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子女買房,父母可以用自己的公積金幫子女貸款嗎
父母可以用自己的公積金幫子女貸款。
根據最新公積金使用規定,子女買房可以提取父母住房公積金,未婚子女與父母共同生活的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父母可以提取本人公積金賬戶余額。子女貸款購房,父母參與共同還款的,可按公積金還貸提取方式提取,既可以提取首付,又可以每年提取公積金還貸本息。
(1)公積金子女可幫父母還貸擴展閱讀:
貸款額度要符合四個「不高於」:
1.不高於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的倍數,即住房公積金余額的40倍、補充公積金余額的20倍確定的貸款限額;
2.不高於按照房屋總價款的比例確定的貸款限額;
3.不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
4.不高於最高貸款額度。至於最高貸款額度,購買首套住房或改善型第二套普通住房,2人以上參與貸款的,繳納住房公積金可貸金額為100萬元;繳納補充住房公積金可貸金額為20萬元,總計為120萬元。
B. 用子女公積金為父母買房還房貸可以嗎
可以的。
根椐《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第十五條:職工或者其父母、子女在本專市購買、建造、翻屬建、大修自住住房時,職工可以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繳存狀態正常,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具有穩定的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購買住房合同、協議或者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
購買住房的,已經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期付款;
相關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C. 子女可以用公積金為父母購房還貸嗎
日前發布實施的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規定,子女的公積金版可為父母貸款購房或償還權貸款。
子女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可以共享給父母使用,以申請到較高的貸款額度;或直接沖抵父母的公積金貸款本息,以減輕還貸壓力。這有助於實現代際公積金賬戶余額的聯通,將公積金貸款作用發揮到最大。
D. 父母退休了想買房,子女可以幫他們還貸嗎(用公積金)
不可以,除非是以子女的名義買房子
E. 已婚子女可以用父母的公積金幫助還貸嗎
可以的提取還貸。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F. 子女公積金可以用來替父母還貸嗎
父母買房可以子女還貸。子女可以和父母聯名購買,父母出首付,孩子還貸款。有住房公積金,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G. 用子女公積金為父母買房還房貸可以嗎
已申請公積金個人貸款(包括組合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還款人)以及同一戶口的父母、子女均可提取個人賬戶的公積金用於償還借款人的公積金貸款,合計提取額不得超過應償還的貸款本息金額。已申請公積金個人貸款(包括組合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還款人)以及同一戶口的父母、子女均可提取個人賬戶的公積金用於償還借款人的公積金貸款,合計提取額不得超過應償還的貸款本息金額。
H. 公積金可以幫父母還房貸嗎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規范》文件規定父母產內權子女不能領,夫妻容產權才可以。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