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自己沒錢,父母卻不斷索要該怎麼辦
這是個比較難回答的問題,父母跟孩子之間的關系是個終身分不開的。
我的看法是,如果兩個成年人沒有給孩子富足溫暖的生活的能力,就不要生孩子。孩子沒有權利決定自己是否出生,但成年人有權利決定自己是否生孩子。如果選擇生了,就應當為這個選擇負百分之百的責任,將孩子撫養長大。至於孩子是否回報父母,我相信只要父母真心愛孩子,孩子必然會真心愛戴並回報父母,親情是最堅固的感情。
我想,只要父母真心愛孩子,尊重他們的獨立人格,不把他們當作自己的私有財產,不想著從他們身上得到好處,不把自己的人生寄託在他們身上,僅僅是享受培養一個生命長大的神奇和樂趣,享受血肉至親朝夕相處的快樂溫馨,孩子也必然會以至誠之心愛戴父母,把父母看得很重的。這不是很好嗎?只是大多數父母都很難做到罷了。
⑵ 未出嫁子女!父母向其索要房租費合理嗎
只要成年了,子女就有贍養老人的義務,給老人給錢是應該的,難道你40、50歲不結婚,還能讓老人一直養著你嗎?
⑶ 父親從兒子索要養育錢,都包括那些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回務。
父母不履答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因此,沒有養育錢之說。只有當他年老時,兒子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子關系不要搞的那麼緊張。父親借車用壞了也不可惜。當他老了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錢還不是給了兒子?因此,多為父親著想,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願兒的幫助下重新審視自己的行為,糾正自己的偏見。全家老少就會和睦相處,其樂融融!
⑷ 父母經常跟我要錢,我能拒絕嗎
父母對於子女的養育之恩,子女應該懂得感恩,也應該盡自己的可能去回報父母。當父母經常問我要錢的時候,一般來講是不應該拒絕的,但是也是要分情況,不能“愚孝”,另外就是也要看你父母跟你之間的感情來進行衡量了,他們對你的態度也是一種衡量標准。
跟父母的感情,以及自己的經濟實力,都是需要進行參考的。當然,感情這個東西不要進行曲解,說的是一些不正常的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而不是那些日常瑣事之類的。最後,孝順父母是我們的責任和義務,而父母也應該為子女考慮,不要過多的給他們增加負擔!
⑸ 父母沒有限制的索要,子女的錢財。是否要付法律責任。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但是前提是子女有贍養的能力,如果子女都無法保證自己的版基本生活了權,就是沒有贍養父母的能力,也就不需要承擔義務了,在這種情況下,父母無限度索要,子女可以拒絕,但是你願意給,父母收了也沒有法律責任。
⑹ 父母的錢能夠滿足基本生活是否有權向子女索要贍養費
法律層面上規定是有的,道德規范上更是有的。要具體更具子女的實際情況而定。
按您的說法,您所說的父母應該屬於社會高端水平了,以他們的觀念,只要父母子女關系良好,不會主動和子女要錢的:)
⑺ 如果父母問年輕子女索要撫養子女的錢,等父母老了還要贍養他們么
贍養是子女的義務
不管他們做了什麼你都逃避不了
但是你沒有義務撫養弟妹
如果你覺得父母的要求不合理
你可以拒絕!
⑻ 父母向子女索要扶養費用您認為是合理的嗎
兒女每個月贍養老人給費用!
這個我聽說過
法律也有規定
所謂養育費用,不是一次性給齊的。每個月都要給的哦。
⑼ 父母有生活能力,還要索要子女的贍養費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該條規定明確了子女應當履行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另一方面也明確父母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兩個條件,一個是年老體弱、無勞動能力,另一個是生活困難。不符合上述兩個條件之一的父母,無權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
養父母以及近親屬與養子女之間產生擬制的直系血親關系。根據收養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的權利和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即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之間形成法律擬制的直系血親關系,養子女從此取得了與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法律地位。
根據以上兩點可以判斷如何讓養子盡公平的贍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