押的財產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執行人負責保管;不宜由被執行人保管的,可以委託第三人或者申請執行人保管。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執行人保管的財產,如果繼續使用對該財產的價值無重大影響,可以允許被執行人繼續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託第三人、申請執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查封、扣押、凍結擔保物權人佔有的擔保財產,一般應當指定該擔保物權人作為保管人;該財產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質權、留置權不因轉移佔有而消滅。
④ 父母欠債法院有權凍結子女的財產嗎
無權凍結,除非證明孩子的財產是父母非法轉移的。
⑤ 父親欠款,法院強制執行,會凍結子女的帳戶嗎
不會
行為人的個人行為不影響家人
除非是貪污腐敗財產轉移
⑥ 父母欠債,法院會凍結子女的房產嗎
一、房產是繼承父親的,法院可以查封。
二、父母對子女的房產贈與,且不動產經過辦理登記回即答為實際交付履行,贈與關系成立。 法院不會查封。
三、房產屬於子女的,法院不可查封。
四、根據《關於依法規范人民法院執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若干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對土地使用權、房屋實施查封或者進行實體處理前,應當向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查詢該土地、房屋的權屬。
⑦ 父母欠債會凍結子女的房產嗎
一般來說,來年滿18歲的子女就是一源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他的債務應由其向債權人歸還。所以,父母還債是沒有任何法律根據的。但是,如果子女有遺產,應當以其遺產清償債務。這就涉及到繼承人代清償債務的問題了。《繼承法》第33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根據上述法條規定,如果父母有繼承子女的遺產,就應當以這些遺產按比例清償給債權人,並以此為限。不足部分,不存在清償的責任。當然,父母自願的除外。
⑧ 法院是否可以凍結或者查封債務人的配偶子女及父母的銀行帳戶或不動產
如果是債權人與配偶的共同債務,則法院可以凍結或者查封債務人配偶的財產,反之則不能凍結或者查封債權人配偶的財產。另外也不包含子女與父母的銀行賬戶或不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