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贈予子女的房產可以收回嗎
近日,一位家長為兒子收回別墅的消息引發熱議。李女士在杭州,夫婦倆為了避免早年遺產稅,買了幾棟豪華別墅,都錄下了獨生子女的名字。現在兒子已經30多歲了,每天花錢大手大腳,「過著同性戀生活」還沒結婚…他們怕房子如果兒子頭昏了,擔心兒子賭博,那麼決定撤回2000萬別墅,但同時,必須支付3%的稅款,這是約六十萬的契稅。
業內人士稱,「現在很多有錢人一直在考慮如何傳承給孩子,如何避免稅收問題。」。但是,以孩子買房的名義,父母需要慎重考慮,謹慎從事。事實上,目前中國的納稅制度中,購買現金價值的人壽保險也可以起到避稅的作用。這種避稅勝過為孩子買房子。
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買房,好處如下三個方面:
1、家長將購買房屋免費登記,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即兒童住房,今後不需要「轉讓」,可以保存契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注冊費等費用。
2、不能繳納房產稅。雖然我國尚未開征遺產稅,但子女本身是房屋所有人,當然不能討論遺產問題。即使將來徵收遺產稅,也不會影響子女。
3、婚後子女為自己的婚前財產。
但也有六個缺點:
1、因為未成年子女沒有充分的能力這樣做,購買住房所涉及的金額是巨大的,而孩子的行使權需要父母的代理。
2、以子女名義購買住房後屬於子女的財產權利。父母作為監護人不得隨意處置子女的財產。監護人的簽名必須提供,以確保監護人的資格和財產的出售是對未成年人的利益的保證,並保證公證處公證。
向房屋管理局辦理房屋買賣的有關手續,還需要提交戶口簿或小戶口證明、監護人身份證明文件。此外,由出售財產所得的父母應用於維護未成年人。否則,當天孩子一旦提出反對,認為父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父母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3、成年子女後,房子是孩子的個人財產,夫妻沒有權利返還。如果孩子在成年時沒有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要收回他們的房子時,他們就有很大的法律障礙。在實踐中,孩子被迫離開父母而不允許他們成年時生活的現象。
4,導致獨立的孩子可能會支付更多的首付。如果孩子和父母沒有共有財產,也就是父母,房產證上沒有孩子的名字,孩子購買成年後的第一套房,按照首套房首付政策計算,並可以享受首套房貸利率。
5。兒童婚後發生意外,配偶有繼承財產的權利。如果孩子在結婚後死亡,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有相同的順序,並且有權繼承死者的所有財產,包括婚前財產。這意味著,如果孩子在童年和他的父母有財產,財產的名義下,孩子將被劃分為遺產和繼承。
6、以孩子買房為名,逃避債務是不可行的。根據法律規定,家庭債務應由家庭財產承擔。而家庭共同財產不僅是指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財產名稱的子女也屬於家庭共同財產。因此,以孩子名義的財產逃不掉家庭債務的作用。
浙江浙聯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戴和平說,這件事情,還好兒子不在意父母把房子拿回去,當年買房是直接登記在兒子名下,那麼兒子就是不動產的所有權人,如果兒子不願意,父母還拿不回房產。現在房產要從兒子名下轉移到父母名下,有兩種方式,贈與和買賣,贈與大約要交3%的稅,以後父母倆如果要把這套房產出售的話,還要交個人所得稅。如果買賣的話,算起來大約2.5%的稅費,但是如果父母名下還有其他房產,那麼就會受制於限購令,所以,父母把房子登記在子女名下,真要三思。
Ⅱ 父母贈予子女的房產可以收回嗎
未辦理產權變更手續的贈與是否可以要求繼續履行,贈與方能否撤銷贈與(一)夫妻在婚前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約定將一方個人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但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依照物權法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合同法關於贈與一節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因此在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之前,夫妻之間贈與房產可以撤銷。(二)贈與一方將其個人所有房產約定為夫妻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但未辦理房產的加名登記,如果贈與協議經過了公證是不可以撤銷的,如果沒有經過公證,是可以撤銷的。三、已經將一方個人財產變更為另一方個人名下房屋的性質,離婚時應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除非受贈方侵害了贈與方或贈與方近親屬的利益,或者贈與行為導致贈與人生活困難,才可以考慮撤銷贈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Ⅲ 父母贈與子女的房產,沒有贈與合同可以要回嗎
口頭贈與也屬於贈與合同的一種,在法律上也有法律效力。
贈與合同撤銷的條件:房產未交接以前;接受贈與的人員有嚴重侵權贈與人的行為的;對有撫養義務拒不履行的;接受贈與人不履行贈與約定內容的。
Ⅳ 父母贈與子女財產房屋 可以要回嗎
你好,父母贈與房屋的行為 因為經過房屋登記而生效。父母在一定情形下有權撤回銷贈與,但需要提供必答要的證據。《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Ⅳ 父親贈與給兒子的房產還能要回嗎
母贈與房屋的行為 因為經過房屋登記而生效。父母在一定情形下有權撤版銷贈與,但需要提供必權要的證據。《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Ⅵ 父母贈與子女的房子還能收回嗎
你好,父母贈與房屋的行為 因為經過房屋登記而生效。 父母在一定情形下有權撤銷贈與,但需要提供必要的證據。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補充: 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父母是不得撤銷贈與的 追問: 原先拆遷前,是私房,那時沒有產證,後分得的房屋產證上父母自願寫子女名字,但事後父母否認,聲稱自己不知道產證上沒有自己名字的事情,那之前也能算做贈與嗎? 回答: 那屬於侵權 不屬於贈與 補充: 父母可以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該情形之日起兩年內 起訴子女 要求返還房屋的部分所有權 《民法通則》 第一百一十七條 侵佔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返 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 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 償。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
Ⅶ 父母贈與子女的房產後悔了可要回嗎
你好:
1、第一百九十二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回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答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如果沒有上述三個條件,或者超過1年了,那就很難撤銷了。
2、動遷,戶主是父母,那麼子女的戶口是否在裡面,如果戶口在裡面的話,子女也是有份額的,分到的房子不完全屬於父母。動遷的時候,是否有內部家庭協議,父母同意將自己的份額贈與給子女,或者同意由子女享有產權?如果沒有這些內容的話,房子的份額父母還是有機會可以要回的,比如稱辦理動遷手續都是子女去辦理的,具體怎麼辦,辦理什麼都不清楚。夫妻可以要求分割房產,取得部分房款後,自己另找地方住。
3、目前父母生活困難,可以直接起訴法院,要求子女承擔贍養義務,支付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