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子女投靠父母,沒有無業證明怎麼辦
去你現在的戶口所在地開,那家國企倒閉後有沒有給你們開類似證明的東西,把那個拿上到現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把職業更改為無業,再拿戶口去戶口所在地的社區或街道開無業證明就可以了。
B. 夫妻投靠落戶北京條件
夫妻之間戶口不在一塊的這種情況很常見,如果一方是北京戶籍,滿足條件的,另一方可通過投靠的方式將戶口從外省(市)、自治區、直轄市遷入北京並辦理戶口登記。從買房角度來說,夫妻辦理投靠落戶後,還被視為同一個購房家庭,最多可在北京購置兩套住房。
一、夫妻投靠落戶的條件是什麼?
1.夫妻投靠入非農戶需要什麼條件?
(1)申請人年滿45周歲的,結婚需滿10年;申請人年滿46周歲,不滿55周歲的,結婚應滿5年;申請人年滿55周歲的,結婚應滿2年。
(2)被投靠人是北京市非農業戶口。
(3)被投靠人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2.夫妻投靠入農戶需要什麼條件?
(1)妻子投靠丈夫
丈夫在城六區的,妻子投靠需結婚滿5年;遠郊區縣結婚需滿3年。
(2)丈夫投靠妻子
城六區結婚需滿8年,遠郊區縣結婚需滿5年。
(3)申請人為外省市農業戶口或非農業戶口的無業人員。
(4)被投靠人是北京市農業戶口。
(5)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怎麼辦理夫妻投靠落戶?
申請人持相關資料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
需准備以下材料: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共同簽名);
2.申請人及隨遷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4.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請人為外省市非農業戶口的,其戶口所在地街道社會勞動保障部門須出具無業證明或失業證;
6.再婚人員須提供《離婚證》、離婚判決書,2004年以後協議離婚的須提供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
7.隨遷人如為獨生子女的,須提供《獨生子女證》;為二胎子女的,當地計劃生育部門須出具准生證,本市司法部門須出具親子鑒定書;超計劃生育的須出具原始罰款收據及被投靠人單位計劃生育部門或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處理決定;
8.隨遷25周歲以下的獨生子女,其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未婚證明及本人出具經公證的未婚、未生育子女聲明;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或失業證;
9.被投靠人因工作調動、大學畢業分配等原因戶口已進京,須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內的進京批件;如遇特殊情況,還需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進京批件。批件包括:各中央單位、市屬單位批準的進京批件或報戶口介紹信、准予遷入證明、入戶通知單、大學畢業生就業派遣通知書、研究生就業通知書、就業報到證等;
10.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對夫妻屬於初婚且未成年子女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由分縣局審批即可辦理入戶。需要注意的是,離退休夫妻辦理投靠落戶的條件、所需資料與普通夫妻不一樣,具體可以向所在區公安機關咨詢。
資料來源:《派出所辦理常住戶口登記工作規范》(試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北京市公安局
該內容只在北京適用
C. 我和老婆結婚後,她的戶口沒遷過來,現在老婆快生了,想把她的戶口遷過來,需要哪些手續
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同省不同縣)
1, 持結婚證和女方戶口簿,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專婚姻狀況改為屬「已婚」,並且開具「戶籍證明」。
2, 持雙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 報縣公安局審批, (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 審批後,可以網上遷移,也可以拿「戶口准遷證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戶口遷回來
4, 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不同省)
1, 持結婚證和女方戶口簿,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並且開具「戶籍證明」。
2, 持男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 報縣公安局審批, (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 審批後,拿「戶口准遷證明」到女方戶籍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
4, 持男方戶口簿, 女方戶口遷移證,到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5 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另外告訴你,小孩隨母隨父落戶都可以,也不影響免疫證那些事,不過,夫妻戶口不在一處,辦理事務不方便。
D. 外地戶口父母無職業投靠上海戶口的子女的條件
在上海住宿和生活只要子女願意就沒有條件了,
但是不能轉為上海戶口,除非是原來上海戶籍支內支邊到外地的。
E. 外地人帶孩子嫁到北京幾年能把孩子戶口落戶北京
城六區:結婚須滿5年;遠郊區:結婚須滿3年。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戶口登記及遷移審批規定,妻子投靠丈夫條件有:
1、城六區:結婚須滿5年;遠郊區:結婚須滿3年;
2、申請人為外省市農業戶口,或非農業戶口的無業人員;
3、被投靠人系本市農業戶口;
4、被投靠人有合法固定的住所;
5、隨遷子女系未成年子女,符合我市計劃生育政策,系獨生子女的年齡不能超過25周歲,且未婚、未就業(獨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後生育的子女)。
(5)外地無業父母投靠子女擴展閱讀
需要向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
2、投靠人及隨遷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隨遷子女如系獨生子女的,出具獨生子女證原件及復印件;80年以後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應出具准生證;超計劃生育的應出具原始罰款收據及被投靠人單位的處理證明;
6、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辦理市外遷入戶口登記,須出具以下證件證明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系從本市參軍的須出具市或區、縣復員轉業安置部門的落戶介紹信或市局《入戶通知單》、《復員證》或《轉業證》。
非本市參軍的須出具市局開具的《入戶通知單》、檔案部門出具的戶口項目證明及《復員證》或《轉業證》。
從本市參軍注銷戶口後,被部隊退回入戶的,須出具所在部隊師以上單位退兵證明;以上人員還須出具部隊或原戶口注銷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號碼證明。
F. 女方是城鎮戶口,男方是農村戶口,結婚後女方可以遷戶口到男方家嗎
結婚後是可以遷入的。
需要材料如下:
1. 雙方(男、女)結婚證。
2.雙方(男、女)身份證。
3. 雙方(男、女)戶口本。
4. 以上三種證件復製件(其中戶口本只需戶主、本人的那兩頁復印件)。
5. 計生證明。
辦理步驟如下:
1.雙方已經結婚,要將戶口遷移到另一方。
2.女方遷移到男方,由男方持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並寫出申請。
3.先在所屬的村委加註意見,然後到男方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准遷證。
4.持准遷證到女方的戶籍所在地換准遷證,持該證到男方戶籍所在地上戶口即可。
(6)外地無業父母投靠子女擴展閱讀
滿足哪些條件就能遷回農村。
1.有村集體願意接納你
想要將戶口遷回,第一步就是必須要有村集體願意接納你,只有村委會同意接納你,你才能將戶口遷回該村。這是第一步,必須要遷回戶口的首要條件,若是不願意接納你,則一切免談。然而現在有很多的村委會明確表示不接納任何「城轉非」。
2.夫妻雙方中有一方是農村戶口,且在農村生活居住的
夫妻雙方中有一方是農村戶口,並且城鎮戶口的那一方沒有穩定的工作,這就需要雙方出示相關的材料如: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無業證明和計劃生育證明等等。
3.從農村考去城裡上學的學生
在此前有不少學生由於就讀大中專院校或者技校而將戶口「農轉非」的,畢業後若沒有合適工作回原籍的畢業生。若是這類朋友想要重新將戶口遷回農村那就需要提供畢業證書和未就業證明以及戶口簿、身份證。
4.在城裡沒有固定職業,在農村有宅基地
在城鎮沒有固定職業,在農村有分配好的宅基地並能建造好房子和登記有門牌,並在農村生活居住的本人、配偶及未婚的子女。在農村分有住宅基地並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證》或《房產證》,派出所要做調查材料,同時還要提供以上相關材料。
5.在城鎮沒有固定職業和居所的未婚人員
在城鎮沒有固定職業和居所的,跟隨父母在農村生活的未婚人員在投靠父母時則需要提供《未婚證》、無固定職業和住所證明以及戶口簿、身份證。
G. 怎樣才能有個上海戶口
一、非滬籍應屆生落戶
1、持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
2、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
3、持證期間依法在上海市繳納所得稅。
4、在上海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
5、無違反國家及上海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
除了普通的操作以外持證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優先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貢獻並獲得相應獎勵,或在上海市被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高級技師(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證及參保年限的限制。
2、在上海市遠郊地區的教育、衛生等崗位工作滿5年的,持證及參保年限可縮短至5年。
3、最近連續3年在上海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高於上海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連續3年計稅薪酬收入高於上年同行業中級技術、技能或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術管理和關鍵崗位人員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4、按個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資(或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總額及每年最低繳納額達到上海市規定標準的,或者連續3年聘用上海市員工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相關投資和創業人才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參考資料:網路-上海居住證轉常住戶口試行辦法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