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補辦《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源的程序
(一)補辦條件
(1)夫妻曾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已丟失者;
(2)原家庭已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已丟失者,夫妻婚姻關系發生變化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者,可以單方申請補辦。
(二)補辦材料
(1)夫妻曾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證明。城鎮人口:個人檔案資料中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復印件或個人工資表中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復印件;農村人口:夫妻曾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證明。例如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和優待相關政策的證明材料,知情群眾的證明材料;
(2)夫妻雙方或婚姻關系發生變化後單方未再生育或未收養子女的單位或社區居民委員會證明;
(3)夫妻結婚證明或個人身份證。
(三)補辦機關
戶口在本市人員需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原《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理的計生部門進行補辦。區劃調整後,由並入地進行補辦。
外地遷入人員需要補辦的,在證明材料齊備(參照本市人員證明材料)的情況下應由居住地計生部門進行補辦。
2. 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獨生子女證一、應該提交的資料: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專或《居民戶口簿》原件屬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2、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3、《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4、第一個子女身份證明,即《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5、夫妻雙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兩張。6、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7、夫妻雙方已經落實節育措施證明。二、辦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辦理條件的,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二)、由申領人單位、戶籍地(如申領人夫妻戶籍地不在同一個鄉鎮的,可分別在其戶籍地申請領取),鄉鎮計生辦審核,符合條件的免費發給夫妻雙方各一份《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發證之月起憑證享受規定的獎勵和優待。
3.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最後時間是什麼時候停止不辦
在兩孩來政策實施後(自2016年1月1日之後生育)出生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范圍。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仍可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受理時間截至2016年6月30日(不同省份,截止時間略有差異,有的省份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有的身份未明確截止時間,有的省市如四川省等在6月30日的基礎上再延長一個月)。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但遺失或損毀的,持證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現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申請補領新證,補領新證不受2016年6月30日的時間限制。
4.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獨生子女證 有什麼不同有什麼相同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與獨生子女證是一樣的。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前稱《獨生子女證》(有地區稱《獨生子女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4)獨生子女光榮證常見問題擴展閱讀:
從2019年3月15日起,河北省停止新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下稱《光榮證》)。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河北省行政區域內,2016年1月1日(不含)前依法領取了《光榮證》,但因保管不善造成《光榮證》損毀、丟失的,可以申請補辦。
補辦《光榮證》時需提供的證件材料有: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原辦理《光榮證》時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登記表》,或者辦理獨生子女保險的相關材料,或者單位出具的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金憑證,或者單位出具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3000元一次性獎勵憑證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出具單位公章),或者其他能夠證明申請人確實領取過《光榮證》的佐證材料。
5. 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需要哪些條件
最佳答案
項目名稱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理
項目類別 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
辦理依據 《福建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
辦理條件
戶籍在本省或者婚嫁並常住本省的夫妻,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在子女年滿十四周歲之前,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前款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夫婦雙方依法生育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在十四周歲前死亡的;
二合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的;
三再婚夫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後不再生育的。
申報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獨生子女出生證明(或者收養證)及復印件;
3、二寸合影相片一張;
4、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家庭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意見。
辦事流程
1、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收到當事人申請材料後,經核實申請材料齊全、有效的,應在當事人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張榜公布期限為十日。群眾無異議的,自期限屆滿後十五日內發證機關或者其委託的基層單位應將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送達當事人。
2、對於不符合領證條件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申請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事人說明不予發證的理由。
3、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與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就節育措施落實、避孕節育情況檢查、獎勵與優惠、管理與服務等簽訂計劃生育協議後,享受獨生子女出生時法律、法規、規章和當地制定的相關獎勵、優待與優惠政策。
數量限制 符合條件均可,無數量限制
辦理期限 三十日內
收費標准及依據 不收費
6. 怎麼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哪
獨生子女補辦可到發證單位領取表格,父母雙方單位、居委會寫出介紹信、內表格蓋章。帶上身份證、戶容口復印件、結婚證、父母雙人照片到發證單位補辦。 1、補辦申請人出示原《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無原件者,復印件上應有出證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寫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個人申請,說明丟失原因。 3、夫妻雙方單位出示的現在婚育狀況因故離開單位的由本人現單位或村委會出示證明,並註明何時由原單位轉入現單位,社區出示的證明需附本人下崗證明或失業證明復印件一份。 4、結婚證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7. 獨生子女證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有什麼區別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與獨生子女證是否相同 聽語音
2013-12-25 5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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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紹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與獨生子女證的區別,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獨生子女證有何區別呢?如何辦理這兩個獨生子女的相關證件?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向夫妻任意一方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填寫《自願只生一個孩子申請表》。
2、受理申請的單位核實後,簽署意見上報鄉(鎮)、街道計生辦。
3、鄉(鎮)、街道計生辦審核上報材料,對符合以下條件的免費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⑴一對夫妻婚後生育一個孩子後自願不再生育的;
⑵婚後符合政策生育兩個孩子,一個孩子在18周歲前死亡,現只有一個孩子;
⑶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個孩子,一方系未育,又不再生育的;
⑷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判決或調解給原配偶撫養,一方未育,婚後生育一個孩子的;
⑸夫妻婚後生育一個孩子,離婚或喪偶後,撫養孩子的一方沒有再婚的;
⑹再婚夫妻的雙方均只生育一個孩子,其中一方的孩子已判決、調解給原配偶,而又不再生育的;
⑺婚後5年未育,按法定手續收養一個孩子的。
《獨生子女證》
1、領取《獨生子女證》,一般由女方向常住地村(居)民委員會或單位提出申請,經男女雙方常住地地村(居)民委員會或單位初審後,送女方常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由所在縣(市、區)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發證。
2、凡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夫妻,自領證之日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年可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四十元。
3、獨生子女入園、入托、入學費用按有關規定給予報銷。獨生子女的醫療費用,凡參加統籌醫療的,免繳原由家長負擔的部分;享受勞保醫療的,按勞保規定范圍全額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