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雙亡留下遺產三子女如何分配
法寶律師建議
第一,根據我國《繼承法》中規定,被繼承人如果沒有立遺囑的,繼承人按照法定繼承的規定進行繼承。本案中,雖然白先生父母曾經做過房屋產權公證,但是這只能表明他父母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現在父母都去世了,沒有立下遺囑,該房屋作為遺產應當根據法定繼承的規定進行繼承。
第二,根據《婚姻法》的規定,該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白先生父親與母親各擁有該房屋一半的所有權。現在他父親十年前去世了,父親的一半就屬於遺產,因為沒有遺囑,所以按照法定繼承的規則進行。根據《繼承法》的規定,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應當由其母親及三名子女共同繼承父親的遺產,即每人繼承房屋價值的八分之一。
第三,現在母親也去世了,母親對該房屋擁有的份額即該房屋價值的八分之五為母親的遺產,因為母親也沒有立下任何遺囑,所以根據法律也按照法定繼承的規則,由三名子女等額繼承,即每人繼承該房屋的二十四分之五。所以,三名子女總共繼承這套房屋價值的三分之一。
第四,白先生哥哥的份額問題,由於他哥哥也沒有留下遺囑,因此也按照法定繼承的規則進行繼承。但是由於他哥哥是在他父親過世後才去世的,但又是在他母親過世前去世的。因此,他的遺產份額要分兩部分討論:
1、由於他哥哥是在父親去世後過世的,則白先生哥哥繼承父親的遺產八分之一。
2、由於他哥哥是在他母親去世前去世的,因此在繼承白先生母親的遺產時會發生代位繼承,也就是由他哥哥的晚輩直系血親即他與前妻所生的女兒和與在婚後妻子所生的兒子來繼承他應當繼承的份額。即該房屋二十四分之五由兩個孩子繼承,每人繼承該房屋價值的四十八分之五。
第五,由於白先生妹妹患有尿毒症,沒有工作,生活非常困難。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對他妹妹在進行遺產分配時應當予以照顧。
2. 父母雙亡怎麼繼承遺產
您好,這里是金牌律師團,為您解答如下
1有遺囑的遵照遺囑
2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回繼承答,繼承人范圍有: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父母雙亡的情況下,其子女和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可分的遺產
3. 父母雙亡 與家人如何分割財產
按實際情況,如果父母雙亡父母沒有遺囑、遺贈、遺贈扶養協議處分自己財產的,就按法定繼承將遺產進行分割。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 父母雙亡子女繼承遺產需要什麼證據
在《民事訴訟法》中增設特別程序解決,會解決實際審判過程中當事人和法院審判人員的困擾。對於此類案件,可參照認定財產無主類案件,增設認定財產所有權類案件的特別程序。
首先,應明確該類案件的范圍,即申請人僅限於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只有一人的確認繼承類、遺贈類財產的權屬案件。其次,申請人在申請認定財產所有權時,應當提交關於其是唯一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證據。最後,申請人認定財產的所有權,應當以書面形式向財產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書應當寫明財產的種類、數量以及要求確認財產所有權的根據。
法院受理案件後,應認真核實,如果查明繼承人為兩人以上,則裁定駁回申請,讓申請人以普通程序提起民事訴訟,如果查明繼承人、受遺贈人確實是唯一的,則做出確認財產所有權的確權判決。
方法二:遺囑公證也可解決
實踐中,很多獨生子女會「製造糾紛」來解決繼承財產問題。
如果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還有其他人的話,他可以找該人做被告,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獨生子女的父母去世了,但是其爺爺奶奶還健在,他們3個人不管誰告誰,『形成』了糾紛,可以讓法院判定獨生子女為唯一繼承人。」
避免此類事件發生的最根本方法,還是獨生子女父母在生前就要准備好遺囑,而且一定要對遺囑進行公證。
方法三:吿銀行、房管局也可拿到遺產
法律上來講,其實房管部門和銀行應該依照他們的職權,為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或辦理銀行存款義務,他們有審查合法繼承人的義務,如果他們不作為,這時可以將其告上法庭,如果是房管部門,可以訴其行政不作為,如果是銀行可以訴其民事侵權。
法院最後可以在「本院查明」里也就是最後的判決主文里,寫進「某某是唯一繼承人,身份確認了,這樣房管部門本身責任也小了,房管部門最後也會很願意為獨生子或獨生女的原告辦理房本。
方法四:到派出所開具相關親屬證明也可以
如果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可以到派出所出具個證明:繼承人本人沒有兄弟姐妹,被繼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證明。只要公安機關出具的有親屬關系的戶口證明情況,就能證明這個孩子是唯一合法繼承人,然後到法院打個確認之訴,確認房子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歸繼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確認出判決書,到房管局就可以順利過戶了。
5. 繼承法第一順序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父母雙亡了,要怎樣繼承財產是由每一繼承人配偶和子女繼承嗎
1、不是抄,法定第一序位繼承人,是指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一;
2、各法定第一序位繼承人的配偶和子女,只有在符合我國《繼承法》第11條、12條規定的前提下,才可以做為被繼承人的法定第一序位繼承人參與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6. 父母雙亡並無其他親戚孩子能否繼承財產
可以繼承遺產,有監護人代為保管。如果未成年人的父親或母親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先過世,未成年人可以代替父親或母親繼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遺產,繼承的份額一般僅限於父親或母親有權利繼承的部分。 對於已經過世的父親或母親有權繼承的其他親屬的遺產,未成年的子女不可以代替父親或母親繼承。例如,未成年人的叔叔過世了,沒有妻子和兒女,本來未成年人的父親有權利繼承叔叔的遺產,但是,父親比叔叔先過世,那麼未成年人就沒有權利繼承叔叔的遺產。 遺產繼承人有哪些 我國繼承法規定: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序繼承人,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其直系卑血親代位繼承。另外,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女婿,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由此可以看出我國法定繼承人范圍是由婚姻關系和血緣關系而產生的親屬關系為基礎而確定的,親屬只限於二等親以內,順序僅有兩個。 整個法定繼承製度都是以一般的人、抽象的人的意願為依據的。如果法定繼承製度准確的反映了他的意願,被繼承人是不會另外立遺囑的,一般的人、抽象的人的意願是由一定社會占據主要地位的人們的共同意願所決定,而一定生產力發展水平決定了人們生活共同體的需要。
7. 父母雙亡子女如何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 父母雙亡,財產如何繼承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內順序:兄弟姐妹、祖父容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關鍵是你那位後媽的女兒與你父親有無形成撫養關系,是否在一起共同生活。
如果有,則遺產由兒子、後媽、繼女三人平分,假定無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
如果無,則遺產由兒子和後媽兩人平分。
9. 如果父母雙亡,子女如何繼承房產手續費多少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首先對你遭遇表示同情,希望你能堅強地面對生活。
來回答一下你的問題。
如果父母去世時留有合法有效的遺囑,那麼父母的遺產就按照遺囑的意思來繼承。
如果父母去世時沒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遺囑,就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在繼承人之間發生繼承。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你父母去世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有繼承權,他們如果在世,需要他們承諾放棄。如果已經過世,就沒關系,你作為子女直接就可以繼承。
如果繼承人只有你,你也需要去做公證後才能變更房產登記,手續如下: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身份證、戶口簿(注銷戶口)等;
(2)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如房地產證
(3)繼承人的(也就是你)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4)親屬關系證明(可以去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開具);
至於費用:
一、繼承權公證費用;
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最低不低於200元。
二、房地產繼承過戶稅費
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組成。
四、法定繼承免 契稅。
一般來說,100萬房子公證費2萬(有些地區公證費也有便宜的,比如上海新規定按照80元每平米來收取,如果100平米也就8000元,具體咨詢下當地公證機關。)
印花稅,100萬的房子,500元的合同印花稅,105登記費,還有印花稅。
如果按照8000公證費,也就不到九千元。
以上供你參考,希望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