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獨生子女超生三殆要罰款嗎
當事人如果是違反抄國家和襲所在地區計生政策超生子女,需要接受相應行政處罰,需要交納社會撫養費名義的罰款。
當事人只要繳納過社會撫養費名義罰款,不會因為同一事實在其他地區被再次要求繳納罰款。
《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規定:
第五條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流動人口的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在其現居住地的,由現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現居住地的徵收標准作出徵收決定
(二)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在其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戶籍所在地的徵收標准作出徵收決定;
(三)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時,其現居住地或者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均未發現的,此後由首先發現其生育行為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當地的徵收標准作出徵收決定。
當事人在一地已經被徵收社會撫養費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實再次被徵收社會撫養費。
2. 別人超生的有錢發,獨生子女得雙方合法嗎
1、獨生子女是否可以享受優惠政策屬於地方性規定:具體應根據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相應政策(如:宅基地分配、集體土地使用權等)而定;
2、在當事人的戶口所在地有相應政策的前提下,獨生子女是可以享受到雙份(視同兩個子女)的待遇的;
3、戶主可以帶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等,具體咨詢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工作人員(如:村主任等)明確。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第二十九條本章規定的獎勵措施,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3. 為什麼獨生子女費不漲而超生漲了幾十倍
獨生子女費不漲,是因為獨生子女不斷增多,數群龐大,國家財政負擔沉重。超生交納社會撫養費漲了幾十倍,是因為超生者越來越多,超生現象嚴重,必須加大遏制力度。
4. 山東省計劃生育 對超生處罰條例規定
1、未達到規定的再生育年齡或生育間隔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根據2015年3月23日,山東省衛計委公布《關於計劃生育依法收費、罰款、行政徵收項目標準的通告》規定,按所在地上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基數的三至四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2、具體罰款數額因地而異,請咨詢當地計生局或鄉鎮...計生辦。山東省最新計劃生育罰款規定參考如下:
5. 83年育有一女,87年超生一男,04年5月男孩去世時15歲,這種家庭屬於獨生子女家庭嗎
不屬於獨生子女家庭!
獨生子女家庭是指:從國家頒布計劃生育政策以後,回只生育一胎,並且答辦理了獨生子女證的家庭!
你家顯然違反了計劃生育政策,超生一胎,雖然後來兒子不幸夭折,但那已經不是政策范圍之內的事了!
現在國家放開了二胎政策,已經不再辦理獨生子女證,你家情況跟獨生子女家庭更挨不上邊了!
如果生活困難,可以申請貧困證明,從而領取國家低保補助!
6. 八十年代超生罰款還不還給老百姓
根據湖南省的獨生子女政策第三十一條 有生育能力的夫妻只有一個未滿十四周歲的子女,終身不再生育的,由夫妻雙方申請,所在單位核實,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批准,發給獨生子女證,給予以下優待:(一)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不低於五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是國家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保健費由雙方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是國家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另一方是農民或城鎮居民的,由職工所在單位支付。夫妻雙方是城鎮居民的,從計劃生育經費中開支;是農民的,從集體統籌費用中開支。
(二)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入學、招生、招工、就醫,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三)單位在分配住房時應給予照顧。
(四)農村在劃分責任田、宅基地和扶持生產等方面給予照顧。
獨生子女家庭響應國家號召,為我國社會經濟和資源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盡了義務,做出了巨大的犧牲,理應給予獨生子女家庭一定的優惠、補償和保障,幫助他們規避社會風險。可是八零後的獨生子女在面臨就業問題上根本看不到國家政策的實行,而超級超生隊因為超生子女過多造成家庭經濟壓力大,撫養孩子壓力大最終導致家境貧困,但是國家還給其一定的優惠政策,例如:高中、大學設立貧困獎學金及為在校大學生設立勤工儉學職位為其解決生活費問題,難道超級超生隊在計劃生育政策上被罰款最後因為超生過多造成家境貧困,國家給予一定的補助,最終因超生而罰的款在國家給予貧困家庭的優惠政策中一一取回。請問:這所謂的罰與不罰有何區別?奉行國家的獨生子女政策的家庭得不到優惠,不奉行國家政策的反而得到更多優惠,那我們是該執行國家計劃生育政策還是執行超級超生游擊隊政策呢?
7. 計劃生育政策超生二胎應當怎麼處罰
晚育系指女方初婚達到晚婚年齡並按計劃生育第一個孩子或結婚後滿二十三周歲九個月生育者。晚育可享受國家規定的九十天產假和增加兩個月產假的待遇。 晚婚後生育雙胞胎或女職工病休六個月以上生育一胎者,不影響晚育假的增加。 第十六條 按規定增加的婚假、產假和施行節育手術的假期,視為出勤,工資照發,不影響全勤獎(可按職工獎金的平均數發給)。農業人口可免去一年的集體義務勞動工。 施行人工流產手術,應按規定享受假期,不得按事假處理。 第十七條 建立獨生子女備用金保險制度。凡用每月五元獨生子女保健費參加獨生子女備用金保險的,再加發三元獨生子女父母養老保險費(按獨生子女保健費的列支渠道開支)。沒有參加獨生子女備用保險的,不加發保險費。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八條 獨生子女從小學到高中(含職業班)的學費,按市財政局、市教育局規定的學費標准,憑學校開具的收據給予報銷。報銷的辦法是:獨生子女父母均為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職工的,由雙方所在單位各報銷一個學期(上半年由男方單位報銷,下半年由女方單位報銷);一方系無業居民或在外地市(包括現役軍人)工作的,由本市在職一方全部報銷。父母均系無業居民的(包括退職)的,可從計劃生育事業費中報銷。 農村可參照上述辦法,從村集體留成中列支。 第十九條 對符合生育二胎條件,而自願終生只要一個孩子的,給予表彰並發給一次性獎勵四百元,由雙方單位分攤,按獨生子女保健費列支渠道列支。 農業人口、無業居民可由當地政府給予適當獎勵。 第二十條 再婚夫妻各生育一個孩子。其中一方的孩子判隨前婚配偶,新組合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可換發《獨生子女證》,享受獨生子女的一切待遇。 第二十一條 夫婦雙亡,獨生子女寄託親屬撫養的,其獨生子女保健費由負責發給撫養費的單位發給。 第二十二條 男方系城市在職職工,女方系農業人口,在城市結婚居住滿兩年,生育一個男孩的,仍由女方原籍負責管理,簽訂不育合同後,給予出具證明,可由男方所在單位經予辦理《獨生子女證》,發給全部獨生子女保健費,享受獨生子女的一切待遇。 第二十三條 經過審批同意抱養一個孩子的,可領取《獨生子女證》,享受除兒童保健費以外的其他待遇。抱養後又懷孕的,可審批生育二胎。自願終止妊娠者,簽訂不育合同後,給予表彰獎勵,並享受獨生子女的一切待遇。 第二十四條 對完成計劃生育責任指標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責任制和合同規定給予獎勵。對完不成責任指標的,對單位分管負責人和專(兼)職人員按照責任制和合同規定給予處罰。 對出現計劃外二胎的企業、事業基層單位,每出現一名扣罰三千元至五千元,多胎加倍處罰。款項按地區上繳計劃生育管理部門。 出現計劃外二胎或多胎生育的單位,不得被評為文明單位或先進集體。對已授予文明單位或先進集體稱號後又出現計劃外二胎或多胎生育的,要撤銷其當年所授稱號。 第二十五條 對符合生育二胎規定的,出生第一個孩子後,除自願終生不生二胎外,不再辦理《獨生子女證》。已領取《獨生子女證》又生育二胎的,收回其《獨生子女證》,停止享受獨生子女的待遇。除審批的病殘兒二胎外,均追回已發的獨生子女保健費或多劃責任田的收益折款。 第二十六條 除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超生處罰嚴格按《山東省計劃生育條例》執行外,對農業人口、城鎮居民和個休工商戶的超生處罰,一次性徵收超生費的標准為:農業人口不低於上年度人均分配的五至十倍;城鎮無業居民不低於二千元;個體工商戶不低於年收入的一至二倍。 超生費徵收辦法:屬於農業人口的由鄉鎮人民政府徵收;城鎮無業居民、個體工商戶由區計劃生育委員會徵收;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由主管部門徵收。 超生費由計劃生育部門負責管理,用於計劃生育事業。 第二十七條 嚴禁非婚生育和私自抱養孩子。對非婚生育者,計劃外生育加一個胎次的辦法,給予經濟處罰;對未經批准私自抱養孩子的,按其已有子女數累計胎次,給予經濟處罰。
8. 超生一孩,送出去還能享受獨生子女補助嗎,如果享受了,算不算違規
不可以。
按規定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的並且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才可以享受回獨生子女答待遇。
按規定辦理獨生子女證並享受獨生子女待遇的,因超生二胎的不能再享受獨生子女待遇。
按規定獨生子女家庭因生育二胎被取消獨生子女待遇的不論任何原因二胎不在的不能恢復享受獨生子女待遇。
所以不可以。
因不可能享受因此也不存在如果享受了算不算違規的情況。
9. 超生二胎以後應不該交獨生子女待遇費,而且還是多交,領了6年,交了2000元
應該,你違返計生法。理應剝奪獨生子女待遇。
10. 身為一名村婦女主任隱瞞他人超生事實,並為無子女者辦理了獨生子女證,為以死亡子女家庭辦理獨生子女證
按照法律來說,村民委員會在性質上是屬於村民自治組織,擁有自治權,內如果村婦女主容任違法了,應該由村民委員會或村民大會來處理。但是另一方面按照《村組法》第四條:"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對村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但是不得干預依法屬於村民自治范圍內的事項。村民委員會協助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開展工作。" 實際上鄉鎮對於村民委員會的行政管理權利是非常大的,因此你也可以找所屬鄉鎮的計生委反映情況。但至於處罰還真不好說,因為村婦女主任並不屬於公職人員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