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離婚後均再婚,子女該如何繼承財產
先分割再婚後的夫妻共同財產再繼承。
如再婚後生育的子女,享有同等繼承權。
被繼承人的父母、再婚配偶、子女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Ⅱ 再婚父母去世雙方子女如何繼承婚後遺產
要看具體來情況來算。(自法律上)
我得先知道具體情況:第一:房產是婚後共同購買的嗎?第二:哪一位先去世?
如果是婚後共同購買的房產。 假定父親先走。
那麼原本的房產百分之百 繼母擁有一半。 父親的子女和繼母再繼承剩下的一半,平分。
繼母的子女無權繼承。 繼母再走了,她的房產,她的子女全部繼承。
反過來繼母先走就反過來看。
備註:二老再婚的時候雙方子女都是成年人,所以相對對方的父母是沒有形成撫養關系的,沒有繼承對方父母的財產的權利。
Ⅲ 關於父母再婚後子女遺產繼承問題
1.《繼承抄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2.《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3.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4.《繼承法》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繼承法》第二十六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5.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Ⅳ 父母再婚,成年子女對繼母財產是否享有繼承權
補充回答:
1、你和繼母簽的協議,只要是雙方當時的真實意思表示、有雙方親筆簽名就合法有效,公證不是協議生效的法定要件,只是能使協議的效力更強,將來一旦發生糾紛,經過公證的協議,法院一般會直接採信為證據。
2、協議生效的法定要件是:協議人有行為能力、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規定、不侵犯國家集體或他人利益,你們的協議是有效協議。
1、「作為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父母再婚,我和哥哥是否對繼母去世後的遺產享有同她帶來的子女一樣的繼承權利??(因為已經成年,繼承法說盡到撫養贍養義務什麼的)」:
(1)你和哥哥對你繼母的遺產沒有繼承權、不和她自己的子女一樣、她自己的子女對她的遺產享有法定繼承權。因為:你們沒有與繼母形成撫養和被撫養關系。
(2)但如果繼母自己在遺囑中同意你和你哥哥繼承她遺產的除外。
(3)《繼承法》中的規定是:繼子女由繼父母撫養成人、與繼父母形成了撫養和被撫養關系時,繼子女對繼父母有贍養的義務、也有繼承繼父母遺產的權利,但你和你哥哥在他們再婚時已經成年,沒有撫養和被撫養的事實,當然也就沒有贍養你繼母的義務、沒有繼承你繼母遺產的權利。
2、「如果享有同樣的權利,具體的法律條文是什麼?請不要給我說「依據繼承法」,繼承法我沒找到相關的」:
(1)你和你哥不享有繼承繼母遺產的權利。法律條文也當然就沒有了。
(2)不享有繼承權的法律條文依據倒是有: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婚姻法》第二十七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
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3、「父親去世前立遺囑說他名下的房產歸繼母所有,其他子女不可以干涉(這里應該包括,我和哥哥還有繼母帶過來的孩子)」:
(1)你父親的遺囑有效,但這遺囑只能處分屬於他自己的財產,即這套房子的一半。
(2)這遺囑中的子女,也只能限制你和你哥哥,如果你繼母帶過來的孩子在他們再婚時也已經成年:這遺囑約束不了你繼母的孩子;如果他們再婚時你繼母帶過來的孩子還未成年、是由你父親撫養成人的:這遺囑可以約束繼母帶來的子女。
4、你和你哥哥在父親病重期間和你繼母簽定的協議:屬於合法有效的協議,如果你繼母的子女不按協議將房產給你們的,可以起訴到法院解決。
Ⅳ 父母系再婚,雙方都有兒女,請問遺產該如何分配
對於遺產,復首先要分清楚是父母婚制前的財產還是之後的財產。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各方婚前的財產屬於各自所有,由各自的子女進行繼承。如果對方子女對老人進行了贍養的話,可以依法分得部分財產。對於父母婚後的財產,首先要在父母之間進行一次劃分,在劃分之後劃歸於過世方一方的財產再由未過世的父親或母親與過世方子女共同進行繼承。
Ⅵ 關於父母離異後再婚,原有子女遺產繼承問題有哪些法律規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二十六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6)父母再婚子女財產繼承擴展閱讀:
財產繼承中有關遺產的處理和分配的規定:
一、財產繼承的規定
繼承開始後,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二、財產繼承中遺產的處理和分配方法:
在我國,財產繼承中遺產的處理和分配大致是按如下步驟進行的:
(一)析產
析產,是指將共有財產中屬於個人的份額分割出來。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二)被繼承人債務的清償
1、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2、債務清償原則
(1)限定清償原則。
(2)繼承人分擔債務原則。
(3)執行遺贈不影響債務清償。
《繼承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4)遺產已被分割後,債務仍應當清償
(5)債務不得影響預留的份額
《繼承法》第十九條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的遺產份額,不得因債務清償受到影響。
(三)遺產的分割
1、遺產的分割原則
(1)遺產分割應當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
(2)保護其他人合法權益。
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為胎兒保留的遺產份額,如胎兒出生後死亡的,由其繼承人繼承;如胎兒出生時就是死體的,由被繼承人的繼承人繼承。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2、遺產分割的方法
(1)作價分割價值或實物分割;
(2)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
(四)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的處理
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Ⅶ 再婚遺產繼承 子女成年
再婚夫妻,各自的婚前財產仍歸各自所有。再婚後形成的財產,一般為夫妻各佔一版半。
再婚夫妻一方權先去世的,其遺產繼承問題。根據《繼承法》規定: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繼承。這里規定的子女,其中包括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分配遺產時,繼承人中有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的情形,按照規定辦:(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應當予以照顧;(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可以多分;(3)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應當不分或者少分。對其他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Ⅷ 父親二婚後的財產子女有權繼承嗎
屬於你爹的財產,先看t是否有遺囑指定繼承,有遺囑,就按照遺囑執行繼承。
無遺囑,按照他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死者子女(你爹親生所有子女和繼子繼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分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