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北京市子女戶口隨父母遷入問題
你博士畢業後戶口來辦自理了進京,子女應該可以以「隨遷子女」辦理進京,但你們辦理的都是北京市集體戶口。今年北京市剛對升學(幼升小、小升初)制度進行了改革,「單位共建」的升學渠道在收窄。集體戶口的單位很難以此進入所屬學區名校。
如果重點考慮進京後子女升學問題,就應該在你目標學區落實房產,然後將集體戶口遷往該地成為北京城鎮居民戶。
❷ 如果父母任何一個人的戶口是北京戶口但是隨遷的 子女能跟這遷嗎能遷幾個
(一)入戶條件:
1、投靠人年滿45周歲,且結婚滿10年;
2、投靠人超過45周歲不超過55周歲的,結婚應滿5年;超過55周歲的,結婚應滿2年;
3、隨遷子女年齡原則不超過18周歲,且符合我市計劃生育政策。
(二)應向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
2、投靠人及隨遷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隨遷子女如系獨生子女的,出具獨生子女證原件及復印件;80年以後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應出具准生證;超計劃生育的應出具原始罰款收據及被投靠人單位的處理證明;
6、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三)辦理時限:50個工作日。
辦理市外遷入
來源:北京市公安局網站 日期:2005-10-11
辦理市外遷入戶口登記,須出具以下證件證明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一)復員、轉業退伍軍人系從本市參軍的須出具市或區、縣復員轉業安置部門的落戶介紹信或市局《入戶通知單》、《復員證》或《轉業證》;非本市參軍的須出具市局開具的《入戶通知單》、檔案部門出具的戶口項目證明及《復員證》或《轉業證》;從本市參軍注銷戶口後,被部隊退回入戶的,須出具所在部隊師以上單位退兵證明;以上人員還須出具部隊或原戶口注銷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號碼證明。
(二)大中專院校錄取或畢業分配的學生
錄取學生須出具《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錄取通知書》及分縣局《入戶通知單》。
畢業分配的學生須出具:
1、本市院校畢業分配的外地生源須出具《就業報到證》、接收單位證明及分縣局或市局的《入戶通知單》;
2、外地院校畢業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須出具《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就業報到證》、接收單位證明及分縣局或市局開具的《入戶通知單》;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須出具《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分縣局或市局的《入戶通知單》及學校證明;
3、本市學生到外地院校上學後退學的須出具就讀學校出具的退學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
(三)本市出國(出境)未取得定居權的人員須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其他出入境證件;在國外遺失《護照》的,須出具我國駐外使領館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在國內遺失《護照》的,須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出具的「原護照簽發證明」。
出國前戶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學生在京院校學習期間出國留學,歸國後安置到本市的人員,須出具分縣局或市局開具的《戶口准遷證》、《戶口遷移證》或《入戶通知單》、《常住人口登記卡》、《護照》。
(四)華僑、港澳台同胞到本市定居人員須持市局出具的《入戶通知單》。
(五)失蹤注銷戶口又尋回的須持原注銷戶口登記證明、本人或監護人書面申請,經派出所長審批辦理。
(六)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的,提供監管場所釋放證明或解除勞動教養證明。監外罪犯入戶的,提供監管場所釋放證明及派出所長審批單。
(七)外省市人員調動工作進京、投靠等入戶的須持《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准予遷入證明》、《入戶通知單》。
(八)遷入人員新立戶的,非農業人口須持房屋產權證明或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單位自管房提供單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單》及復印件;農業人口須持村委會同意立戶證明。
上述人員戶口遷入,還須持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回國、釋放、解除勞動教養及退兵、退學(經市局審批入戶的除外)不在戶口注銷地恢復戶口的,須持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銷戶口證明。
❸ 隨子女遷北京戶口的條件
1. (1)關於在北京市「父母投靠子女」類型的戶口遷動,只規定了離休、退休人員的情況。如果你是幹部身份,需要等到55周歲才可以辦理。如果你是工人,滿50周歲方可。
(2)你今年44歲,首先從年齡上不夠規定的條件。
2.附: 離休、退休人員投靠子女進京入非農業戶口
(一)受理條件:
1.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
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並辦理離、退休手續;
3.申請人外省、市、(縣)無子女;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
(三)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共同簽名);
2.申請人的《(離)退休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
4.被投靠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5.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學畢業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戶籍政策戶口進京的,須提供審批單位批準的進京批件復印件並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勞資部門公章;
7.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❹ 獨生子女的父母戶口可以隨子女遷進北京嗎
可以隨子女遷進北京。
根據北京市公安局《戶口審批工作規范》,老人投靠本市子女需符合如下條件:
1、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
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的年齡,並辦理離、退休手續。
3、必須滿足被投靠人是獨生子女或者其他子女的戶口都在北京。
4、父母兩個人一起提出投靠申請,如果一方已經過世,需提供死亡證明。
5、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須到戶政大廳申請,市局批准後辦理。
6、提供的證件證明,入戶申請書,申請人的《退休證》、《居民身份證》。
7、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
審批程序:
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
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共同簽名)。
2、申請人的《(離)退休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
4、被投靠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5、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學畢業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戶籍政策戶口進京的,須提供審批單位批準的進京批件復印件並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勞資部門公章。
7、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4)父母戶口北京子女隨遷擴展閱讀:
國務院批轉了公安部《關於解決當前戶口管理工作中幾個突出問題的意見》,規定凡在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房、合法穩定的職業或者生活來源,已居住一定年限並符合當地有關規定的,可准予在該城市落戶。具體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寄養未成年人在京入戶需同時滿足:
①申請人系不滿18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
②(外)祖父母在本市無子女,可以解決一名(外)孫子女。
③由本市到青藏高原地區(青海省、西藏自治區)工作職工的子女,因不適應當地氣候,無法隨身撫養,外省市無同等親屬投靠的。
④從事地質勘探等野外流動性較大工作的職工,單位無基地和托兒設施,子女無法隨身撫養,外省市無同等親屬投靠的。
⑤被投靠人系本市非農業戶口。
⑥被投靠人在京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2)投靠入京農戶:夫妻、子女、老人投靠、夫妻投靠需同時滿足:
①妻子投靠丈夫:城八區妻投夫在京入農戶結婚需滿5年,遠郊區縣結婚需滿3年。
②丈夫投靠妻子:城八區結婚需滿8年,遠郊區縣結婚需滿5年。
③申請人為外省市農業戶口或非農業戶口的無業人員。
④被投靠人是本市農業戶口。
⑤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農戶需同時滿足:
①申請人男性超過65周歲,女性超過60周歲。
②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
③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均為農業戶口。
④被投靠人進京需滿2年以上。
⑤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農戶需同時滿足:
投靠人為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父或母戶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3)投靠入京非農戶:夫妻、子女、老人投靠夫妻投靠需同時滿足:
①申請人為外省市無業人員或農業戶口,年滿45周歲。
②結婚需滿10年。
③被投靠人是本市非農業戶口。
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非農戶需同時滿足:
①無業老人投靠子女入戶條件:申請人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夫妻需同時申請);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被投靠人為本市非農業戶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②離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條件:夫妻均達離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非農戶需同時滿足:
投靠人為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父或母戶口在京且有住房。(如果父母無住房,為單位集體戶口,需出具單位同意入戶證明。
❺ 子女投靠父母辦理北京戶口的條件
一、入戶條件: 投靠人應為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須符合北京市計劃生育政策。
二、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父母共同簽字);
2、申請人及母親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的原始《出生醫學證明》、《獨生子女證》或二胎准生證;
4、《北京市生育服務證》(持外省市生育服務證明的,須到入戶地街、鄉計劃生育部門更換成《北京市生育服務證》)或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隨父入戶通知單;
5、父親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6、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7、父、母系再婚的,雙方須提供單位人事部門或計劃生育部門出具再婚前生育子女情況證明,無單位的由街道、鄉(鎮)出具子女情況證明,父母的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2004年以後協議離婚的須出具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
8、父親為本市集體戶口(不包括在校生集體戶口和駐京辦事處、聯絡處集體戶口),無需提供住房證明,但須提供父親集體戶口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保衛部門)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入戶證明;
9、父親戶口落在本市非直系親屬家庭戶口的,須提供非直系親屬的住房證明,經公證的父親戶口所在地房屋產權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和戶主同意入戶證明;
10、父親因工作調動、大學畢業分配等原因戶口進京的,須提供進京批件;
11、其他證件證明。
(5)父母戶口北京子女隨遷擴展閱讀:
親屬投靠
新生嬰兒入戶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書;嬰兒父母身份證或戶口簿;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書;准生證或生育證(其中: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應出具徵收社會撫養費憑證)。
夫妻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結婚證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或戶口薄;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隨遷人員的戶或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近親屬投靠:出具法定監護(撫養)人喪失撫養能力或病故傷亡證明和與被投靠人確立監護(撫養)關系的公證書。
❻ 北京戶口怎麼辦理子女隨遷
只要有房子,父母都是常住戶口,孩子就可以隨遷,具體的可以問你的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戶證大廳。一般都歸戶證大廳管理了。如果不知道他們電話,還是要問當地派出所的
❼ 父母戶口都在北京,子女是否可以隨遷
父母都是北京戶口,子女應可以遷來的啊?
❽ 孩子落戶問題,父母一方為北京戶口,孩子是否可以落戶北京
一、可以落戶。夫妻一方是北京戶口,符合計劃生育指標,其一個子女可以隨父或母成為北京戶口。
二、子女隨父進京入戶——
(一)受理條件:
1、父親為本市戶口、母親為外省市戶口,不滿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申請隨父親入戶的,須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原則上只解決一名子女。
2、子女已在母親戶口所在地登記常住戶口。
(二)辦理程序:
申請人須持下列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其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父親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
(三)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父母共同簽字);
2、申請人及母親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的原始《出生醫學證明》、《獨生子女證》或二胎准生證;
4、《北京市生育服務證》(持外省市生育服務證明的,須到入戶地街、鄉計劃生育部門更換成《北京市生育服務證》)或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隨父入戶通知單;
5、父親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6、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7、父、母系再婚的,雙方須提供單位人事部門或計劃生育部門出具再婚前生育子女情況證明,無單位的由街道、鄉(鎮)出具子女情況證明,父母的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2004年以後協議離婚的須出具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
8、父親為本市集體戶口(不包括在校生集體戶口和駐京辦事處、聯絡處集體戶口),無需提供住房證明,但須提供父親集體戶口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保衛部門)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入戶證明;
9、父親戶口落在本市非直系親屬家庭戶口的,須提供非直系親屬的住房證明,經公證的父親戶口所在地房屋產權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和戶主同意入戶證明;
10、父親因工作調動、大學畢業分配等原因戶口進京的,須提供進京批件;
11、其他證件證明。
(8)父母戶口北京子女隨遷擴展閱讀:
最新政策
最新北京戶口政策
夫妻投靠辦理在京入非農業戶口 應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一)入戶條件:
1、投靠人年滿45周歲,且結婚滿10年;
2、投靠人超過45周歲不超過55周歲的,結婚應滿5年;超過55周歲的,結婚應滿2年;
3、隨遷子女年齡原則不超過18周歲,且符合我市計劃生育政策。
(二)應向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
2、投靠人及隨遷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隨遷子女如系獨生子女的,出具獨生子女證原件及復印件;80年以後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應出具准生證;超計劃生育的應出具原始罰款收據及被投靠人單位的處理證明;
6、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三)辦理時限:50個工作日。
辦理市外遷入
來源:北京市公安局網站 日期:2005-10-11
辦理市外遷入戶口登記,須出具以下證件證明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一)復員、轉業退伍軍人系從本市參軍的須出具市或區、縣復員轉業安置部門的落戶介紹信或市局《入戶通知單》、《復員證》或《轉業證》;
非本市參軍的須出具市局開具的《入戶通知單》、檔案部門出具的戶口項目證明及《復員證》或《轉業證》;從本市參軍注銷戶口後,被部隊退回入戶的,須出具所在部隊師以上單位退兵證明;以上人員還須出具部隊或原戶口注銷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號碼證明。
(二)大中專院校錄取或畢業分配的學生
錄取學生須出具《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錄取通知書》及分縣局《入戶通知單》。
畢業分配的學生須出具:
1、本市院校畢業分配的外地生源須出具《就業報到證》、接收單位證明及分縣局或市局的《入戶通知單》;
2、外地院校畢業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須出具《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就業報到證》、接收單位證明及分縣局或市局開具的《入戶通知單》;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須出具《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分縣局或市局的《入戶通知單》及學校證明;
3、本市學生到外地院校上學後退學的須出具就讀學校出具的退學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
(三)本市出國(出境)未取得定居權的人員須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其他出入境證件;在國外遺失《護照》的,須出具我國駐外使領館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在國內遺失《護照》的,須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出具的「原護照簽發證明」。
出國前戶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學生在京院校學習期間出國留學,歸國後安置到本市的人員,須出具分縣局或市局開具的《戶口准遷證》、《戶口遷移證》或《入戶通知單》、《常住人口登記卡》、《護照》。
(四)華僑、港澳台同胞到本市定居人員須持市局出具的《入戶通知單》。
(五)失蹤注銷戶口又尋回的須持原注銷戶口登記證明、本人或監護人書面申請,經派出所長審批辦理。
(六)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的,提供監管場所釋放證明或解除勞動教養證明。監外罪犯入戶的,提供監管場所釋放證明及派出所長審批單。
(七)外省市人員調動工作進京、投靠等入戶的須持《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准予遷入證明》、《入戶通知單》。
(八)遷入人員新立戶的,非農業人口須持房屋產權證明或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單位自管房提供單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單》及復印件;農業人口須持村委會同意立戶證明。
上述人員戶口遷入,還須持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回國、釋放、解除勞動教養及退兵、退學(經市局審批入戶的除外)不在戶口注銷地恢復戶口的,須持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銷戶口證明。
❾ 父母戶口遷入北京的問題
1:受理條件,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
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的年齡,並辦理離、退休手續;。
3:必須滿足被投靠人是獨生子女或者其他子女的戶口都在北京、上海、重慶這幾個地方。
4:父母兩個人一起提出投靠申請,如果一方已經過世,需提供死亡證明。
5: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須到戶政大廳申請,市局批准後辦理。
6:提供的證件證明,入戶申請書,申請人的《退休證》、《居民身份證》。
7: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
(9)父母戶口北京子女隨遷擴展閱讀:
隨遷人如系獨生子女的,系二胎子女的,當地計劃生育部門須出具准生證,超計劃生育的須出具原始罰款收據及被投靠人單位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處理決定。
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未婚證明;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
❿ 父母北京戶籍 子女可以遷入嗎
父母北京戶籍,子女可以遷入北京戶口。
受理條件:不滿 18 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子女,且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獨生子女參照夫妻投靠入戶政策辦理)。
1、父、母因單、對調工作戶口遷京遺留在外地的未成年子女;
2、父、母因招工、招干、接班頂替、復轉軍人戶口遷京遺留在外地的未成年子女;
3、父、母在國外或港、澳、台留學、工作期間生育的子女,父、母已回京入戶;
4、父、母因小城鎮戶籍政策戶口進京滿 5 年的,遺留在外地的未成年子女;
5、父、母因私企人員入戶政策,戶口進京遺留在外地的未成年子女;
6、父母大學生畢業分配戶口進京,遺留在外省市的18 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
7、符合受理條件第 1 條、第 2 條,父、母進京時隱瞞婚姻及子女情況,18 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申請投靠的,父、母戶口須進京滿 5 年以上。
(10)父母戶口北京子女隨遷擴展閱讀:
辦理程序:申請人須持下列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其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父親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
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父母同時簽字);
(2)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
(3)父、母單位人事部門和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生育子女情況證明;
(4)父、母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5)住房證明(是指屬於申請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住房);
(6)父、母因大學畢業分配、單、對調工作、招工、招乾等政策戶口遷京的,須出具進京批件,二胎以上(包括二胎)須出具本市司法部門的親子鑒定書;
(7)父、母在國外或港、澳、台留學、工作期間生育的子女,須提供出生證明原件及翻譯件;申請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其他出入境證件;申請人持外國護照的,須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確認國籍後申請辦理;
(8)申請人系獨生子女的,須提供獨生子女證;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須出具本市司法部門的親子鑒定書、准生證,超計劃生育的須出具原始罰款收據及被投靠人單位計劃生育部門或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處理決定;
(9)父、母因小城鎮戶籍政策戶口進京,遺留在外省市的二胎(包括二胎)以上 18 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須出具本市司法部門出具的親子鑒定書,申請入戶地區(縣)、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子女情況證明、罰款收據;
(10)父、母進京時隱瞞已婚,父、母對隱瞞婚姻情況要有認識;父、母單位黨委出具父、母隱瞞結婚情況說明;父、母為無業人員的,戶口所在地區(縣)、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生育子女情況證明及本市司法部門的親子鑒定書;
(11)父、母因轉業戶口進京,遺留在外地 18 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父、母原部隊政治部門和計劃生育部門出具情況證明;父、母本市接收單位人事部門或計劃生育部門出具情況證明;申請入戶地區(縣)、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證明及本市司法部門出具的親子鑒定書;
(12)父、母因私企人員入戶政策戶口進京,遺留在外地 18 周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須出具本市司法部門的親子鑒定書,申請入戶地區(縣)、街、鄉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子女情況證明、罰款收據;
(13)其他證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