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配偶因病去世,有個未成年的獨生女,像這種情況能申請或享受到那些救助或補助
如果你已經辦理獨生子女證,有獨生子女不休,如果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沒有任何補助。如果你沒有勞動能力,可以申請低保
❷ 在職企業員工因病去世他的後事,撫恤如何還留下獨生子如何處理
如果在職企業員工因病去世以後,那麼撫恤金應該留給他的孩子和他的愛人,這是法律規定的,也是必然的,所以不用特別的擔心。
❸ 獨生子女父母得肝癌大病國家有救助及補貼嗎
國家對獨生子女重大疾病家庭有特別保障,在生活照料、養老保障、大病治療和精神慰藉等方面,都有特殊保障。
為此,國家衛計等部門聯合下過文,以保障落實救助機制。
具體到當地衛計部門咨詢和辦理。
法律鏈接:《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一、加大經濟扶助力度
(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逐步提高經濟扶助標准。自2014年起,將女方年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270元、340元,農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並建立動態增長機制。中央財政按照不同比例對東、中、西部地區予以補助。
二、做好養老保障工作
(二)對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規定給予參保繳費補貼。
(三)對60周歲及以上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特別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優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
(四)有條件的地方可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中的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發放護理補貼。
❹ 農村獨生子女因病去世後60歲以上父母還可繼續享受補貼嗎
你說的這個情況更應繼續享受補貼,也可以申請低保。
這方面是有政策的,具體可以到當地居委會咨詢並辦理。
❺ 父親病退後去世獨生子女費能領到嗎
父親仍然生存在這個世界上所以他只要擁有了獨生子女證件,60歲之後就可以通過這一個證件在居委辦理福利
❻ 國家對獨生子女重大疾病家庭有什麼救助嗎
符合條件:
1、國營、集體轉失業後退休人員(因企業破產、改制、撤銷、分流等原因導致失業回);
2、戶籍在答本社區;
3、有《獨生子女光榮證》(丟失需到檔案局找四聯單);
4、未領取過獨生子女父母補助費的;
5、享受金額:1997.1.1----2003.3.30 享受1000元
6、結婚終身未孕享受金額3000元。
(6)獨生子女因病去世補助標准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兩全保險
兩全保險,是指無論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期間內是生存還是死亡,保險人都要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均應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人壽保險。對於獨生子女而言購買這款保險能夠進行兩全保障。它的「儲蓄性」和「給付性」功能能夠在出了事的時候得到賠償金,不出事則到期後還本。
兩全保險的保障責任較少,只有生存金(就是每隔一段時間給你的錢,有每年返的,有隔年返的)和身故保險金,有的險種存期短,還有滿期生存金,合同到期連本帶分紅全部返還。
作為整個家庭的重心,獨生子女買兩全險進行人身保障是不夠的。應當先考慮重疾和意外,對自己有所保障,對整個家庭有所交代後再考慮購買兩全保險增加保障。
❼ 獨生子女大病死亡後有何賠償
你好!應該有的,但前提是父母不再生育孩子。根據《中國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內補助新規》特容別扶助制度規定,獨生子女死亡或者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殘疾的家庭,在女方年滿49周歲後,政府分別給予夫妻雙方每人每月不低於80元或者100元的扶助金,並還從生產、生活等多方面進行幫扶。
申請人本人帶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向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對象申報表》。獨生子女傷殘的,須提交《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獨生子女《殘疾人證》等證明材料;獨生子女死亡的,須提交子女死亡證明。
❽ 在職職工因病去逝,獨生子女費有嗎
獨生子女保健費是職工的福利,職工不存在聊理論上也就沒有聊。由另一方發放,另一方無業的可以申請計生發放(如果你們那發的話。我們這300一年)
❾ 公務員因病故獨生子女費有一次性補助嗎
沒有的,具體在辦死亡手續時咨詢一下。
❿ 獨生子女因病離世後還能享受獨生子女補貼金嗎
具體應當咨詢當地人民政府,以山西省為例,獨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鑒定為二級以上殘疾的,由人民政府按照不低於500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補助;獨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殘疾,夫妻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從女方滿49周歲起,由人民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400元的特別扶助金。獨生子女康復或者扶助對象又生育、收養子女的,終止發放特別扶助金。
根據《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二十六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下列獎勵和優待:
(一)農業人口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起到60周歲止,非農業人口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起到獨生子女16周歲止,按月各給予夫妻雙方不低於5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二)子女入園、接受教育、就醫時,雙方所在單位可以給予一定補貼;
(三)退休時所在單位可以按照其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二十七條 按照本條例第二十六條 規定享受獎勵和優待的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為農業人口的,還享受下列優待:
(一)優先列為脫貧或者致富對象,在項目、資金、技術等方面予以扶持;
(二)農業、林業、水利、科技、供銷等部門在技術服務、提供信息、農業生產資料供應等方面予以優待;
(三)在勞務輸出或者招工時,同等條 件下優先安排其家庭勞動力;
(四)在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對獨生子女家庭個人籌資部分給予資助;
(五)優先批給宅基地;
(六)集體收益以人均分配的,增加1人份的份額,以戶計發的應當高出戶均標准20%以上的額度;
(七)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其子女在接受義務教育期間寄宿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寄宿和生活補助;
(八)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優待。
第二十八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夫妻符合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子女滿10周歲的,由人民政府給予1000元至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金;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的,由人民政府給予不低於5000元的一次性獎勵金。
第二十九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鑒定為二級以上殘疾的,由人民政府按照不低於500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補助;獨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殘疾,夫妻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從女方滿49周歲起,由人民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400元的特別扶助金。獨生子女康復或者扶助對象又生育、收養子女的,終止發放特別扶助金。
符合前款規定的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其獨生子女死亡或者因傷(病)殘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優先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並優先進入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
第三十條 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之前,符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之後沒有生育或者收養子女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60周歲起由人民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50元的獎勵扶助金,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一)只有一個子女的;
(二)只有兩個女孩的;
(三)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一次性獎勵金、特別扶助金以及獎勵扶助金的具體發放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