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房子過戶給子女,子女把房子賣掉要交稅嗎
父母過戶房產給子女要交稅的情況如下:
一、如果房產贈與公證了,回其費用會涉及到兩筆:
一筆費答用是公證費,房屋贈與的公證費收取的比例是受益總額的2%,但不低200元。
還有一筆費用就是契稅=房屋評估價*1.5%;交易費:6元/平米;登記費:80元;評估費:評估額的0.5%。
最後一個環節就是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去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這個環節需要繳納的費用還有包括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
二、如果是直系親屬贈與房產可以免徵個人所得稅。需要注意的是,國家規定房屋無償贈與時免徵個人所得稅的三種情況具體包括:
1、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3、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貳』 父母給子女買了套房子,子女賣了又買了別的1套,父母有權收回嗎
父母給子女買了套房子,子女賣了又買了別的一套,父母是否有權收回,取決於房產證內登記在誰的名下,這有兩容種情形:
1、如果父母為子女買的房子登記於子女的名下,那麼該房產就屬於子女所有。既然屬於子女所有,那麼子女就有權處分,即子女有權出賣。這種情況下,父母無權收回已經被賣出去的房子。
2、如果父母為子女買的房子登記在父母的名下,那麼從法律上講,該房產屬於父母所有,而不屬於子女所有,這時,子女對該房產就沒有處分權,子女出賣該房產的行為就屬於效力待定的行為,父母如果不追認,那麼就無效,因此,這種情況下,父母是有權收回被子女賣出去的房子的。
『叄』 父母可以賣掉子女的房產嗎 父母有權賣掉子女的房產嗎
沒有任何人有這個權利,除非父母有子女的委託書,否則賣房行為無效,但如果買房付出了符合市場價的房款,且已經過戶,且並不知道父母沒有賣房子的權利,那麼就屬於善意第三人,無法要回房子了。
『肆』 父母給子女買房付清後,又怕子女把房子賣了如何把控
為了防止子女把自己給孩子的房子隨便處理了,父母在給孩子購買房子的時候,簽訂協議不讓自己的子女隨便把房子買賣了。這個應該是有條件贈與,在法律上是可以的,具有法律效力。
『伍』 父母買房,子女可以替還貸款嗎
子女可來以做為共同還款人源。借款人也就是債務人,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是共同債務人,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規定,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債權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享權利。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
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陸』 房子是孩子名下的,能買賣嗎
一、房屋登記在孩子名下可以買賣嗎 首先可以明確的是,房產登記在孩子名下,父母無權隨意處置。 父母或因夫妻感情問題,或為孩子將來著想,或擔心將來遺產稅,登記在孩子名下的購房行為屢見不鮮。不少父母認為,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孩子的財產也是自己的,如果父母有需要,當然可以自行處置,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我國《民法通則》明確規定,除為了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那麼應如何證明「為了孩子利益」呢?一般情況下,房管部門要求採取由父母雙方共同到場,以聲明保證的方式說明是為孩子的利益處理該房產。有些時候可能會要求由街道、居委會等出具相關證明材料,也可以採取公證的辦法,證明確實是為孩子的利益處理財產。同理,在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作抵押貸款時,銀行會要求孩子的父母出具證明,證明是為了孩子的利益而辦理。 房產登記在孩子名下多半是出於對孩子的愛,但這種愛可能會帶來麻煩,例如孩子太早擁有房產會造成依賴心理,還會造成夫妻離婚時財產分割遭遇困境等等。從父母角度來說,萬一孩子不孝順,成年後不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要想收回房屋的話,是很難得到法律支持的。 二、房屋登記在孩子名下有什麼風險 房產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法律風險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察: (一)增加買房時的經濟負擔。 父母處分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必須是基於子女利益。如果明顯不利於子女財產利益,這樣的行為將違法。例如,貸款買房,父母與子女共有。但用子女名下的房產份額與銀行簽訂借款,此行為對子女財產的處分顯然不利於子女財產利益,不知不覺中觸犯了法律。也就是說,將房產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產將不能抵押貸款,必須一次性付清全部。 (二)加劇父母離婚時的糾紛。 如果房產被登記到未成年子女名下,那麼離婚時誰取得孩子的撫養權,誰就可以實際佔有並使用該房產。這將導致夫妻在離婚時為了房屋而不是真正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去爭奪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 (三)父母無法收回房屋。 如果未成年子女成年後不盡贍養義務,父母也無權要求收回房產。 (四)無法自由處分該房產。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也就是說,父母處分未成年子女的房產的前提必須是基於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比如說為了未成年子女治病、出國留學等。否則,不得隨意處分登記到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 (五)無法起到規避稅收的作用。 我國直系親屬之間房產的贈與(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免稅,非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包括遺贈)照章納稅,因此,父母為未成年子女購房,並不能起到避稅的目的。 以上就是對房屋登記在孩子名下可以買賣嗎,有什麼風險的問題的解答。這里想要提醒諸位父母,對於孩子要適當的寵愛,培養孩子獨立的性格。同時,如果出現產權糾紛,離婚糾紛等情況,要找律師幫助維權,不要因為「湊合」的心態將自己的利益押上「賭桌」。
『柒』 當初買房是以父親的名字買的..現在准備賣掉.但是父親有老年痴呆.要怎麼賣
請個律師去公證處公證,然後到醫院開具相關病情證明,然後到房屋所在地的區公證處辦理繼承權的公證
人們現在會以遺囑的方式處分自己的財產,在繼承權的公證上也分成了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和無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兩種,辦理這種公證的時候,需要提交的材料:
1、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提交的材料:
1)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 、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 、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 、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5) 、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文件。
6) 、提交一份公證遺囑。
2、 無遺囑的繼承權公證提交的材料:
1)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 、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 、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 、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5) 、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文件。
注意:以遺囑方式處分繼承權的,一定要由公證處進行公證,否則很難認定它的真實性,很可能不被採納。
通過繼承權公證進行房屋過戶需要交納的費用有:①公證費、②房產價值評估費、③合同印花稅、④登記費、⑤權證印花稅
問題:公證費是怎樣計算的呢? 公證費=房屋評估價值*2%。
北京市公證處對此有明確的規定,繼承權公證費按照受益額,也就是繼承人所繼承房屋經過專業部門評估後的評估價值的2%來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第二步:到房地產中心進行房地產繼承的登記
1、辦理房地產繼承的登記提交什麼材料?
1)、繼承權公證書的原件
2)、繼承過戶的申請書(房地產交易中心有規范的格式)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4)、房地產權證原件
5)、房屋平面圖及地籍圖原件
6)、以前購房時的契稅完稅證和契稅完稅貼花
7)、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因繼承房產涉及到了稅收的問題,房地產中心要求繼承人必須到被認可的專業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房產價值的評估。評估費的收取,國家有專門的標准,使用的差額定率累進來計費。這和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候採用的累進稅率原理很類似,也就是按照房地產價格總額大小劃分費率檔次,分檔計算各檔的收費,各檔收費額累計之和為收費總額。
辦理好繼承產權以後,再辦理房產買賣手續
『捌』 父母買房父親出了5000元,母親出了其他全部而後以買賣的方式賣給子女而後兩人離婚父親想要分房子的錢
一旦涉及到財產分配不管是父母愛人都會變得極度自私,我們可以適當變得寬容一些,大度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