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個人房產無償贈送給親屬要交稅嗎
1、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1)房屋產回權所有人答將房屋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3)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4)通過離婚析產的方式分割房屋產權。
除此之外,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予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按「其他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2、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徵收營業稅:
(1)離婚財產分割:
(2)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3)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4)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3、個人無償贈予行為,對受贈方按市場價格計征百分之三的契稅;
4、對雙方按市場價格計征萬分之五的印花稅。
❷ 一般公證處,公證房產要多少錢
截止2020年,一般公證處,公證房產100元-2000元不等。
以河北省為例,依據《關於調整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第一條規定: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按下列標准收取: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財政部子女繼承父母房產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
第二十二條公證處辦理公證事務,應當按規定收費。公證費收費辦法由司法部另行制訂。
第二十三條公證人員對本公證處所辦理的公證事務,應當保守秘密。
第二十四條依照第四條第十款規定,經過公證處證明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按文書規定履行時,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十五條公證處對不真實、不合法的事實與文書應拒絕公證。公證處拒絕當事人申請辦理公證時,應當向當事人用口頭或者書面說明拒絕的理由,並且說明對拒絕不服的申訴程序。
當事人對公證處的拒絕不服或者認為公證員處理不當,可以向公證處所在地的市、縣司法行政機關或者上級司法行政機關申訴,由受理機關作出決定。
第二十六條公證處或者它的同級司法行政機關、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如發現已經發出的公證文書有不當或者錯誤,應當撤銷。
第二十七條當事人申請辦理的公證文書如系發往國外使用的,除按本章程規定的程序辦理外,還應送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外事辦公室和有關國家駐我國大使館、領事館認證。但文書使用國另有規定或者雙方協議免除領事認證的除外。
❸ 繼承房產還要交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繼承房屋也是要交稅的。主要包括以下幾部分:
1、繼承權公證費用: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最低不低於200元。
2、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根據滬價房(1996)第088號文評估費用根據房地產價值的高低不同採用差額定律累進方式來計算;
3、房地產繼承過戶稅費: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組成。
4、契稅: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契稅,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1.5%。
(3)財政部子女繼承父母房產擴展閱讀:
繼承步驟: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 《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准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❹ 房產證上加配偶的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房產證來上加配自偶名字,主要流程如下: 第一、帶好三證(即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以及復印件。第二、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第三、辦理房產證上面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後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❺ 我想把房子贈與我父母,都需要什麼手續需要多少錢大概
贈與方與受贈方同共同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有的地方要求贈與協議須公證,子女在處理房產時要看這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是的話,則須夫妻雙方同意,如不是,則只須房屋所有人同意。各項費用加起來將近13%,具體要多少,可以到當地的房管局去咨詢一下。
(一)房產贈與需提交的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贈與和接受贈與公證書;
3、贈與人和受贈人身份證及復印件;若受贈人為未成年人,需提交監護人 身份證及復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
(二)收費標准
1、交易手續費:雙方各50%
住宅:6元/平方米。
2、登記費:由受贈方交納
住宅:80元/套;。
3、房屋所有權證書工本費:一本免費,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稅:5元/本(由受增人交納)。
5、契稅:由受贈方交納。按房產評估額的3%-5%交納;原來各地一般都是按照3%減半即1.5%稅率徵收,但在實行房產新政(6月1日)後,不少地方開始全額徵收契稅;房產評估額參照市場上同類房屋價格。
辦理房屋贈予登記首先得具有兩個條件:首先是已領取房地產權證;其次,房屋的權屬人自願將該房屋贈予他人,他人接受後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的權屬贈予登記。
申請人申請辦理房屋贈予登記需要繳交以下資料:贈予公證書、房屋面積測繪成果報告書、評估地價答復書、繳交贈予契稅的完稅證明、房地產權登記申請書(申辦前,申請人先到咨詢服務窗領取房地產權登記申請書,認真填寫,所有受贈人必須在申請書上簽名)、房地產權證(如兩人以上共有的,提交共有證)、委託書(所有受贈人必須親自到受理窗口共同申請辦理,不能親自前住辦理,應當依法辦理委託書)、申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市政府或房管局產權地籍處批准同意贈予或受贈房屋的文件(當贈予雙方有一方是單位的,應當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故必須提交該項文件)、法律法規規定需要繳交的其他資料。
具體辦理的流程則包括:第一、贈予雙方到公證處辦理贈予公證手續,領取贈予公證書;第二、申請人到測繪所辦理面積測繪或轉繪,領取結果;第三、申請人到徵收契稅窗口辦理完稅手續,領取完稅證明;第四、申請人備齊資料到收件窗口申請贈予登記;第五、收件人員收件立案受理,繳交登記費,核發《房地產申請登記回執》;第六、辦案人員對資料進行審核,通知申請人到發件窗口領證;最後,申請人憑登記回執到發件窗口領取《房地產權證》。
❻ 1、夫妻之間房產證更名需要交納哪些費用要交哪些稅費 2、離婚後房產過戶需要交納哪些稅費
1、夫妻房產證更名需要繳納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一共110元。
夫妻之間房產證更名不用交稅(已購公房要交土地出讓金)。財政部和國稅總局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下3種情況,可以免徵契稅:
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
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變更為其中一方所有的;
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雙方約定、變更共有份額的。
2、離婚後房產過戶是不需要交稅的,因離婚房屋產權發生變化的免收住房轉讓稅費。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後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徵收契稅。
(6)財政部子女繼承父母房產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二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約定財產制是獨創式約定財產制而非選擇式約定財產制。婚姻家庭的團體性特徵決定了夫妻之間關於財產制的規定或約定不宜由物權法過度調整,其財產權的變動不應適用物權法關於物權變動的一般規則。不論是基於法定夫妻財產制還是基於夫妻財產制契約而發生的不動產物權變動均屬於非基於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夫妻利用夫妻財產制契約的內部性損害債權人的利益,涉及夫妻財產制契約本身應否公示的問題,不能將夫妻財產制契約本身的公示對抗與基於該契約而發生的物權變動的公示對抗問題混為一談。
❼ 勞動法喪假中直系親屬指哪些人
喪假直系親屬包括:
1、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2、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專,岳父母或者公屬婆過世,也列入可享受喪假的范圍。對於超出這一范圍的親屬,企業有自行解釋權。
3、由於我國歷史形成的風俗,祖輩的喪禮,孫輩一般也在必須列席的范圍內,因此在實際操作中,不少單位也將祖輩去世列入職工可享受的喪假范圍,具體由各企業自主認定。
另外: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同時,職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後,需要職工料理喪事的,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可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喪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