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本人系公務員,又是獨生子女,家人生病能長期請假嗎
長期可以,不過工資不能開滿。
❷ 在崗公務員獨生子女費如何發放
《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獨生子女父母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下簡稱《光榮證》)「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❸ 獨生子女考上公務員後父母不能享受優待政策嗎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獨生子女考上公務員後父母不能享受優待政策。
獨生子女的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 (第二十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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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❹ 公務員獨生子女醫葯費發放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了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問題:
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
第三十一條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父母申請,經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核實,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頒發。
獨生子女或者父母享受以下優待、獎勵:
(一)自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每月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十二元,發到子女年滿十四周歲止;
(二)國家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產假四十天,並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工資、獎金照發。夫妻不在一地的,除探親假外,另外給予男方護理假三十天,享受探親假待遇;
(三)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方,在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單位給予六個月的哺乳假,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計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
(四)貧困地區發放中小學人民助學金時,對農民獨生子女的發放金額應當高於其他學生的百分之三十;
(五)農村獨生子女參加高中招生(含職業高中)考試的,給予加分的照顧。農村獨生子女參加大、中專招生考試,報自治區屬院校和地方院校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六)安排勞務輸出時,應當優先安排獨生子女或者其父母;
(七)免去農村居民夫妻雙方兩年的無報酬農村用工。
每個地方的標准也不一樣,具體你可以咨詢當地人事局。
❺ 公務員有沒有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
一般是有的。
父母享受獨生子女的好處,主要還是看父母所在單位的效益好不好,國家規定的是:父母享受獨生子女的優待由單位和社區執行,有條件的可每月享受幾十快的津貼,退休後可一次性領取3500元的獨生子女養老補貼,如果獨生子女父母有單位,就可以在單位領每月津貼和退休補貼,如果沒單位的,在到了退休年齡後,去所在社區領取退休補貼(事先應該在社區有登記),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就打當地的計生辦電話咨詢。這個答案是我們這邊計生辦的回答。因該都是一樣的。
❻ 父母或家屬、子女生病需照顧勞動法如何規定請假
事實上,要想在公司成功請假,主要還是看領導是否通人情,若是領導不講道理、不近人情的話,那麼請假是很難被批準的。通常來說,我們因為父母生病而請假時,至少要在假條中清晰表達以下三點,第一、將父母的病情完整敘述出來;第二、將父母的治療過程寫出來;第三、將請假時間和後續安排寫好。
最後,既然是寫請假條,那麼就要將請假時間、離崗時間、回崗時間都給寫好,這些也都是最基礎的東西。另外,請假以後必然是會耽誤工作的,剩下的工作要交接給誰或者如何處理,這也是需要在假條中寫清楚的,這樣的假條讓領導看見了會更放心,因為這說明了你是一個很負責任的人。
❼ 公務員法規定晚婚晚育的產假是幾個月啊
法定基本產假天數
《勞動法》第62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
這90天包括專:產前休假屬15天+產後休假75天
小貼士:
產假時間按照自然天數計算。
產前假15天,系指預產期前15天的休假,距預產期2周時休產假以避免早產;產後假75天,系指生育後的75天休假。
休產假不能提前或推後。若孕婦提前生產,才可將不足的天數和產後假合並使用;若孕婦推遲生產,可將超出的天數按病假處理。
特殊原因產假增加天數
難產 增加產假15天
多胞胎 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晚育 增加30天
獨生子女: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增加產假35天
名詞解釋:
已婚婦女滿24周歲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
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不屬於獨生子女,不能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晚婚對產假沒有影響;晚育不同地方規定又不一樣,女方增加15-30天,男方可以有帶薪護理假5-15天不等
❽ 我是海南省海口市的國家公務員,請問一下,如果老婆生小孩,我可以有多少天的陪護假呢有什麼法律條文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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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公務員現在退休工資還執行5%獨生子女費嗎
2014年10月至實際操作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前退休的人員,其在職期間按新標准計算其2014 年10 月至退休當月的增資;執行退休待遇後至實際操作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前的退休待遇,根據
人社廳發〔2015〕47 號文件精神,暫按2014 年9 月30 日前同等條件退休人員待遇執行。
即:基本退休費以其2014 年9 月所任職務、級別(崗位、薪級)對應的調標前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應計入退休費計發基數的津貼補貼項目之和為基數,按實際工作年限對應的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計發,不再考慮其他提高基本離退休費計發比例因素;生活補貼按其2014 年9 月30 日所任職務對應的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准執行,同時按2014 年9 月30 日前相同職務退休人員增加退休費。
如2014 年10 月1 日以後因職務(職級)晉升後實際執行的退休費待遇高於其按2014 年9 月30 日前所任職務(職級)對應的同等條件退休人員待遇的,其高出部分則需相應扣減,如此次增資不足以扣減的,在下個月繼續扣減。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有關中人過渡養老辦法出台後再行計算其實際應執行的養老金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