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子拆遷,父母,子女怎麼分配法
我家的老房子是父母名下的產證,父母去世以後是我弟弟一人往在里,但是母親在的時候是我天天照顧她,父母有三個子女,一兒二女,戶口都在裡面,現在要動遷了,請問應該怎麼分合理。
2. 農村拆遷賠償樓房,父母如何給子女分配的問題
《物權》規定:物權是支配權,物權是權利人直接支配的權利,即物權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標的物直接行使權利,無須他人的意思或義務人的行為的介入。
父母健在拆遷賠償款是父母的財產,賠償款屬於他們所有,你父母健在。在父母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具體怎麼分配由父母決定,包括所有權。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動產,理應由父母所有,依法享有佔有、使用。
但是如果父母不在了,賠償款作為遺產分配,按法定繼承分配,即兒子與女兒享有同等的繼承份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章法定繼承規定: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父母房子咋分配子女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條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民事關系,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
本法所稱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章遺囑繼承和遺贈: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 父母去世,房屋怎麼給子女分割
這樣可以讓一個人繼承,然後根據房屋價格給其他子女一定的就經濟補償。也可以將房屋出售,然後大家評均分割
4. 父母房子拆遷,對於子女眾多的家庭應該如何分配
一、房屋拆遷子女財產分配規定是什麼?
房屋拆遷子女財產分配規定是按照公平的原則進行分配。
拆遷安置房享受土地劃撥、規劃減免等相關政策。拆遷安置房的政策性較強,各個地方都有相應的政策規定,而且實踐中,很多拆遷部門為了盡快拆遷,在執行政策時尺度不一致的情況非常多,因此案件處理中既要考慮該地區拆遷的統一的證詞,又考慮個案的具體規定,分割時應盡量公平合理。
房屋拆遷子女財產分配規定是什麼?
1、婚前一方的個人房產,婚後被拆遷安置新房
如果安置房屋僅考慮面積因素,且不存在房屋補差價問題,房屋亦未變更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安置的新房應認定為個人財產。如果用夫妻共同財產補房屋差價,所補差價的比例部分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2、婚前房產在一方的父母名下,婚後拆遷安置後,安置房登記在兒女名下
這里需要參考贈與房屋的情形。此種情況要注意子女在婚後對於房屋是否有裝潢、翻建等情形,以確定另一方是否應當予以分割。
房屋拆遷子女財產分配規定是什麼?
二、具體法律規定
婚前是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後拆遷安置
這時應當考慮婚後拆遷安置時,是否存在著出資的因素,是否存在取得部分或全部產權問題。如果沒有出資要考慮安置有無認可因素,如果是婚後共同出資,取得一定產權的,對這部分房屋產權就是夫妻共有財產。如果沒有出資問題,只是房屋拆遷後繼承承租的,離婚時雙方都有承租的權利。
由於房屋的拆遷而使得某民事主體沒有住所的,實施拆遷行為的主體,需要按照規定分配該公民安置房,此後該安置房就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故而在辦理離婚手續之前,需要協商該房屋的分配。一般協商的結果都是一方有產權,另一方獲得補償金。
房屋拆遷子女財產分配規定是什麼?
現在社會拆遷補償事項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注,因為畢竟拆遷款項是非常多的。很多家庭關於拆遷款的分割問題會大打出手。實際上如果說房屋是屬於父母的,拆遷款項也應當由父母獲得,至於分配給子女那麼按照父母的意願進行。
5. 父母留下的房子其他子女怎麼分
父母房屋遺產子女分配比例是多少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這是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一般原則,即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該平均分配遺產。該法條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
2.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特殊情況」主要是指: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情形時,才能在遺產分配時中給予照顧,而且一旦具備了這兩個條件就應當給予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不是應該多分,不具有強制性。
(3) 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這是繼承法中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的重要體現。繼承人符合下列條件的,應不分或少分遺產:①繼承人有扶養能力和條件;②不盡扶養義務;③繼承人協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范圍主要是生活資料,也包括法律允許個人所有的生產資料。
世界各國民法確定遺產的范圍和價值,都是從繼承開始時,即被繼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見失蹤和死亡宣告)這一法律事實發生的時間確定的。在中國,一般,在繼承開始地點(即死亡人最後的住所或主要財產所在地)的繼承人,負責通知不在繼承地點的其他繼承人和遺贈受贈人和遺囑執行人關於被繼承人死亡的事實;保存遺產的人應當負責保管好遺產,不得擅自處理、隱匿和侵吞。如果在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雖有繼承人知道但該繼承人無行為能力又無法定代理人進行通知和管理的 ,則應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居住地基層組織或公證機關負責通知和保管遺產。
6. 父母去世了,房子產權怎麼分配
一、父母去世,如果住房是你父母婚姻期間取得,那麼住房就屬於他倆婚後共有財產,一人一半權益。屬於兩人各自名下那一半產權,可以作為遺產辦理繼承手續。
1、繼承法規定,死者死亡首先看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有遺囑就要按照遺囑執行繼承。
2、無遺囑前提,按照死者各自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分繼承屬於死者合法擁有的財產和住房權益份額。三方繼承權利均等,繼承份額均等。
二、《繼承法》相關具體規定為:
第二章法定繼承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6)父母房子咋分配子女擴展閱讀:
繼承份額是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時,份額一般均等。對於有特殊困難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該予以照顧,適當多分配一些遺產。
對於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繼承人經過協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遺產,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遺產,這一點在房產的繼承上尤為重要。
繼承條件
繼承是一種法律制度,繼承關系要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發生。
一、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後才能發生。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
有的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後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如分給某個或各個子女,這也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是繼承,因為這時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的贈與行為。
二、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這是繼承的第二個條件。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獻給國家、集體,這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但這不是繼承而是遺贈。
三、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這是繼承的第三個條件。有的房產是共有的,如常見的夫妻之間的共有,當一方死亡以後,並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
這時,應當先將房產進行產權分割將屬於被繼承人配偶的份額(除有約定者外,一般應分出房產份額的一半)分割出來以後,再對遺產進行繼承。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 按照協議辦理。被繼承人死亡後,如果其生前立有遺囑,或是曾經與某一社會組織或個人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應當先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內容對遺產進行處理。沒有遺囑或協議的,則按法定繼承處理。
7. 父母的房產如何繼承給子女,子女如何分配房產,分配時要辦哪些手續
父母在世的話,可以通過立遺囑或贈與的方式將房產留給子女
父母不在世的話,得區分共同還是個人財產。通過辦理繼承權公證或贈與公證才能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繼承的話,如果子女都不同意放棄繼承權,那就共同繼承,房產無法分割啊,由得房產的人給其它的經濟補償,子女協商處理拉;如果其它子女都放棄同意由其中一人繼承,那就沒什麼問題拉。
8. 父母房子拆遷,子女是怎麼分房
首先,要搞清楚開抄證明的單位襲有沒有過錯,也就是兄弟提供的材料有沒有造假,通過這點來追究證明單位的法律責任。
其次,如果證明單位不知或者不是惡意串通,那麼可以起訴母親及兄弟,要求要回父親留屬於的自己給那份房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8)父母房子咋分配子女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9. 急!父母去世後。留下房產,子女三人,該如何分配
你好,對老三的境遇深表遺憾。2樓分析得很不錯。該情況在現實中要版認定遺囑的效力,非常難,權如果老大老二不承認,也沒有其他的證人的情況下,可以說該遺囑幾乎是不可能被承認。就是說可能還是只有按法定繼承,所以我個人認為還是應該在多分遺產方面多考慮。
根據《繼承法》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以上兩點法律規定你都符合,應該能夠多分遺產。當然需要你舉證證明。
第一,生活有特殊困難,你可以以「從小就帶殘疾,40歲時又得了腦梗塞,半身不遂,生活困難,靠吃低保過日子」證明,這些證據你應該很好取得。
第二,和被繼承人共同生活,這一點,可以找些證人以及證據。
第三,在舉出老大老二生活條件比你好,雖然這不是法律考慮的要件,但是對於情理上來講是有用的,對此案會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