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子女還能參軍嗎
除了政制治前途有影響,其他沒有影響。另外上大學不是考軍校或者警校就沒影響,當兵和考公務員是有影響的。只要受到刑事處罰的,將來對本人、子、孫等都會有一定的影響,特別是將來後代要到國家保密性單位、高級軍事部門、外交部門等單位工作,就有可能因為政審不合格而不被錄取。在目前狀況下,只有在有政審的機構,部門或學校,父母的違法犯罪記錄可能會對子女產生不利影響,其他部門是沒有的一般主要是軍隊部門和保密部門。根據我國《公務員法》和有關錄取、政審的規定:直系親屬中有犯「危害國家安全罪」和嚴重刑事犯罪的(如嚴重暴力犯罪、職務犯罪等)才可能影響其子女報考國家公務員。
㈡ 父母有過行政拘留會影響孩子當兵嗎
行政拘留屬於行政處罰,不構成犯罪是不會留下案底的,不會影響子女參軍。
徵兵政審條件規定: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為規范徵集公民服現役的政治審查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徵兵工作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八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1.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2.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3.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2)父母親刑事處罰的會影響子女當兵嗎擴展閱讀:
徵兵是指按照兵役法的規定,徵集應征公民到軍隊服現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根據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需要進行徵兵。另根據國防部徵兵事務辦公室通知,全國徵兵徵兵時間從2013年起,由冬季徵兵調整為夏秋季徵兵。即調整為7、8月份開始徵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徵兵結束;根據兵役法規定,從本次徵兵開始,義務兵服役時間為兩年,即退伍時間為八月底九月初,正式通知已陸續下達各單位。
當兵的政治條件:
紋身刺字帶政治性問題或屬於犯罪團伙標志有礙軍容的;被判處過徒刑、拘役和管制,被依法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或者在單位被開除公職、廠籍、學籍,以及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有流氓、賣淫、嫖娼、吸毒、盜竊、搶劫、詐騙行為的,都不能被徵集入伍。
本人條件:學生必須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人民,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人民軍隊,思想進步,歷史清白,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現實表現好,決心為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而志願獻身。
參考資料:網路-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㈢ 父母親因有犯罪前科坐過牢的子女能去當兵嗎
父母親有犯罪前科被刑事處罰的子女是不能當兵的。
《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八條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一)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三)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四)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
(五)有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
(六)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
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徵集服現役政治條件情形的。
第九條
對政治條件有特別要求的單位徵集的新兵除執行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外,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徵集;
(一)在言行上同情或者支持非法組織或者非法活動的;
(二)收聽、收看境外反動廣播、電視等傳媒,傳看過反動宣傳品、淫穢物品,思想受影響,是非界限不清的;
(三)有偷竊、打架斗毆、酗酒滋事等不良行為的;
(四)參加各種宗教組織或者進行過迷信活動的;
(五)文身的;
(六)長期在外地,現實表現不易查清的;
(七)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對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社會主義制度有不滿言行的;
(八)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被刑事處罰或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
(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因涉嫌違法犯罪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十)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十一)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或者頑固不化人員的;
(十二)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的;
(十三)其他不符合對政治條件有特別要求情形的。
㈣ 父親有刑事案底,受到過刑事處罰孩子可以去當兵嗎
這個可能會有影來響,具源體你可以咨詢一下招兵的那邊工作人員。
(4)父母親刑事處罰的會影響子女當兵嗎擴展閱讀:人,可以從生物、精神與文化等各個層面來定義,或是這些層面定義的結合。生物學上,人被分類為人科人屬人種,2號染色體和猩猩甲條染色體著絲粒融合(平衡易位)締合模式接近度超過16N,並臂間多次倒位,其餘染色體都有很強的同源性,是一種高級動物。精神層面上,人被描述為能夠使用各種靈魂的概念,在宗教中這些靈魂被認為與神聖的力量或存在有關。文化人類學上,人被定義為能夠使用語言、具有復雜的社會組織與科技發展的生物。
㈤ 父親犯罪對以當兵子女有影響嗎
父輩們犯罪,只要自己沒有不當言行的,就不會影響當兵。法律規定:
《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第八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一)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年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犯罪,依法不予刑事處罰的,或者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有嚴重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三)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四)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
(五)有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
(六)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
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5)父母親刑事處罰的會影響子女當兵嗎擴展閱讀:
1、兵役制度
09年徵兵,每個城市可招走2萬名合格男兵,年齡16-25周歲。
自願服役。
女性參軍入伍按徵兵數量招收。根據軍隊需要可徵集18--22歲的女青年服兵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國家根據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需要進行徵兵。每年12月31日前年滿18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從2013年徵兵工作將更改為每年的夏季09月31前徵兵。
每個健康的男性公民,在年滿18周歲那年必須參加體檢,會收到體檢通知單(仍在校讀書的男學生除外,但可自願報名),體檢和政審全部合格後,應征入伍,當年未被徵集的在22歲前仍可被徵集服現役。
祖籍(籍貫)是台灣省的男性公民,即使出生、居住在內地,在年滿18周歲那年仍會收到兵役通知,到台灣省服兵役,服役結束後回到內地。
2、體檢標准
應征公民報名參軍的一般程序是:到當地兵役機關報名,接受初步審查(包括身體和政治狀況等);在體檢站接受全面的體格檢查;接受政治審查;批准入伍。
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
第一條 身長、體重不低於下列標准合格:
(一)男性:陸勤、潛艇、水面艦艇人員(含海軍陸戰隊員,以下各條均同),空降兵,坦克乘員,身長162厘米(坦克乘員不超過175厘米),體重50千克。 潛水員,身長168厘米(不超過185厘米),體重54千克。 邊遠地區的少數民族陸勤人員身長可放寬至158厘米,體重可放寬至48千克。
(二)女性:身長158厘米,體重45千克。
(三)過於肥胖或瘦弱者,不合格。
第二條 骨、關節、滑囊、腱鞘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症,骨、關節畸形,習慣性脫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
第三條 頸強直,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結核性淋巴結炎不合格。
第四條顱骨缺損、骨折、凹陷、顱內異物存留等,顱腦外傷後遺症,顱腦畸形,顱腦手術史,不合格。下列情況合格:
(一)輕度胸廓畸形(潛水員除外);可自行矯正的輕度脊柱側彎、駝背。
(二)單純性骨折,治癒一年後,復位良好,無功能障礙及後遺症。
(三)大骨節病僅指(趾)關節粗大,無自覺症狀,無功能障礙,陸勤人員合格。
第五條 兩下肢長超過2厘米,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踝間距離超過7厘米(空降兵超過4厘米),或雖在上述規定范圍內但步態異常,不合格。
㈥ 父母有犯罪記錄子女可以當兵嗎
父母有犯罪記錄有犯罪記錄對孩子是不能當兵的。
根據《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第八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6)父母親刑事處罰的會影響子女當兵嗎擴展閱讀
當兵政審的內容:
1、政治審查的主要內容是:本人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本人的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斗爭中的表現;直系親屬和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等。
2、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主要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撫養其成長的親屬,以及聯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面貌、職業、政治表現及與本人的關系等。對於同本人沒有或很少聯系、影響不大的非直系親屬,可不列入政治審查的范圍。
3、直系親屬一般指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撫養其長大的養父母和由其撫養子女。長期同本人一起生活、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時也應了解他們的政治情況。
4、學校出的政審材料主要是對你的日常表現,品德、學習、行為、紀律德才方面做出鑒定。
5、街道辦事處、當地派出所的政審鑒定是,主要看本人(驗本人身份證)是否有犯罪前科和違法行為和不良現象等,最後是家訪。
㈦ 父母被判過刑,對子女今後參軍是不是有影響
有影響的,徵兵是需要政治審查的,判刑就是刑事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九條對政治條件有特別要求的單位徵集的新兵除執行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外,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徵集;
(八)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被刑事處罰或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
(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因涉嫌違法犯罪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十)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十一)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或者頑固不化人員的;
(十二)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的;
(7)父母親刑事處罰的會影響子女當兵嗎擴展閱讀:
如果徵兵政審不過是會被退兵的,具體規定如下:
《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三十一條新兵到達部隊後,部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應當組織對新兵進行政審檢查。對不符合徵集公民服現役政治條件的,應當作退兵處理;對入伍前有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依法採取控制措施。
對作退兵處理的,由師、旅級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與原徵兵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聯系,先行調查核實。原徵集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應當及時將核實結果通報部隊。
第三十二條經查實確屬政治條件不合格的,由師、旅級以上單位的保衛部門審查,報師、旅級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批准,作政治退兵處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達部隊之日起至批准退兵之日止,不超過90天。對超過期限發現的政治條件不合格的新兵,按照軍隊有關規定處理。退兵後不再補換。
對作退兵處理的新兵,部隊應當做好思想穩定工作,辦妥退兵手續,並派專人送回原徵兵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
政治復查期間,屬於思想原因不安心服役的,一般不作退兵處理,部隊應當耐心細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對經教育仍拒絕服兵役的,在與其原徵集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商妥後可作退兵處理。退回的新兵由原徵集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按拒絕服兵役處理。
徵兵政審的內容:
《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五條徵兵政治審查的內容包括:應征公民的年齡、戶籍、職業、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現實表現以及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成員的政治情況等。徵兵政治審查應當以應征公民本人現實表現為主要內容。
徵兵政審的方式:
《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二十四條徵兵期間對預征對象的政治審查工作實行村(居)委會、鄉(鎮、街道)、縣(市、區)三級審查和區域聯審,嚴格落實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制。
對預征對象政治審查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進行:
(一)村(居)委會應當按照徵集公民服現役的政治條件對體檢合格的預征對象的政治情況進行審查,作出鑒定意見,及時向鄉(鎮、街道)人民武裝部推薦政治審查合格者。
(二)預征對象最後就讀的學校應當對其在校期間的表現和文化程度出具證明,並提出鑒定意見。
(三)公安派出所應當認真審查預征對象的年齡、戶籍、戶口遷移記錄、現實表現等情況及其家庭主要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成員的政治情況,並提出審查意見。
(四)鄉(鎮、街道)應當認真核查村(居)委會、企業事業單位、學校、公安派出所對預征對象的政治審查情況,並提出審查意見。
(五)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政治審查組應當會同司法、工商、稅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部門,對經過鄉(鎮、街道)以及基層單位政治審查合格的預征對象進行政治審查,簽署政治審查結論意見。
(六)各級負責政治審查工作的機構、單位均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應征公民政治審查表》(見附錄1)中簽署審查意見。
第二十五條對人戶分離、在本縣(市、區)區域以外務工、經商或者就讀的預征對象政治情況的審查,應當在平時跟蹤考察的基礎上,進行區域聯審,必要時可派人或發函調查;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和基層單位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二十六條對自願應征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在校學生的政治審查工作,主要由其就讀學校所在地的縣(市、區)公安機關負責,學校分管部門具體承辦。入學前和就讀返鄉期間的政治審查工作,由入學前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公安機關負責。
應征在校大學生所在院(系)應當對其在校期間的現實表現進行初審;學校分管部門在初審的基礎上,對應征大學生進行復審;學校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對其政治情況簽署審查意見;學校簽署綜合審查意見。
㈧ 父親犯罪會影響到兒子參軍嗎
會影響。
《徵兵政治考核工作規定》規定
第八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一)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三)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四)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
(五)有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
(六)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
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徵集服現役政治條件情形的。
(8)父母親刑事處罰的會影響子女當兵嗎擴展閱讀:
根據我國《徵兵政治考核工作規定》規定
第九條對政治條件有特別要求的單位徵集的新兵除執行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外,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徵集;
(一)在言行上同情或者支持非法組織或者非法活動的;
(二)收聽、收看境外反動廣播、電視等傳媒,傳看過反動宣傳品、淫穢物品,思想受影響,是非界限不清的;
(三)有偷竊、打架斗毆、酗酒滋事等不良行為的;
(四)參加各種宗教組織或者進行過迷信活動的;
(五)文身的;
(六)長期在外地,現實表現不易查清的;
(七)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對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社會主義制度有不滿言行的;
(八)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被刑事處罰或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
(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因涉嫌違法犯罪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十)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十一)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或者頑固不化人員的;
(十二)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的;
(十三)其他不符合對政治條件有特別要求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