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溺愛孩子的例子
http://www.people.com.cn/GB/news/37146/45773/3427339.html
這個裡面有個徐力殺母的典型例子
鄰居有一個小男孩,7-8歲了,上小學二年級。有一天放學回家要吃香蕉,吵著要正在廚房裡煮飯的奶奶為他取香蕉並剝皮,老人家正忙得脫不開身,就說「你自己拿吧」。這時小男孩就大吵大叫,自己動手剝吃香蕉後故意將皮丟了一地,且還感到很委屈……這是一個典型的嬌慣溺愛的例子。吃香蕉自己拿和剝皮,對於一個7-8歲的孩子來說並不難,為什麼一個小學生卻要別人代勞呢?吃香蕉剝皮的責任是誰呢?可見這家人在平時教育孩子方面沒有重視培養孩子的責任感。
溺愛讓孩子不會愛 高中生想「安樂死」
「媽媽,讓我安樂死吧!」15日晚,巴南區18歲的高中生小偉(化名)給母親發去簡訊。今年元旦,小偉與同班初戀女友蒙蒙(化名)分手後,曾兩度割腕自殺未遂。昨日,心力交瘁的母親向心理醫生尋求最後幫助。
小偉和蒙蒙是某重點中學高二學生,兩人均成績優異。小偉性格內向,與蒙蒙交往不久,即遭到老師、雙方家長極力反對。
可兩個孩子半年後竟開始同居,成績一落千丈。因鬧別扭,今年元旦蒙蒙向小偉提出分手。
15日晚,王女士接到兒子想「安樂死」的簡訊,嚇得臉色蒼白。其實,兒子想死已不是第一次。
大年三十晚,小偉在婆婆家吃完團年飯,獨自提前回家。他給同學打完「最後一個電話」,在卧室割腕自殺。「感覺不對」的同學及時趕到,破門將小偉送到醫院。小偉在給母親的遺書上說:「半月來,我每到晚上就一個人躲著哭泣……可沒有她的世界,我活不下去……」
兩周後,小偉再次割腕自殺。為留住兒子的性命,王女士上門哀求蒙蒙和其母親幫忙。王女士拿出一封蒙蒙寫給小偉的舊信。信中用很大篇幅記錄的竟是兩孩子因為一個昵稱而吵架的事。
自小偉第一次自殺後,他自閉在屋裡,和母親的交流全靠簡訊。接到兒子想「安樂死」的信息,王女士被打垮了。她在給兒子的回信中稱,「如果你主意已定,等媽媽把工作交代完後,陪你一起去。」
王女士說,從小偉出生自今都對他百依百順。而且小偉一直由外婆帶大,在家簡直就是小皇帝,連雙襪子都沒洗過。「他從來都是被無微不至地被關懷著,失戀應該是他長這么大遭受的最大挫折。」
溺愛讓孩子不會愛
昨日,受王女士委託,仁格心理咨詢所趙所長親自上門開導小偉。剛開始,小偉倔強地拒絕交流。趙所長耐著性子,對著小偉「自說自話」近3個小時,一直用被子蒙頭的小偉漸漸揭開被子傾聽,並不時點頭。到談話結束時,小偉主動伸出手與趙所長握手感謝。
趙所長認為,小偉不能遭受失戀的挫折,是因為長期以來他在家中獲得太多溺愛。他長期處於被愛的位置,永遠都是他對別人說「NO」。一旦有人對自己說「NO」,他就很難接受。「怕挫折是如今獨生子女的普遍弱點,家長少些溺愛,才是真正為孩子好。」
參考資料:參考資料:白度
B. 病或殘障,父母是否應該有權利讓小孩安樂死
任何人包括父母都無權剝奪孩子的性命,病或殘障的孩子,同樣受到法律和社會的保護。
C. 今天看電視,看到一個新聞節目,裡面說到父母給孩子喂(安樂死)安樂死是什麼
父母對孩子受著疼痛但治不好的情況不忍看下去,終歸是一死,還不如喂安樂死直接結束生命
D. 小孩出生後若發現有嚴重的遺傳病或殘障,父母是否應該有權利讓小孩安樂死
我國還沒有安樂死,我覺得即使父母也沒有權利決定孩子的生死。不管這個孩子身患數和等疾病,他都有活下去的權利。也許他會給你帶來很重的負擔,但是他來到你身邊就說明和你有緣分我們都不應該拋棄她。
選擇丟棄或者是讓它安樂死,這樣的父母太過於殘忍。即便是以後他們有孩子,他們也不能保證就把那個孩子教育的很好。既然我們選擇生下這個孩子,我們就有義務照顧她,不管他事健康的孩子還是有病的孩子。這就是我們做父母應盡的義務和責任。
E. 子女可以為病重的父母申請安樂死嗎
不行,中國沒有安樂死一說
F. 家長寵愛孩子的事例
以下種溺愛的形式是比較典型的實例:
特殊待遇
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高人一等,處處特殊照顧,如吃「獨食」,好的食品放在他面前供他一人享用;做「獨生」,爺爺奶奶可以不過生日,孩子過生日得買大蛋糕,送禮物……這樣的孩子自感特殊,習慣於高人一等,必然變得自私,沒有同情心,不會關心他人。
過分注意
一家人時刻關照他,陪伴他。過年過節,親戚朋友來了往往嘻笑逗引沒完,有時候大人坐一圈把他圍在中心,一再歡迎孩子表演節目,掌聲不斷。這樣的孩子自認為自己是中心,確實變成「小太陽」了。家裡人都要圍著他轉,並且一天到晚不得安寧,注意力極其分散,「人來瘋」也特別嚴重,甚至客人來了鬧得沒法談話。
輕易滿足
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有的父母還給幼兒和小學生很多零花錢,孩子的滿足就更輕易了。這種孩子必然養成不珍惜物品、講究物質享受、浪費金錢和不體貼他人的壞性格,並且毫無忍耐和吃苦精神。
生活懶散
允許孩子飲食起居、玩耍學習沒有規律,要怎樣就怎樣,睡懶覺,不吃飯,白天游游盪盪,晚上看電視到深夜等。這樣的孩子長大後缺乏上進心、好奇心,做人得過且過,做事心猿意馬,有始無終。
祈求央告
例如邊哄邊求孩子吃飯睡覺,答應給孩子講3個故事才把飯吃完。孩子的心理是,你越央求他他越扭捏作態,不但不能明辨是非,培養不出責任心和落落大方的性格,而且教育的威信也喪失殆盡。
包辦代替
我曾問一些媽媽,要不要求孩子勞動,有的竟說:「我疼都來不及,還忍心讓孩子勞動?」也有的說:「叫『小東西』做事更麻煩,還不如我幫他做了。」所以三四歲的孩子還要喂飯,還不會穿衣,五六歲的孩子還不做任何家務事,不懂得勞動的愉快和幫助父母減輕負擔的責任,這樣包辦下去,必然失去一個勤勞、善良、富有同情心的能幹、上進的孩子。這決不是聳人聽聞。
大驚小怪
本來「初生牛犢不怕虎」,孩子不怕水,不怕黑,不怕摔跤,不怕病痛。摔跤以後往往自己不聲不響爬起來繼續玩。後來為什麼有的孩子膽小愛哭了呢?那往往是父母和祖父母造成的,孩子有病痛時表現驚慌失措,嬌慣的最終結果是孩子不讓父母離開一步。這些孩子就打下懦弱的烙印了。
剝奪獨立
為了絕對安全,父母不讓孩子走出家門,也不許他和別的小朋友玩。更有甚者,有的孩子成了「小尾巴」,時刻不能離開父母或老人一步,摟抱著睡,偎依著坐,馱在背上走;含在嘴裡怕融化,吐出來怕飛走。這樣的孩子會變得膽小無能,喪失自信,養成依賴心理,還往往成為「把門虎」,在家裡橫行霸道,到外面膽小如鼠,造成嚴重性格缺陷。
害怕哭鬧
由於從小遷就孩子,孩子在不順心時以哭鬧、睡地、不吃飯來要挾父母。溺愛的父母就只好哄騙,投降,依從,遷就。害怕孩子哭鬧的父母是無能的父母;打罵爸媽的孩子會變成無情的逆子,在性格中播下了自私、無情、任性和缺乏自製力的種子。
當面袒護
有時爸爸管孩子,媽媽護著:「不要太嚴了,他還小呢。」有的父母教孩子,奶奶會站出來說話:「你們不能要求太急,他大了自然會好;你們小的時候,還遠遠沒有他好呢!」這樣的孩子當然是「教不了」啦!因為他全無是非觀念,而且時時有「保護傘」和「避難所」,其後果不僅孩子性格扭曲,有時還會造成家庭不睦。
G. 如果得了絕症中國能夠安樂死嗎
不能,截止2019年7月份,中國並沒有可以安樂死的法律條文。
由於安樂死的問題比較復雜,涉及道德、倫理、法律、醫學等諸多方面,中國尚未為之立法。
在1988年七屆人大會議上,最早在全國人大提出安樂死議案的是嚴仁英和胡亞美,兩人分別是中國婦產科學和兒科專業的泰斗。
嚴仁英在議案中寫下這么短短幾句話:「生老病死是自然規律,但與其讓一些絕症病人痛苦地受折磨,還不如讓他們合法地安寧地結束他們的生命。」
1994年全國兩會期間,廣東32名人大代表聯名提出「要求結合中國國情盡快制定『安樂死』立法」議案。
1995年八屆人大三次會議上,有170位人大代表遞交了4份有關安樂死立法的議案。
1996年,上海市人大代表再次提出相關議案,呼籲國家在上海首先進行安樂死立法嘗試。在隨後於1997年首次舉行的全國性「安樂死」學術討論會上,多數代表擁護安樂死,個別代表認為就此立法迫在眉睫。
2003年3月9日,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工程院院士、著名的神經外科專家王忠誠,受中國工程院院士、北京兒童醫院院長胡亞美教授的委託,向大會提交了在北京率先試行「安樂死」並建立相關法規的建議。
2003年7月22日媒體報道稱,廣東省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在會辦本省政協委員該提案時指出,立法實行「安樂死」有違憲法。
有關負責人說:「不管實行『安樂死』是自願與否,實際上是對生存權的剝奪,而生存權是憲法直接保護的權利。」
(7)父母請求子女幫助安樂死擴展閱讀:
安樂死(Euthanasia)一詞來源於希臘語,譯為「優化的死亡」或「無痛苦的死亡」。即對遭受著不可治癒的且極度痛苦的疾病的人,實施一種安逸的無痛苦的死亡。
而今自由主義在西方社會大行其道,支持安樂死的觀點盛行。我們在借鑒他國有益經驗的同時,也應該注意到,安樂死在中國,絕不僅僅是個體自由選擇的問題,更是當代社會的道德人倫問題。
自古以來,中國人對待生死的傳統態度是「未知生,焉知死」,強調做好眼下的事,對死亡採取了一種迴避的態度。
這是因為個人在中國的傳統思想中,並不是一個絕對獨立存在的個體,而是血緣、宗親、鄰里各種社會關系的載體。
而一個人的死亡不簡單的是個體存在的消滅,更多的是與之前相關的社會關系的滅失和重塑,進而改變的是權利義務的更替。「父死子繼,兄終弟及。」
其變化可見一斑。傳統鄉土社會重視穩定性,而死亡往往會帶來社會關系的巨大變動,因而人們對於死亡多是非常謹慎的態度。
這與西方社會所強調的「向死而生」,更重視個體自由選擇的價值觀念分別孕育於不同的社會環境。二者之間並無高下,只是不同罷了。
俗話說:「百善孝為先。」「孝」從古至今就深深地根植在每個中國人思想觀念里。《爾雅》有言,善父母為孝。而何為善待?《說文》雲: 「從老省,從子,承老也。」
意思是在「孝」字意在子女承擔年老的父母,即父母步入老年,機能逐漸衰退,自助生活的能力不斷下降,而這個時候,做子女的應該盡到贍養和扶助的義務,好好地奉養自己的父母,讓他們能夠安享晚年。
而現實社會中,常常出現父母請求安樂死的情況。子女往往並不想眼睜睜地看著父母死去,但又不想忤逆父母的意思。
如果遵循長輩的意願,實施了安樂死,還能夠算是盡到了「善父母」的要求嗎?如若不遵循父母的意願,那又得看著父母在病床上痛苦地輾轉,也與《論語》中所說的「又敬不違,勞而無怨」相違背。這種傳統道德中的矛盾性也使安樂死在中國有了更多的爭論。
安樂死還涉及醫生的職業倫理沖突。中國自古就說「醫者父母心」,認為醫者對待病患就應該像對待自己的孩子。這種觀念暗含了兩個原則,
第一,不傷害原則,一切以救人性命為優先。
第二,專斷性原則,即不顧患者的自主權,為病人做決定。西方的希波克拉底誓言中也提到「我不得將危害葯品給與他人,並不作該項之指導,雖有人請求亦必不與之。」
表達了與我國古代「無傷」相似的觀點。醫生職業的崇高性就在於救死扶傷,拯救病患的生命。這種難以舍棄的責任感,和以患者性命為優先,不傷害病人的思維模式,成為了很多醫生,除了現行法律法規上的考量以外,在面對病人提出安樂死請求時難以跨越的心坎。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安樂死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安樂死」在中國的道德困境
H. 關於父母對孩子溺愛的文章
例1前天我哥的女兒坐在三輪車邊上,催我快騎,一定要快,還要甩,要刺激,不聽她的就又打又踢你,結果從車上摔下來,還被車碾了。4歲的小姑娘成了大花臉。
因為父母總是答應她一切,而且她太信任大人總能保護好她,自己根本沒有保護意識。
相反在國外(好像是韓國)有很多家長都實行獅子育子法。即使他從樓梯上滾下來也沒人跑過去問他,象沒事一樣讓他自己去上葯。
例2
鄰居有一個小男孩,7-8歲了,上小學二年級。有一天放學回家要吃香蕉,吵著要正在廚房裡煮飯的奶奶為他取香蕉並剝皮,老人家正忙得脫不開身,就說「你自己拿吧」。這時小男孩就大吵大叫,自己動手剝吃香蕉後故意將皮丟了一地,且還感到很委屈……這是一個典型的嬌慣溺愛的例子。吃香蕉自己拿和剝皮,對於一個7-8歲的孩子來說並不難,為什麼一個小學生卻要別人代勞呢?吃香蕉剝皮的責任是誰呢?可見這家人在平時教育孩子方面沒有重視培養孩子的責任感。
例3
溺愛讓孩子不會愛
高中生想「安樂死」
「媽媽,讓我安樂死吧!」15日晚,巴南區18歲的高中生小偉(化名)給母親發去簡訊。今年元旦,小偉與同班初戀女友蒙蒙(化名)分手後,曾兩度割腕自殺未遂。昨日,心力交瘁的母親向心理醫生尋求最後幫助。
小偉和蒙蒙是某重點中學高二學生,兩人均成績優異。小偉性格內向,與蒙蒙交往不久,即遭到老師、雙方家長極力反對。
可兩個孩子半年後竟開始同居,成績一落千丈。因鬧別扭,今年元旦蒙蒙向小偉提出分手。
15日晚,王女士接到兒子想「安樂死」的簡訊,嚇得臉色蒼白。其實,兒子想死已不是第一次。
大年三十晚,小偉在婆婆家吃完團年飯,獨自提前回家。他給同學打完「最後一個電話」,在卧室割腕自殺。「感覺不對」的同學及時趕到,破門將小偉送到醫院。小偉在給母親的遺書上說:「半月來,我每到晚上就一個人躲著哭泣……可沒有她的世界,我活不下去……」
兩周後,小偉再次割腕自殺。為留住兒子的性命,王女士上門哀求蒙蒙和其母親幫忙。王女士拿出一封蒙蒙寫給小偉的舊信。信中用很大篇幅記錄的竟是兩孩子因為一個昵稱而吵架的事。
自小偉第一次自殺後,他自閉在屋裡,和母親的交流全靠簡訊。接到兒子想「安樂死」的信息,王女士被打垮了。她在給兒子的回信中稱,「如果你主意已定,等媽媽把工作交代完後,陪你一起去。」
王女士說,從小偉出生自今都對他百依百順。而且小偉一直由外婆帶大,在家簡直就是小皇帝,連雙襪子都沒洗過。「他從來都是被無微不至地被關懷著,失戀應該是他長這么大遭受的最大挫折。」
溺愛讓孩子不會愛
例4
昨日,受王女士委託,仁格心理咨詢所趙所長親自上門開導小偉。剛開始,小偉倔強地拒絕交流。趙所長耐著性子,對著小偉「自說自話」近3個小時,一直用被子蒙頭的小偉漸漸揭開被子傾聽,並不時點頭。到談話結束時,小偉主動伸出手與趙所長握手感謝。
趙所長認為,小偉不能遭受失戀的挫折,是因為長期以來他在家中獲得太多溺愛。他長期處於被愛的位置,永遠都是他對別人說「NO」。一旦有人對自己說「NO」,他就很難接受。「怕挫折是如今獨生子女的普遍弱點,家長少些溺愛,才是真正為孩子好。」
編輯本段溺愛導致心理問題
小亮是個16歲的男孩子,今年上高一,隨著年齡的增加,他變得越來越沉悶,這一年來更是整日愁眉不展,有時還唉聲嘆氣,脾氣特別大,動不動就大著嗓門跟父母發火,有一次還摔了杯子。
診斷:小亮處於抑鬱狀態,情緒中度抑鬱合並焦慮。原因是父母溺愛的撫養方式,剝奪了孩子生活中許多重要的東西。
1、溺愛剝奪了幼兒的運動機會。發展運動能力、有能力支配自己的身體,是孩子最初獲得成功的喜悅感和自信心的重要途徑,溺愛孩子的家長常擔心孩子拿這摸那不衛生,跑東跑西不安全,限制孩子的活動,致使孩子運動游戲的能力差,和同伴玩不到一起,內心因此自卑孤獨。
2、溺愛剝奪了孩子動手做事的機會,也就剝奪了孩子獲得成功的喜悅。溺愛的父母喜歡包攬孩子生活中的大小事務,情願自己多累點,也不願意孩子辛苦。這樣做一方面讓孩子有「只有你們會做,我不會做」的自卑感,另一方面理所當然地認為父母應該為他做一切,不懂得感恩,如果父母或別人做得哪裡不如他的意,就會很不滿,結果就不快樂。[1]
3、溺愛剝奪了孩子的自主權。溺愛的父母多數是專制的父母,小到每天穿什麼衣服,大到怎樣安排前程,大事小事都替孩子做主,孩子感覺自己就像父母手中的木偶,做什麼都得順應父母的意圖,沒有自主權,但由於能力不足,又不敢自作主張,因此內心對父母是既抱怨又依賴的感覺。
4、溺愛剝奪了孩子認識規則的機會。溺愛孩子的父母常無原則地滿足孩子的無理要求,對孩子的哭鬧讓步,不能有力地禁止孩子的不當行為,孩子的內心就無法建立遵守規則的意識,不遵守規則,在遇到外界要求他遵守規則時感到憤怒,無理反抗,在人際關系中成為不受歡迎的人,這樣他也就享受不到友情的快樂。樓夢·薛蟠《紅樓夢》里有個薛蟠,整天游手好閑,斗雞走馬,買了英蓮,打死馮淵,竟視為兒戲。薛蟠不學好,自然與他的寡母王氏嬌慣、放縱有關。原來,薛蟠幼年喪父,寡母看他是孤根獨種,從小對他百般溺愛、縱容,才使他後來變成敗家子。當然,這樣的例子很多。
現實生活中,由於母親嬌慣,而成為敗子的也屢見不鮮。我所在縣的一個村就有這樣的真事兒:有一個母親離異後,把希望都寄託在唯一的兒子身上,把兒子當成了「寶貝」疙瘩,兒子要星星恨不得登天梯給他去摘,兒子要月亮恨不得上月球給他去抱。即使兒子有了過錯,也任其所為,從沒摸過兒子一個指頭,沒打過兒子一次屁股。可後來怎麼樣呢?「寶貝」兒子天天跟母親要錢,給少了就和母親頂撞,因母親不能滿足他的慾望,後來就經常打娘罵娘。他的寡母後悔莫及。
顏氏家訓
《顏氏家訓》中講:世上有些人,對子女不加管教,而是溺愛,……本來該勸誡卻反而去鼓勵,該斥責卻笑著表示贊同,以至於子女長大後不良習慣已經形成,那時再去管教他們,就是打死他們,也不害怕。北齊時的顏之推說的這番話至今令人深思。
實際上,古代有不少嚴格教子的好母親。唐代李景讓的母親鄭氏就是其中的一位。鄭氏丈夫去世後撇下三個兒子,她沒有再嫁,家境貧寒,無錢供孩子念書,就在家裡教孩子讀書識字。鄭氏對兒子「苦其心志」,從不放縱,兒子不聽話有時就捶打,最後三子都金榜題名。鄭氏嚴厲教子的方法不失為經驗之談。
孩子是娘的心頭肉,當娘的都愛自己的孩子。但不嚴加管教,孩子不會有敬畏之心。單親家庭的母親,對孩子更要該說則說,該管則管,不能溺愛,不能任情,不能袒護,不能放縱,不望子成「龍」,也求子成人
漫談「溺愛」的危害
曾幾何時,吃苦夏令營,「磨難教育」這些聞所未聞的教育方式,在我們的生活中出現,這實際上就是讓孩子們承受磨難,補上吃苦這一課。任何東西一旦需要額外的補助,那就說明了一種情況:生活中遇到的太少了。
從獨生子女,到由此產生的溺愛;從溺愛,到由此產生的危害。這些我們都已聽得太多,許多家長也漸漸注意起來,於是產生了「磨難教育」。
我想問的是:這種「突擊式」的教育方式究竟有多大作用呢?在進行「磨難教育」時,我們看到了孩子們從一開始的不適應變得能夠吃苦,看到了孩子們從一開始的不知所措變得能夠戰勝困難,可是,我們同樣看到了,父母親在磨難教育結束後更加偉大的「愛」:孩子吃苦了,理應慰勞慰勞,於是孩子得到了「小皇帝」般的待遇;孩子戰勝困難了,理應獎勵獎勵,於是又得到更多的零用錢。生活又回到了從前,而這次「磨難教育」所留下的可能僅僅是一篇日記或幾張照片。
我還想問的是:如果在平時就不給孩子許多額外的「愛」,參加這種教育活動還有什麼意義?活動畢竟是活動, 它無法代替生活,生活的魅力就在於它的不可預知性。試問一個已經知道結果的「磨難教育」,怎能和生活中的「望盡天涯路」式的困難相比呢?
對孩子來說,他小的時候也許會覺得父母對他很好,但當他逐漸長大,有了自己獨立的思想之後,他會覺得父母的干涉是對他的一種禁錮,他想沖破這道禁錮,於是矛盾就不可避免的產生了。
由此看來,溺愛在兩個階段是危害最大的:一是孩子性格的形成時期,二是孩子漸漸獨立的時期。尤其是前者,對孩子的一生都有影響。想要改變這種狀況,最根本的也是唯一方法,就是改變生活方式,在潛移默化中形成堅強的性格,讓孩子自己面對對生活中的小困難,小挫折,自己去解決,才可能更好的面對走上社會後的大困難。否則就很容易被困難擊垮。一句老話,做父母的都是為孩子好的,總是對孩子傾注了全部的愛,但這種愛要以對孩子的成長有利為標准,切不可使 「愛」成為「溺愛」,切不可由父母包辦代替,否則,不但孩子難以承受,同時,也讓孩子在獨立面對社會時,不知所措。不能適應競爭激烈的社會環境,被社會淘汰。
最後套用黑格爾的話,假如你將所有困難都關在門外,那麼成功也將被你關在門外了。
I. 孩子活著受著嚴重摺磨求父母給他弄死,父母可不可以找方法讓他安樂死
不可以。1、不管是惡意還是善意,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剝奪他人的生命,父母對子女也不行。2、我國並沒有就安樂死立法,所以也沒有安樂死一說。3、可憐的孩子!辛苦的父母!
J. 我是一位中年婦女,覺得活得好累好累,婚姻不幸,想知道在哪能買到安樂死解脫痛苦,父母去世了孩子成家了
大好人生不要那麼悲觀,婚姻不幸就離了,孩子成家了就不用再操心了,你自己找個山清水秀的地方去租個房子找份工作好好生活,多出去交朋友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