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姻期間,父母贈予自己子女房產,之後子女將房產一部分又贈予配偶,現在離婚該房產怎麼分配
1、父母贈與來自己子女的房產,源明確只贈與自己子女一人,或者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子女的配偶無權要求分割。
2、父母贈與子女的房產,未確定贈與自己子女一人,或者明確贈與子女夫妻二人,或者登記在子女夫妻二人名下的,屬於對子女夫妻二人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另一方有權要求分割。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Ⅱ 結婚後父母現在住房贈予子女離婚怎麼分
父母長輩贈予的,房產證寫誰的就是誰的,與另一方無關
Ⅲ 婚前父母贈與孩子的房產離婚後屬於他們的共同財產嗎
1.婚前父母明確贈與自己孩子的房產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後父母已經明確專約定歸一屬方,該房產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離婚不參與分割。
結婚前父母的贈與,如沒有明確是贈與給夫妻二人的,屬於個人財產。但另外提醒一下你,贈與房產應當交付使用實際佔有,並且辦理了房屋過戶登記方能成立。否則,該贈與隨時可以撤銷。撤銷或者沒有充分證據證明贈與成立,該房產依然屬於父母的財產,在父母過世之後作為遺產由所有繼承人繼承。你婚後繼承所得的財產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Ⅳ 婚前父母出錢買的房子在我結婚時加上妻子的名子如果離婚了房產怎麼分
該案例抄中,所涉及的房產,由於在雙方結婚時,已經添加了另一方的名字。那麼可以視為,一方所有的房產自願贈與另一方的行為,雙方在離婚時可以平均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六條規定,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附:《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
,不適用前款規定。
Ⅳ 父母贈與子女房屋離婚時如何分
第十來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源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沒有明確只歸一方,則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明確只歸一方,則是夫妻個人財產。
Ⅵ 父母在女兒婚後贈予其房產,在其離婚時如何分配
有離婚協議的,遵協議。沒有離婚協議或協議不成的,按法條執行。
具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99次會議通過;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八條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十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二十一條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Ⅶ 父母贈與的房產離婚時能分割嗎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抄相關司法解釋的規襲定:
1)、子女結婚前,父母贈與子女的房屋或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屋,若沒有特別的書面明確約定,該贈與房屋應當認定是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因此,這部分房屋或出資應屬於夫或妻個人財產,不納入離婚財產分割的范疇。
2)、子女結婚後,父母贈與子女的房屋或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屋,若沒有特別的書面明確約定,該贈與房屋應當認定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也就屬於離婚財產分割的范疇。
如果沒有書面證明是可以分割的,希望可以幫到你,望採納!
Ⅷ 結婚後父母出錢買房,離婚時房產怎樣分割
由於現在房價過高,很多年輕人結婚時無法憑借自己的能力獨立購房,故而在結婚時很多父母都會出資幫助子女購房進而減輕子女的壓力。但這種情況如果雙方離婚,雙方父母的出資該如何認定?要分為以下幾種情況:一、婚後父母一方全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這種情況下,只能視為出資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為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二、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考慮現實情況,此種情況,有著贈與夫妻雙方的意思。因此,除非有證據證明婚後父母一方出資買的房子是贈與自己的子女的,在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三、婚後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這種情況在實踐中也較為常見,而且爭議最多。我國婚姻法對此種情況規定,購買的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享有房子的所有權,即分割房屋時應該考慮父母的出資額進行分割。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Ⅸ 婚後父母贈與的房子,離婚後這房子怎麼分割
一,婚後父母的贈與,如果沒有明確的約定或寫明受贈人,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待。
二,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平均分配為原則。
三,如果一方獲得所有權,則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房屋現價值的一半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