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女有權分父母財產嗎
男女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當然除約定回或法定為個人答財產的除外,因此,父母的財產與子女是沒有直接關系,無論是父母婚前的財產還是婚後的財產都沒有子女的份額。當然,父母自願贈與給子女的除外。
㈡ 父母財產不分給兒子行嗎
父母財產可以不分給兒子,如果父母生前有遺囑,
不將遺產分別給子女,
而是捐贈給慈善機構或者贈與他人,
都是可以的。
父母有合法遺囑不讓子女繼承、子女放棄或者存在依法應被被剝奪繼承權情況。
望採納,謝謝
㈢ 不贍養父母的子女可以分家產嗎
你問的意思是不來是,沒有源贍養老人
老人去世後,能否分到遺產
如果沒有喪失繼承權的,可以不分或少分。
繼承法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㈣ 子女結婚後和父母住在一起,父母離婚分財產,子女的財產也屬於分割的一部分嗎
當然不屬於了,父母的錢財跟子女的放在一起,一般這個時候多數都是雙方都給子女多一些,各自拿少數的分開單過
㈤ 父母財產分配不均,子女是否有權提出異議
父母財產分配不均,子女無權提出異議;因為你不是財產的權屬人。《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內定:容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所以,子女無權提出異議。
㈥ 與父母從不來往的子女在分遺產時可以不分和少分嗎
可以的,那要看他是否要還是不要了
㈦ 如果子女主動提出與父母斷絕關系,請問父母的財產她還有權參加分配嗎
不論是父母提出,還是子女主動提出,父子、父女、母子、母女關系是割捨不斷版的。法律也權是不允許的。父母有權利不讓子女(或部分子女)繼承遺產。只要立【自書遺囑】即可。子女也可以放棄繼承遺產。一般情況下,不盡贍養義務的子女可以少分或不分遺產。
㈧ 子女和父母在同一戶口本上可以參與分割財產嗎
你的信息提供有點不太清晰的地方 根據字面我推論如下,不知是否和真實情況一致,你們夫妻和你父母共同出資購買了一套房,寫了你的名字,給你父母住。 那麼房子在所有問題上是屬於你們夫妻共有,但這裡面你的父母出的大部分錢是贈與你們的還是借給你的要搞清楚,同時,贈與分兩種情況,贈與你個人的和贈與你們夫妻的。 借的就是債權債務關系,如果是贈與的,在明示贈與你個人的情況下,這部分利益還是屬於你個人的。在離婚的時候這部分還可以拿出來到你個人名下。 如果你要將房子改到你孩子名下,在法律的范疇內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贈與給你的小孩,需要你們夫妻共同簽字。當然你一個人可以辦,但是需要承擔以後的侵權責任。 如果房子贈與你的孩子成功,那麼這個房產就是屬於你孩子的,你們夫妻除為了孩子的利益著想是不能處分的,當然不能分割。 孩子在未成年之前的財產歸法定監護人保管,你們沒離婚的話就是夫妻兩個人保管,如果離婚的話就要看孩子判給誰,由撫養一方保管。 關於戶口本的問題,你可以以法定監護人的身份直接去公安局打個戶籍證明,就可以了。 關於改名字需要的手續,你們需要拿你的身份證、戶口、直系親屬證明,你孩子的戶口,就可以了。
㈨ 如果子女不贍養老人,他還能分得老人的遺產嗎
子女不贍養老人,也是擁有繼承權的,但是老人可以因子女未盡贍養義務,在訂立遺囑的時候不指定子女為繼承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9)子女和父母不和能提出分財產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二十條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准。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