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子女報考重點大學父母是失信被執行人能不能報
沒有影響,父母失信只屬借貸糾紛是民事案件,並不屬刑事案件,要父母有刑事犯罪才會對子女報考軍校,公安,政法等院校造成影響,子女報考大學並不受任何影響
『貳』 徵信失信被執行人對子女高考有影響嗎
無影響拒不履行者將列入失信黑名單針對「什麼是失信懲戒機制」,曾學智說,在法律術語上屬於失信黑名單,主要是指對於那些有能力履行生效的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的義務而拒不履行的「老賴」,法院列入被執行的名單上,進行公布。失信懲戒機制是在法律層面的一系列的制度以及這個制度執行之後對「老賴」的震懾作用,首先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訴法的規定,第二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訴法的司法解釋也有規定,包括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費,包括名單列入徵信機構當中通報。曾彬還具體提到,如果在執行階段採取一些例如虛構訴訟,或者說虛構債權債務、轉移財產,違法限制消費令,不報告自身財產情況,就算是一個抗拒執行的行為,有這些行為都可以被列入全國性的失信黑名單有能力卻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而被列入法院的失信黑名單,對其個人和產生有什麼影響?曾彬說,影響是多方面的,除了個人名聲和信譽,平時的社會活動和交易都會產生負面影響。根據最高法的司法解釋,如果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還要被限制高消費:以後買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艙以上位置的票將受限制;住不了星級以上的賓館、酒店;買不到非經營所需的車輛;還有就是其子女可能以後不能就讀高價的一些私立學校…… 曾學智補充提到,因為一旦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其經營像股權變更、法定代表人變更事實上也是有相關的限制,或者說你不能夠作為新的法定代表人擔任,這樣對他的經營也是實實在在的影響。通過什麼渠道可以從「失信黑名單」上除名?曾彬說,一是「老賴」已完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的義務,而且獲得了申請執行的確認,債權的確認,或者自動履行完畢他們之間簽訂的和解協議,「說白了,就是還清錢了」;還有一種情形就是如果說這個執行案子被法院終結執行,也可從「黑名單」上移出來。 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的子女是不會受影響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第二條 人民法院向被執行人發出的《執行通知書》中,應當載明有關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風險提示內容。申請執行人認為被執行人存在本規定第一條所列失信行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人民法院經審查後作出決定。人民法院認為被執行人存在本規定第一條所列失信行為之一的,也可以依職權作出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決定。人民法院決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應當製作決定書,決定書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決定書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法律文書送達方式送達當事人。第七條 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有關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失信被執行人一般只會對自己有影響,而不會影響到子女。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且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叄』 父母失信子女能上重點大學嗎
截止2019年並沒有明文規定說失信父母的子女不能上重點大學。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3)父母失信子女能參加高考嗎擴展閱讀:
根據《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十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一)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通過網路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有納入期限的,不適用前款規定。納入期限屆滿後三個工作日內,人民法院應當刪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後,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後六個月內,申請執行人申請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肆』 父母被執行失信黑名單,孩子還能上大學嗎,我需要知道哪條法律規定的
會,肯定的
至於法律比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關於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 合作備忘錄》其中它的第23項
『伍』 父親進入人民銀行徵信黑名單,對孩子高考有影響嗎
父親徵信黑名單很有可能會影響孩子上大學。因為在2018年的7月份就出現過這種案例了。來自溫州市蒼南縣的小程(化名),是2018屆高考生。由於發揮出色,他的分數足以考上北京的一所知名大學,填報的是學校的特殊專業。7月初,正當一家人沉浸在「金榜題名」的喜悅時,學校打來的一個電話卻如晴天霹靂,讓全家人的心情瞬間墜入冰窖。
「我校在資格審查時發現您存在執行案件尚未結案,請您立即處理,否則我校將可能不予錄取您的孩子。」也就是說,小程很可能無法被錄取。在小程被學校警告時,程君這才想起執行法官多次警告的話。
雖然「父母失信影響子女」的事情屢見報端,但程君一直心存僥幸,從未正視過老賴帶來的後果。眼看著兒子多年求學的努力可能因為自己的失信行為化為泡影,程君後悔不已,他一改從前懈怠履行的態度,馬上聯系銀行和蒼南法院的執行法官,主動還清了剩餘5萬余元的款項,請求立即結案。
在家長被列入失信人名單後,禁止為其子女支付高昂學費,「但這並非株連,不是剝奪老賴子女接受教育的正當權利,他們可以在普通的公辦學校入學就讀。」對於小程來說,只要他所報考的學校不是需要高額學費的院校,是可以正常就讀的。但是他所選擇的特殊專業有相關要求,所以才接到了學校的電話通知。
徵信黑名單的後果:
1、無法在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機構申請貸款。不僅想貸款創業、資金周轉成了枉然,連申請房貸、車貸都會被拒之門外。
2、不能再辦理信用卡。如果個人信用存在不良記錄,因個人日常消費想再辦一張信用卡已經不可能了。在各家銀行都是一樣,因為各個銀行能查到你的徵信記錄。
3、影響個人出行。如果個人信用記錄是黑名單的話,比如存在惡意拖欠銀行貸款不還,被銀行起訴。將導致借款人不能乘坐飛機、無法入住星級酒店等等。
失信人員的懲戒:
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限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以其財產支付子女入學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乘坐火車、飛機限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乘坐列車軟卧、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民航飛機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陸』 如果父母是失信人子女就不能考重點高中嗎
中國的法律是因人為主體對象而設立的,父母是失信人與子女無關,這和父母是失信人子女照樣可以去銀行辦理信用卡一樣,父母是失信人和子女的信用沒有關聯,所以不子女完全能夠考重點高中,不用擔心!
『柒』 父母是失信被執行人,是否對子女參加公務員考試政審有影響嗎
不會,《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第三項任職資格限制中規定:
」招錄(聘)為公務人員限制。限制招錄(聘)失信被執行人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職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確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失信情況應作為其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的參考。「
也就是只對失信本人有限制,對其子女並無規定。所以如果是考生被列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肯定會被限制考公務員的。不過,如果父母被列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一般是不會影響孩子公務員政審的。
(7)父母失信子女能參加高考嗎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頒布的《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公務員錄用過程中,「考試」之後的環節是「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迴避等方面的情況。這里的「考察」就是公務員錄用中的政審環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
網路--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
『捌』 父母是失信被執行人,是否對子女參加公務員考試政審有影響
不會,《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第三項任職資格限制中規定:
招錄(聘)為公務人員限制。限制招錄(聘)失信被執行人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職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確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失信情況應作為其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的參考。
也就是只對失信本人有限制,對其子女並無規定。所以如果是考生被列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肯定會被限制考公務員的。但是如果父母被列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一般是不會影響孩子公務員政審的。
(8)父母失信子女能參加高考嗎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頒布的《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公務員錄用過程中,考試之後的環節是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迴避等方面的情況。這里的考察就是公務員錄用中的政審環節。
失信人本人的影響有:
1、擔任國企高管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為個人的,限制其擔任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國有資本參股公司國有股權方派出或推薦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已擔任相關職務的,按照有關程序依法免去其職務。
2、擔任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為個人的,限制其登記為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
3、擔任金融機構高管限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擔任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4、擔任社會組織負責人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為個人的,限制其登記或備案為社會組織負責人。
『玖』 父母是失信被執行人會影響子女大學錄取嗎
我父母已經是失信被執行人了,那麼肯定是影響到孩子。入學高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