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有獨生子女證,但沒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因不知道相關政策),現在還能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嗎
這是兩碼事,獨生子女證是一個孩子的,光榮證是少數民族兩個孩子的,和獨生子女一樣待遇。
2. 沒有辦獨生子女證怎麼辦
截止2019年5月9日,不能再辦理獨生子女證。青海省2018年1月1日起,全省統一停止新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青海省衛生計生委關於進一步規范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對於1982年5月3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只生育一個子女,以往未領取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自願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限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辦理,逾期不再辦理。2018年1月1日起,全省統一停止新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需提供資料:
(一)對於《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丟失,申請補辦的,須在原發證機關查詢辦證記錄,有辦理獨生子女證的登記記錄,並有獨生子女證號的,可予以補辦獨生子女證,使用原證號。
(二)個人《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丟失,原辦理機關無辦證記錄,現申請補辦,其個人戶籍所在地或其工作單位有曾經享受獨生子女相關政策記錄的,獨生子女證發證機關將記錄復印留存後,可持雙方戶籍所在地村委會(社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證明或雙方單位證明,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設時限,提供相關資料可隨時補辦。
按照規定,2017年12月31日前新辦理和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在辦理之前所有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待遇均不予補償。辦理以後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可開始享受相關政策。辦理或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由發證機關收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享受相關政策。
(2)取消光榮證是否沒有獨生子女假擴展閱讀:
2019年1月1日,重慶市政府發布並實施《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市政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的決定》,決定取消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019年3月15日起,河北省停止新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下稱《光榮證》)。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河北省行政區域內,2016年1月1日(不含)前依法領取了《光榮證》,但因保管不善造成《光榮證》損毀、丟失的,可以申請補辦。
根據四川省衛計委【2016】11號文件,獨生子女光榮證於2016年7月31日後已經停辦。
3. 獨生子女證辦了能否取消
獨生子女辦理之後是可以取消的,但是需要退還之前所領取的所有補貼獎勵。
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符合國家條例規定申請再生育的,應當從批准之月起停止各種優待,交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還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然後從所屬街道辦事處計生辦領取審批表,填寫完成先在社區蓋章,再在辦事處蓋章,然後由區計生局審批。
辦理取消《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需要的提供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 獨生子女證取消後會有什麼影響
由區、縣計劃生育辦公室簽發的,證明獨生子女身份,並按規定享受有關獨生子女待內遇的憑證。本著國家指導和群眾容自願相結合的原則,凡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婦,經過申請並經有關單位批准可發給「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家庭憑證可以享受國家或集體規定的對獨生子女及其家庭的獎勵和照顧:如享受獨生子女保健費;國家職工中的獨生子女母親,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適當延長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並不影響其調資、晉級;農村實行生產責任制的地區和單位,獨生子女家庭包產任務低一些,或多承包一些責任田等。
按現行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在已經領取「獨生子女證」並享受一切福利待遇後又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應當及時收回「獨生子女證」,並取消有關福利待遇,分期退還已領取的保健費。經組織同意後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從懷孕時起,收回「獨生子女證」,已領取的保健費不再收回。
5. 勞動法已經取消獨生子女加一個月的假期了嗎
1、勞動法規沒有取消獨生子女,增加產假的假期的,只是每個省的規定略有不同的。
2、法律規定:《廣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七條 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6. 獨生子女證能用假的嗎
獨生子女政策已經取消,獨生子女證現在已經不辦了。
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決定內,我國將全容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如果自願只生育一個孩子,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7. 取消獨生子女證發放的文件
本報訊(記者李木元)10月30日,國家衛計委副主任王培安就實施全面兩孩政策答記者問。他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將取消二孩審批,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
王培安介紹,全面兩孩政策,是指所有夫婦,無論城鄉、區域、民族,都可以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此次生育政策調整是基於當前我國人口發展出現轉折性變化。一是人口總量增長的勢頭明顯減弱,育齡婦女數量逐步減少,特別是20~29歲生育旺盛期婦女數量下降較快。群眾生育意願發生轉變,少生優生成為社會生育觀念的主流;二是人口結構性問題日益突出,勞動年齡人口開始減少,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出生人口性別比長期持續偏高。三是家庭規模縮小,養老撫幼、互助互濟等傳統功能弱化。
王培安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將進一步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取消二孩審批,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准確掌握生育信息,重點加強優生優育、避孕節育、婦幼健康的咨詢指導,落實免費的衛生計生服務項目。
他說,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或現居住地辦理登記。衛生計生部門將進一步簡化程序,方便群眾。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王培安表示,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對於新政實施時間,王培安表示,將根據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的決策部署,需要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規,依法組織實施。
據王培安透露,目前全國符合全面兩孩政策條件的夫婦約有9000萬對。實施全面兩孩政策,今後幾年出生人口總量會有一定程度的增長,最高年份的出生人口預計超過2000萬人,這是政策調整的預期效應。
8. 政府是否取消了獨生子女證
沒有取消獨生子女證。
國家和各地都沒有下發政策規定取消獨生子女證,按規定持有獨生子女證的家庭符合條件規定的可以申請辦理享受獨生子女優惠政策。
所以沒有取消獨生子女證。
按規定獨生子女家庭孩子十八周歲前可以申請辦理享受獨生子女費,但必須每年申報一次領取一次,不是申報一次可以連續領取。沒有申報領取的過期後不再補發,因此你的情況應該是這樣的情況。
9. 獨生子女證是不是要取消嗎
全面實施二孩政策抄之後,提倡襲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父母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也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的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照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要求再生一個,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政策,此前享受的也不用退還。
2016年1月1日(含)以後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