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無錫怎樣申領獨生子女費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領取,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支付;
(二)農村居民由鎮財政支付,鎮財政支付確有困難的,由市(縣)、區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三)其他人員(包括城鎮無業人員、個體工商戶、在校研究生等)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市(縣)、區財政支付。
根據無錫市實施《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辦法:
第十六條持有效《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從領證之年起至孩子滿十四周歲止,每人每年領取二十元至六十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第十七條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領取,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支付;
(二)農村居民由鎮財政支付,鎮財政支付確有困難的,由市(縣)、區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三)其他人員(包括城鎮無業人員、個體工商戶、在校研究生等)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市(縣)、區財政支付。
持有效《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退休時,獎勵待遇按省有關規定執行。
持有效《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村居民達到一定年齡後,獎勵待遇的辦法另行制定。
參考無錫市人民政府,http://www.wuxi.gov.cn/web101/wxqk/gazette/rules/418338.shtml
Ⅱ 無錫市退休人員如何享受獨生子女政策
按照省政府規定,無錫市近期將對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在無錫市按企業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權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且未享受加發5%養老金待遇的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退休人員實行一次性獎勵,標准為每人人民幣3600元,獎勵金將於2008年12月31日前發放到位。8月21日,無錫市政府召開專場新聞發布會,市政府新聞發言人邀請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同志就此次一次性獎勵所涉及的對象、標准、實施步驟、獎勵金的發放等諸多方面,作了詳盡的政策闡釋,並回答了記者的提問。20多家中央駐錫及省市新聞媒體參加新聞發布會並作了充分報道
Ⅲ 江蘇省城鎮居民獨生子女補貼資金政策
這個由於單位許多都不存在了,現在是名存實亡了,再加上這個費用已三十年不變了,由可買幾斤肉到只能買一根棒冰了。所以已沒有人在關心 這件事了。
Ⅳ 江蘇獨生子女有哪些補貼
優惠復政策有:
1.每個月的制時候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錢的補助,只要在你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後開始領取一直到領取到你的子女十八歲的時候。
2.還享受產假的增加,在經單位的批准後,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三個月的產假,但是在享受這三個月的產假的時候,要減少三年的是、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發送。
3.獨生子女上幼兒園和十八歲之前的醫葯費,可以在相關的單位進行報銷。
4.獲得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歲的時候和男方在六十周歲的時候,兩個人要享受過不少於一次性獎勵的一千元整。
5.當前的養老制度已經推往農村,辦理養老保險的時候應該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辦理。
Ⅳ 無錫市辦理退休後獨生子女費要什麼資料
無錫市辦理退休後獨生子女費要的資料
1、自己繳養老保險的人,到退休前三個月時,拿著近期照片3張,身份證及戶口復印件,一孩化光榮證去街道辦事大廳去辦相關手續,屆時就可(正式退休時)領到退休證及1000元獨生子女費;
2、有正式工作的人,到退休前三個月時,拿著近期照片3張,身份證及戶口復印件,一孩化光榮證交給單位人事部門(單位會通知的)去辦相關手續,屆時就可(正式退休時)領到退休證及1000---3000元(該數目各單位不同,由單位自負財政不補)獨生子女費。
註:以上退休均指到法定退休年齡,未到年齡退休的暫不給付獨生子女費。
Ⅵ 2018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
2018年,獨生子女家庭補貼最新政策,如下:
一、辦理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父母,在孩子18周歲之回前每年都可以領答到至少60元以上的補助
二、獨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滿59歲後,國家會給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補助,需要說明的是,領取這項補貼是需要經過審核批準的,具體條件請詳詢當地部門。
三、只有獨生子女的父母可以辦理名望證,凡持有《獨生兒女父母名望證》的夫妻,自領證到兒女滿足18周歲前,每個月可付出10元獨生兒女嘉獎費。
四、國企工人們所熟知的退休補助,即獨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職工,退休金加發百分之五。
五、針對農村的獨生子女補貼政策,即村落獨生兒女戶的養老保險補助。獨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購買新農保時,給予必定補助,有的處所還是全免的。
六、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時,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獎。
Ⅶ 江蘇省獨生子女有什麼優待政策
根據《江蘇省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且落實有效節育措施的,可領取《獨生子女證》,憑證享受以下優惠待遇:
(一)從領證之年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年可領取不低於四十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二)獨生子女在入托、入園、入學、醫療、招工、分房、安排宅基地等方面可享受優惠和照顧。
第二十六條 獨生子女父母是雙職工的,獎勵金由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一方屬職工,一方屬純農業人口或城鎮待業人員的,則全部由職工所在單位負擔。
前款獎勵金,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職工福利費項目中列支;農業人口在鄉(鎮)統籌費中列支。
獨生子女父、母是個體工商戶的,獎勵金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從個體工商戶中統籌解決。統籌標准由政府有關部門核定。
第二十七條 凡領取《獨生子女證》,按規定年齡退休的職工,加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但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7)江蘇無錫市獨生子女補貼文件擴展閱讀:
獎勵內容
一.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Ⅷ 江蘇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有哪些獎勵政策
江蘇省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資的百分之五每月增發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或者為其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年規定:
第二十九條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從領證之年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年各領取二十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或者在領證時按照上述標准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獎勵金的具體標准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領取,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支付;
(二)農村居民由鄉(鎮)財政支付,縣(市、區)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三)其他人員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財政支付。
第三十條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資的百分之五每月增發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或者為其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Ⅸ 江蘇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是怎樣
江蘇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從領證之年起至孩子十四周歲止,每年各領取二十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或者在領證時按照上述標准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獎勵金的具體標准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領取,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支付;
(二)農村居民由鄉(鎮)財政支付,縣(市、區)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三)其他人員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財政支付。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資的百分之五每月增發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或者為其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在已經建立養老保險制度的農村地區,應當優先為只生育一個女孩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辦理養老保險。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對農村中只生育一個女孩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特困戶優先給予救濟和幫助。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或者家庭,在發展經濟、扶貧以及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入學、醫療、安排宅基地等方面制定的獎勵、優惠規定,有關單位應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