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已婚子女戶口和父母在一起好,還是分戶好
1.和父母把戶口分開是可以的。前提子女已是成年人,子女有屬於自己的獨立的住房。
2.《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第十一條 公民因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第十二條 符合家庭戶立戶條件的,可以由戶主向經常居住的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家庭戶立戶登記,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
(二)房屋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農村地區的宅基地使用權證;
(三)農村地區已婚子女夫妻雙方戶口與父母同在一個住址(院落)的,辦理在同一個住址分戶的,需提供結婚證。
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發生轉移,原住戶戶口遷出後,新入住戶可以持上述證明材料申報立戶登記。
原則上一個住址,只登記一個家庭戶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違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記戶口。
因此,符合以上規定,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Ⅱ 子女戶口和父母的戶口不在一起!有權利繼承父母的土地嗎
1、繼承權與戶口之間沒有關聯性,子女是父母遺產繼承的第一順位的繼承人;
2、法律依據:回《繼承法》第答十條【繼承人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Ⅲ 已婚子女戶口還可以和父母的戶口合並在一起嗎
不一定。
但為抄了管理上的方便,應當將未成年子女的戶口遷移過去。可以跟管理戶籍的派出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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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你現在說的情況,孩子的戶口可以不遷移。
但是我建議還是遷移,戶籍不在一個地方,孩子上學的問題不好解決,畢竟現在一般都是就近上學,那麼父母在外地,對孩子的管理上有會有問題。
Ⅳ 孩子戶口不和父母的在一起對高考有影響嗎
1、孩子戶口和父母不在一起不影響孩子高考報名及考生,只要符合孩子戶口所在地的高考報名要求就可以在孩子戶口所在地高考報名。 2、例如寧夏高考報名條件規定: 具有寧夏戶口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可由所在學校組織網上報名,採取先申請考生號後在網上填報方式。即考生取得網上報名所需的考生號後,在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上填報本人報名信息。常住戶口在就讀學校所在縣(市、區)的應屆考生,取得網上報名所需的考生號後,可由所在學校組織網上報名;常住戶口不在就讀學校所在縣(市、區)的應屆考生,原則上在常住戶口所在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申請報名。本人申請在就讀學校所在縣(市、區)報名的考生,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縣(市、區)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小組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經就讀學校、就讀學校所在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審核同意後,方可取得就讀學校所在縣(市、區)的網上報名所需的考生號,辦理網上報名手續。 其他考生如何報名 具有寧夏戶口的應屆高中畢業生以外的其他考生,必須在常住戶口所在縣(市、區)的教育考試中心申請報名,取得網上報名所需的考生號,辦理網上報名手續。不具有寧夏戶口的流動人員子女考生(高級中等教育應、往屆生),必須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申請報名,取得網上報名所需的考生號,辦理網上報名手續。 其他有關報名流程、所需資料、資格審查等注意事項,考生可登陸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查詢。
Ⅳ 子女的戶口能不和父母在一起嗎
子女到結婚年齡就自然分戶,到戶口依然父母在一起。如果在外有房產,就可以把戶口遷到你房產所在地。
Ⅵ 子女戶口和父母的戶口不在一起!有權利繼承父母的土地嗎
養母不在戶口上有權利繼承我的養父和我養母地嗎
Ⅶ 子女戶口與父母不在一起可以轉過去嗎
有兩種情況可以遷移過去。
一,子女是未成年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子女可以投靠監護人(父母);
二,子女是成年人
父母無力自己照顧自己,需要子女進行贍養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