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補辦獨生子女證
獨生子女補辦可到發證單位領取表格,父母雙方單位、居委會寫出介紹信、專表格蓋章。帶上身份證、戶屬口復印件、結婚證、父母雙人照片到發證單位補辦。 1、補辦申請人出示原《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無原件者,復印件上應有出證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寫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個人申請,說明丟失原因。 3、夫妻雙方單位出示的現在婚育狀況因故離開單位的由本人現單位或村委會出示證明,並註明何時由原單位轉入現單位,社區出示的證明需附本人下崗證明或失業證明復印件一份。 4、結婚證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Ⅱ 現在還能補辦獨生子女證嗎
2016年1月1日(不含)前依法領取了《光榮證》,但因保管不善造成《光榮證》損毀、丟失的,可以申請補辦。
《獨生子女證》丟失後需要到原發證機關補辦。
若婚姻沒有發生變化,補辦獨生子女證材料:
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
原辦理《光榮證》時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登記表》,或辦理獨生子女保險的相關材料,或單位出具的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金憑證,或單位出具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3000元一次性獎勵憑證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蓋單位公章),或其他能證明申請人確實領取過《光榮證》的佐證材料。
(2)獨生子女證補領可以嗎擴展閱讀:
若婚姻發生變化,(無原始材料)流程及需提供的資料:
1、填寫"《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證明"一式兩份,有單位加蓋單位公章並由單位出具婚育情況及證件遺失的紙質證明,無單位加蓋戶籍地社區公章並由社區出具婚育情況及證件遺失的紙質證明;
2、當事人及子女的戶口,身份證,《生育服務證》,小孩的《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
3、結婚證或離婚證及協議書(判決書),多次婚史的則需提供歷次離婚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申請人喪偶的還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證明或死亡注銷頁。
4、當事人及子女2 寸合影登記照一張。
Ⅲ 現在還可以補辦獨生子女證嗎
獨生復子女補辦可到發證單制位領取表格,父母雙方單位、居委會寫出介紹信、表格蓋章。帶上身份證、戶口復印件、結婚證、父母雙人照片到發證單位補辦。 1、補辦申請人出示原《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無原件者,復印件上應有出證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寫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個人申請,說明丟失原因。 3、夫妻雙方單位出示的現在婚育狀況因故離開單位的由本人現單位或村委會出示證明,並註明何時由原單位轉入現單位,社區出示的證明需附本人下崗證明或失業證明復印件一份。 4、結婚證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Ⅳ 請問獨生子女證可以補辦嗎
有年齡限制,只要符合條件,條件如下: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其子女在14周歲以內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⑴一對夫妻婚後生育一個孩子後自願不再生育的;
⑵婚後符合政策生育兩個孩子,一個孩子在18周歲前死亡,現只有一個孩子;
⑶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個孩子,一方系未育,又不再生育的;
⑷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判決或調解給原配偶撫養,一方未育,婚後生育一個孩子的;
⑸夫妻婚後生育一個孩子,離婚或喪偶後,撫養孩子的一方沒有再婚的;
⑹再婚夫妻的雙方均只生育一個孩子,其中一方的孩子已判決、調解給原配偶,而又不再生育的;
⑺婚後5年未育,按法定手續收養一個孩子的。
2、領取《獨生子女證》,一般由女方向常住地村(居)民委員會或單位提出申請,經男女雙方常住地地村(居)民委員會或單位初審後,送女方常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由所在縣(市、區)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發證。
3、凡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夫妻,自領證之日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年可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四十元。
4、獨生子女入園、入托、入學費用按有關規定給予報銷。獨生子女的醫療費用,凡參加統籌醫療的,免繳原由家長負擔的部分;享受勞保醫療的,按勞保規定范圍全額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