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孩2005年8月出生,沒辦獨生子女證,已在可以辦不
我們這里去年七月底補辦了最後一次!
以後不會再辦了!
不知你們那裡的具體情況!
各地應該有所不同!
你可去當地計生部門咨詢一下!
Ⅱ 獨生子女證還可以辦嗎2005年出生的
您好!從2016年1月1日全面放開二胎的政策正式實施以後,各級計生部門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業務已經取消。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辦理的《獨生子女光榮證》繼續有效。謝謝閱讀!
Ⅲ 2005年生的,到現在沒有辦獨生子女證,現在可以補辦嗎有獎勵嗎,獎多少
2005年生的,到現在沒有辦獨生子女證,現在可以補辦,趕緊。。。
《獨生子女父母版光榮證》(簡稱「獨權生子女證」)是頒發給終生只生育一個孩子的父母的,辦獨生子女證,應該在孩子申報戶口之後,夫妻雙方到各自的戶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區申請辦理。
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各地不同。以下例舉部分省市的發放標准:
1、北京市:夫妻雙方每月各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18周歲止。
2、上海市:夫妻雙方每月各發給3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16周歲止。
3、湖南省: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夫妻雙方每月各發給5至20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4、江西省:對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自領證之日起至獨生子女14周歲止,雙方各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20元。
5、江蘇省: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從領證之年起至孩子14周歲止,每年各領取120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Ⅳ 我是2005年辦的獨生子女證一次都沒領到錢說中間有兩年挺發了是嗎
根據計生部門相關政策,只要依法辦理了獨生子女證,就可以按每月5元,每年60元的補貼,而且獨生子女費不會隨便停發的。
Ⅳ 請問小孩出生日期2005.04,獨生子女證是2010.03辦,我老婆小孩的戶口都在鎮居委,獨生子女費用怎麼領取
領獨生子女費在你戶口所在地辦理,農村戶口,在鄉鎮可辦理,你妻子孩子的戶口在哪就去那辦理,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獨生子女證,過60周歲都可以領。
Ⅵ 津社保2005年35號
生育津貼結算
2009-12-10
辦理依據:津政發(2005)69號,津勞局(2005)238號,津社保()86號
辦理條件:一、妊娠不滿12周終止妊娠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貼;妊娠滿12周不滿16周終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
生育津貼;妊娠滿16周不滿28周終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貼;正常生育或妊娠滿28周以上終止
妊娠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貼。
女職工生育時遇有以下情況,增加生育津貼:產鉗助產、胎頭吸引術和剖腹產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分娩時實施輸卵管結扎術的,增加14天的
生育津貼;女職工晚育(年滿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增加30天的生
育津貼。年滿24周歲以上生育是指女職工分娩時已經年滿24周歲。同時具備以上多種情況的,生育津
貼累加計算。
二、待遇支付(以用人單位參保當月為界):
1.已經完成生育分娩並已出院的,其產假剩餘天數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2.已經完成生育分娩尚未出院的,其生育醫療費及產假剩餘天數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3.尚未完成生育分娩或終止妊娠的,其參保後發生的產前檢查費、生育醫療費及產假剩餘天數的生
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4.參保前終止妊娠的(有生育服務證),其產假剩餘天數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辦理程序:
申辦材料:一、參保前生育分娩,申報剩餘產假天數生育津貼的需提供:
1.醫院出具的手術術後證明(蓋診斷證明章);
2.出院小結(必要時需復印住院病例,同時蓋病案管理部門專用章);
3.《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復印件(留存復印件);
4.晚育獨生的需提供《獨生子女證》原件、復印件(留存復印件)。
二、參保前終止妊娠,申報剩餘產假天數生育津貼的需提供(全部加蓋生育保險章):
1.醫院出具的手術術後證明(蓋診斷證明章);
2.門診病歷或出院小結。
三、生育或終止妊娠醫療費在分中心結算的,晚育獨生需提供《獨生子女證》原件、復印件(留存復印件)。
你也可以上網再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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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1990年出生2005年辦的獨生子女證,這樣的獨生子女費還能領嗎
獨生子女費現在應該已經取消了,因為15年的時候已經開放了二胎,獨生子女政策已經正式作廢
Ⅷ 2005年。要了一個女孩兒。怎樣辦理獨生子女戶
自開放二胎以後,已經停止辦理獨生子女證。所以,現在是不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