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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獨生子女費3600

發布時間:2020-12-29 13:36:35

A. 我父親60歲了是否可領取獨生子女費了

60歲以後可領取獨生子女費,但要符合當地相關條件。

以常州市為例:

2018年1月1日後常州市人社局按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的同時,經獨生子女父母資格確認,可領取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獎勵金(包括終身無子女),獎勵金標准為每人3600元。

申領獎勵金時,申請人須確認《常州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申領表》,並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終身無子女的提供《終身無子女證明》)或《只生育或(依法收養)一個孩子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獎勵金於退休次月由市社保經辦機構通過持證退休人員發放養老金的銀行賬戶代為發放。

(1)常州獨生子女費3600擴展閱讀

山東省獨生子女費政策

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從申請當月起至子女年滿十八周歲止,每月領取不少於十元的獎勵費。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發百分之五十。

如果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將自申請之日起為其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鄭州市獨生子女費政策

根據《鄭州市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扶助辦法》(鄭政〔2012〕12號)第二條的規定,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扶助對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鄭州市戶籍;

(二)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年滿60周歲;

(三)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含依法收養)且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四)中央、省駐鄭單位以及參加省養老統籌的單位和企業,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獎勵政策執行。

因此,參加了鄭州市統籌並不一定都能享受該政策,具體還要看是否符合以上條件。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關於獨生子女費未發放問題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關於60歲以上退休老人領取獨生子女費問題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常州獨生子女父母退休3600元獎勵金改為政府發放

B. 南京獨生子女補貼一次性獎勵3600什麼時候發放

據了解,這次獎勵的對象,為2002年12月1日以後退休未享受加發5%退休金待遇的持證退休職工。對2002年11月30日前退休未享受加發5%退休金待遇的持證退休職工,參照實行一次性獎勵。對已經享受加發5%退休金待遇的持證退休職工,不再發放一次性獎勵金。另外,符合以上獎勵條件、已死亡的持證退休職工,予以補發。

3600元的發放,也有不同的情況,如,由退休時所在企業支付,並參照獨生子女補貼免徵有關稅收;兼並、轉讓、改制前企業持證退休職工的一次性獎勵金,由兼並、轉讓、改制後的企業支付;本意見實施前已依法破產企業持證退休職工的一次性獎勵金,由各級財政分別承擔;依法破產的企業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在破產清算經費中列支

C. 獨生子女費3600元是單位出還是社保中出

退休獎勵的3600元,由單位發給,社保不承擔。沒有單位的由社區發給,這個是計劃生育獎勵政策,和社保無關。

D. 常州市退休職工獨生子女補貼

獎勵對象

一次性獎勵對象為1996年1月1日以後,在本市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且退休時按新老辦法對比後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加發5%養老金待遇的持證退休人員(含終身無子女的企業退休人員)。

符合規定的持證退休人員已死亡的,予以補發,一次性獎勵金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繼承人領取。

獎勵標准

市區未享受加發5%養老金的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的標准為每人3600元;未足額享受加發5%養老金的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的標准按其未足額享受的比例對應享受。

資金安排

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市區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資金不再由企業承擔,改由各級財政承擔。新北區、天寧區、鍾樓區、戚墅堰區所需資金先由市財政墊支安排,再按企業屬性由市與區分別承擔;武進區所需資金由武進區承擔。

2008年1月1日以後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資金來源,按照《省政府關於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文件執行。分為三類情況:一是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退休時所在企業、個體工商戶支付,並參照獨生子女補貼免徵有關稅收,具體的發放時間從市政府文件下發起即執行;二是依法實施破產企業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在破產清算經費中列支;三是其他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待省政府進一步明確後由市政府組織實施。

武進區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資金的發放,由武進區組織實施。

部省屬企業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資金來源及發放,由其所在企業自行組織落實。

申領程序

市區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的申領程序:

申請——持證退休人員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加發5%養老金的,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常州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申領表》,提交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職工退休養老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持證退休人員的戶籍所在地與領取養老金的社保經辦機構不在同一地區的,到市人口計生部門設在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站(常州市健身路27號)的窗口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持證退休人員已死亡的,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繼承人憑本人《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或直系親屬證明、持證退休人員的死亡證明及上述相關材料,到市人口計生部門設在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站(常州市健身路27號)的窗口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受理——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負責受理申請,當場核對申請材料,並將經核實的相關證件的原件退還申請人。為方便申請人,可以在社區居(村)委會設立代辦點。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對受理的申請材料應及時登記造冊,建立檔案,上報區人口計生部門。

審核——區人口計生部門收到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上報的申請材料後,應及時將有關信息錄入一次性獎勵信息系統,編制享受《常州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次性獎勵退休人員花名冊》,報市人口計生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審核。

E. 常州退休人員一次性獨生子女補貼

獎勵對象 一次性獎勵對象為1996年1月1日以後,在本市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且退休時按新老辦法對比後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加發5%養老金待遇的持證退休人員(含終身無子女的企業退休人員)。 符合規定的持證退休人員已死亡的,予以補發,一次性獎勵金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繼承人領取。 獎勵標准 市區未享受加發5%養老金的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的標准為每人3600元;未足額享受加發5%養老金的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的標准按其未足額享受的比例對應享受。 資金安排 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市區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資金不再由企業承擔,改由各級財政承擔。新北區、天寧區、鍾樓區、戚墅堰區所需資金先由市財政墊支安排,再按企業屬性由市與區分別承擔;武進區所需資金由武進區承擔。 2008年1月1日以後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資金來源,按照《省政府關於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文件執行。分為三類情況:一是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退休時所在企業、個體工商戶支付,並參照獨生子女補貼免徵有關稅收,具體的發放時間從市政府文件下發起即執行;二是依法實施破產企業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在破產清算經費中列支;三是其他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待省政府進一步明確後由市政府組織實施。 武進區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資金的發放,由武進區組織實施。 部省屬企業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資金來源及發放,由其所在企業自行組織落實。 申領程序 市區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的申領程序: 申請——持證退休人員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加發5%養老金的,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常州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申領表》,提交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職工退休養老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持證退休人員的戶籍所在地與領取養老金的社保經辦機構不在同一地區的,到市人口計生部門設在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站(常州市健身路27號)的窗口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持證退休人員已死亡的,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繼承人憑本人《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或直系親屬證明、持證退休人員的死亡證明及上述相關材料,到市人口計生部門設在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站(常州市健身路27號)的窗口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受理——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負責受理申請,當場核對申請材料,並將經核實的相關證件的原件退還申請人。為方便申請人,可以在社區居(村)委會設立代辦點。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對受理的申請材料應及時登記造冊,建立檔案,上報區人口計生部門。 審核——區人口計生部門收到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上報的申請材料後,應及時將有關信息錄入一次性獎勵信息系統,編制享受《常州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次性獎勵退休人員花名冊》,報市人口計生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審核。

F. 退休人員的3600元獨生子女費發了嗎

獎勵費支付來辦法
符合獎勵條自件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雙方有單位的,分別享受獎勵待遇;一方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雙方沒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經本人申請,填寫獎勵審批表,由所在單位負責審核、給予獎勵。獎勵費支付後,在受獎勵人員的退休審批表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並報單位所在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雙方沒有單位的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時,經本人申請,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機構簽署意見,報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發放獎勵費,並在戶口簿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

G. 江蘇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是怎樣

江蘇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從領證之年起至孩子十四周歲止,每年各領取二十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或者在領證時按照上述標准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獎勵金的具體標准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領取,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支付;

(二)農村居民由鄉(鎮)財政支付,縣(市、區)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三)其他人員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財政支付。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資的百分之五每月增發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或者為其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在已經建立養老保險制度的農村地區,應當優先為只生育一個女孩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辦理養老保險。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對農村中只生育一個女孩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特困戶優先給予救濟和幫助。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或者家庭,在發展經濟、扶貧以及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入學、醫療、安排宅基地等方面制定的獎勵、優惠規定,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H. 常州獨生子女補貼政策,我父母在家務農沒有退休證就沒有補貼了嗎務農對國家沒貢獻了嗎,

不是的,務農的獨生子女父母有補貼,但必須年滿六十周歲以後,其父母各自每月可領取八十元獨生子女補助。

I. 南京市每年退休工人3600元獨生子女費發放具體規定,以及發放的每年時間段

你好!這個費用不是每年發放的,而是一次性發放的具體細則可以查閱2008年寧政發211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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