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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需要負擔父母的醫療費

發布時間:2020-12-29 20:06:09

獨生子女父母交的醫療保險費,70元錢去哪裡了

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父母,需要交新農合的費用。獨生子女父母享受的優惠政策中,沒有免除交納新農合保險這一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1)子女需要負擔父母的醫療費擴展閱讀:
衛計委: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自願生一孩夫妻不再享獨生子女獎勵
據國家衛計委網站消息,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王培安今日就實施全面兩孩政策答記者問。
王培安介紹,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
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王培安說,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各地要積極採取措施,加大對有特殊困難的計劃生育家庭的幫扶力度,切實解決他們在生活保障、養老照料、大病醫療、精神慰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

❷ 父母在子女成年後有不有義務承擔子女的醫療費用

這是一個道德層面的問題,不應該上升到法律層面。很多人喜歡作「無意義的灌水」來換取提問者的採納,我個人觀點如下:

  1. 父母對成年子女,沒有承擔醫葯費的義務。

  2. 如果你想通過所謂的法律條文來要求父母承擔後續醫療費,可能造成很多意想不到的麻煩。

善意提醒:如果你的父母遺棄你,你也活不到今天。你父母有能力支付後續醫療費用的話,一定會支持的;倘若沒有能力,你毫無辦法。

❸ 父母拿多年前的醫療費讓子女承擔,是否合理

子女有能力承擔,且當初沒有盡到子女應盡的義務,那麼子女應該承擔這筆費用
子女無能力承擔,且已經盡到了相應的義務,那麼父母要求子女承擔費用,就過分了。

❹ 子女的醫葯費可在父母的公費醫療卡中使用嗎

原則上本人已辦卡只能參保人本人使用,父母不可以用子女的醫保卡。但是地方內不同就有容不同的規定。

例如廣州就有規定,父母可以使用子女的醫保卡,但是有相關條件限制:

《關於擴大醫保個人賬戶結余資金支付范圍的意見》明確了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規定了可以為近親屬支付的費用。

1.參保人員近親屬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使用狂犬疫苗、各類肺炎雙球菌、流感疫苗的費用。

2.參保人員近親屬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由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後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

❺ 獨生子女 醫療費報銷

一、獨生子女醫療費報銷事宜:獨生子女入園、入托、入學費用按有關規定給予報銷。獨生子女的醫療費用,按獨生子女父母單位的職工醫療標准同等享受至十八周歲(已參加工作的不再享受)。前兩款費用,由獨生子女父母雙方所在單位負擔。年份逢單時由男方單位支付,年份逢雙時由女方單位支付。喪偶的由一方單位負擔。
二、1.由於醫院現以本醫院葯房出具的領取葯品明細單取代「雙處方」,故報銷時憑病歷、醫療費發票和葯品明細單到單位按規定報銷。
2.確需到葯店購葯的患者,也必須憑病歷、葯費發票、醫生開具的處方單復印件或葯房的葯品明細單到單位按規定報銷。
3. 超過定額部分報銷比例:
⑴獨生子女報銷比例
0-7周歲,甲類葯品報銷80%,乙類葯品報銷60%;
8-18周歲,甲類葯品報銷70%,乙類葯品報銷50%。
⑵計劃內生育的非獨生子女報銷比例
0-7周歲,甲類葯品報銷70%,乙類葯品報銷50%;
8-18周歲,甲類葯品報銷60%,乙類葯品報銷40%。
⑶計劃外生育的非獨生子女報銷比例
0-7周歲,甲類葯品報銷60%,乙類葯品報銷40%;
8-18周歲,甲類葯品報銷50%,乙類葯品報銷30%。
4.定額內結余部分,80%獎勵給子女家長。
5.子女醫療費用開支(含超支部分),上半年由子女父親所在單位報銷並兌現獎勵,下半年由子女母親所在單位報銷並兌現獎勵;子女父母雙方一方在本市工作,另一方在部隊工作(不包括駐徐部隊),其子女醫療費主要由在市社工作的一方承擔。
6.因病情需要轉院或到外地治療的,必須由定點醫院副主任醫師以上醫生簽署意見,並經負責子女醫療費報銷的家長所在單位批准後方可轉院治療。急診可先就醫,後補辦手續,否則,醫療費用全部由家長自理。

❻ 父母的醫葯費可以平攤么!!!

今天我來說二句,比較實在的,我個人觀點;
很多人不知道怎麼來分擔父母醫療費和贍養,我們法律做子女的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但沒說責任大小,其實很簡單:通常父母為兒子負出比女兒多,所以兒子承擔責任就大,我是家中老大有四兄妹,一個弟弟,二個妹妹,最小的妹還在讀書。其他兩個有工作和家庭,我都和他們說好了,父母老時我們每個人都要承擔責任,比如醫療費做女兒該出多少都合情合理呢!兄弟夫妻加上二個妹六個人,因為這都是老家的人,《大哥大嫂姐妹》六個人分為六份,如我父母醫療費用了6000元,我兩個妹各了1000,我出2000,我弟出2000,可我有個小妹還在讀書沒錢給,那我們就分成5份,一份1200,我大妹就出1200元,如果我出3500,我弟就出1500,兩個妹就各出500元。《坐牢,生病沒工作沒收入》這些都以沒能力給錢贍養除外。男人是主,女人是次,大哥大姐是主弟妹是次,父母是主要金錢是次要,錢沒了可以賺回來,人沒了想見都見不到了,很多人都說父母重男輕女,為什麼呢?因為父母都想要兒子養老送終,落葉歸根,父母不可能跟女兒一起嫁過去是不是,做父母都不想是不是,換是你也不可能跟女兒嫁過去,如果啊郞對你不好怎麼辦,又有誰幫你說啊郞二句呢,在村中兒子兒媳對你們不好還有村中兄弟幫你說話。不過現在社會很多人都有養老金和醫療了,不給兒負女擔了,愛和誰過日子就和誰過,看感情方面了。
我先說我一件事吧,我是家中長子,我有工作有份穩定收入,我弟那時還沒工作, 那時家裡要做房子,安理說房子我和我弟一人一半,那錢也一人一半啦!可是弟弟沒工作錢,那隻有我和我父母出錢把房子做好了,不是我弟不想給而是他現在還沒這個能力,那就以後等他有錢了補出來裝修房子就行了。如果我弟不給,做大哥的就當照顧弟弟啦,房子產權還是一人一半的。看了我這些道理就很簡單了是吧,做大哥大姐的照顧弟弟妹妹,經濟好的照顧貧窮的,兄弟姐妹相互幫助,父母是大家的都要有責任承 擔贍養,如果大家都貧窮時,我們都知道自己要擔多少責任,知道自己分擔就知道出多錢,貧窮困難感情不能反,比如你大哥要出2000醫療他只出1500,你要出1000的,你有多就多出點沒有就盡力去給啦,誰出不夠叫誰借錢,這種程況都是大家收入差不多,或者大家都窮,有錢就好辦事沒錯。我說的醫療費大家都明白了吧 。 算清點,父母和兒子生活,平時生活費,感冒生小病呀這都是一大筆錢來的,衣,食,住,行,看病,你父母有能力工作時你不用能他們 生活費,平時回家看看給點錢用,買衣服什麼的,隨你們做女兒心意啦,到父母不能工作那時問題就來了,按照我上面的方法,給個例子吧,比如你父親退休金有1000元一個月,一年支出父母生活費5000元,兩個老人家一年中看小病5000,這次你母親要動手術費30000元,手術完了還有營養費6000。支出一共是46000,除去你和大哥大嫂一人一份,你就出46000-1000=45000%3=15000,你就要出15000元,這15000是你應該要出的,你還有錢再給點父母買點東西,衣服什麼之類的,父母住醫院中你沒去服侍照顧那就多出每一天的費用,醫院照顧費一般60元一天,母親住院9天那你還要多出180元。平時父母生病在床,你沒能去照料你就應該多出點錢,我想你的情況是你和你大哥沒有理清責任和分擔,可能平時你大哥一直為你母親看病花了好多錢,把他拉窮了,他給父母看病的錢你不知道,這次想讓你出多點錢,我的建議你找你大哥好好的算一算賬,問下他出了多少錢給父母看病,再除去3是你該出的錢,大家溝通好來去分擔,算出來的錢你給了可能事情就發生了變化,我相信你大哥他們會同意的,以後也是這樣去分擔,如果你大哥不同意你給自己本要出的錢,這樣你做人也算得合情合理,換回來你老公和他們兄弟姐妹也同意也這樣去分擔他們父母的責任贍養,如果你大哥不想出他那份錢,你叫你父母去告你哥就行了,不告你。你告你哥沒用,要你父母去告才有效,最好就不告了,告了感情不好,最好去商量解決問題。通常父母做房子買房子都是給兒子的,你老公父母也一樣是吧,你父母《個人財產》三棟房子你責任是30%分得一棟房,如果是要只有一棟房子你大哥所得,你是沒有的,兩棟房子就看你父母將這棟給誰啦!責任財產都是對等的。好了我就說那麼多了,希望你和你哥和諧去照顧你父母,給他們看到你兩兄妹和諧相處,度過幸福的晚年!希望你們好好地多看看我寫的,再見!《因為我在這里不知道你結了婚沒有,所以我就當成女的說事了》你是兩兄弟,兄弟兩就平責任和財產

❼ 父母得病住院,子女中到底誰應該付醫療費女兒一方也應該拿嗎法律上是如何規定的

要拿的。

《婚姻法》第21條第3款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扶助是法定義務。子女對父母的贍養可以分為物質贍養和精神贍養兩方面,子女的贍養義務是不需要任何前提條件的法定義務。

一般來說,父母在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時,有權要求成年子女向其支付贍養費,成年子女應當履行給付義務。對於未成年子女來說,如果其父母沒有勞動能力,可以由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對其進行撫養,但是,該子女成年後如果有經濟能力,仍然對其父母有贍養義務。

(7)子女需要負擔父母的醫療費擴展閱讀:

子女對老人贍養費的數額:

由於我國相關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贍養費的給付標准,各地法院對贍養費的給付標准還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目前的司法實踐中,主要採用以下三種給付標准,即當地最低生活費標准,生活所在地區上一年度人均生活消費支出標准,或者法官根據被贍養人的實際生活需要自由裁量確定。筆者認為:給付贍養費是為了使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老有所養,在生活無憂的情況下安度晚年。

按當地最低生活費水平給付贍養費不能滿足老人的正常生活需要,不利於老人的健康長壽;而法官根據實際生活需要確定的主觀色彩較重,賦予法官較大的自由裁量權,不利於糾紛的公正合理解決。

因此,在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應當採用父母生活所在地區上一年度人均生活消費支出標准。當然,如果父母有其他經濟收入的,子女實際給付的數額應為:父母生活所在地區上一年度人均生活消費支出與其他經濟收入的差額部分。

另外,雖然我國法律並未明確規定父母可以要求子女超出協議或判決數額支付贍養費,但是,筆者認為:根據給付贍養費的目的和一般社會道德觀念,在父母患重大疾病或者其他原因導致子女支付的贍養費,不足以維持父母的正常生活時,父母有權要求子女超出判決數額支付贍養費。

❽ 子女負父母的醫療費問題

其實父母生來病,不管是女兒還是源兒子,都有義務去承擔醫療費,
當初在你婆婆生病的時候你們就應該考慮到這點,你老公的兩個姐姐說實話問你們要醫療費我感覺不為過,可能方式不對,或是說你們一開始就沒協商好,生活條件好就多出點,差呢就少出點,盡上自己的一份力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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