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獨生子女家庭大約為多少
盡管已成社會熱點,但中國到底有多少失獨家庭目前仍沒有確切數據。據人口學專家、《大國空巢》作者易富賢根據人口普查數據推斷:中國現有的2.18億獨生子女,會有1009萬人在或將在25歲之前離世。這意味著不用太久之後的中國,將有1000萬家庭成為失獨家庭。
>>數量
1009萬家庭可能面臨失獨
易富賢的數量推斷來自於兩組數據:一個是中國從1975年到2010年共產生了2.18億個獨生子女家庭;另一個是2000年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每出生1萬人,就有360人在10歲之前夭折,有463人在25歲之前死亡,760人在44歲之前死亡。
結合這兩組數字不難算出,現有的2.18億獨生子女中有1009萬人會在25歲之前死亡。
按照醫學上49歲生育極限年齡來看,這些失去孩子的母親很少再生育自己的第二個孩子。
>>現狀
生活無助「抱團取暖」
哈爾濱的一對夫婦幾年前失去了他們的獨生女兒。女兒當時在北京讀大四,實習期間在外租房,因為長得漂亮,一天晚上回家路上遭到相識者奸殺並被殘忍分屍拋到小湯山。女兒去世後的四年間,這對父母一直在尋找兇手、打官司。四年間,他們自虐般地住地下室,吃最差的飯菜,因為他們覺得女兒慘死,自己不能有任何享受。官司四年後結束,兇手繩之以法,媽媽爬上小湯山垃圾山頂放聲大哭。
「墳墓里如果是我,該多麼幸福。」這位媽媽說。
在唯一的孩子離去後,養老成了首要問題,入住政府養老院需要兒女簽字,這讓沒有兒女的他們無處可去。「我不怕死,我怕老。」一位失獨父親說。此外,歧視、健康等種種問題也接踵而至。
絕大多數失獨家庭最終都開始遠離正常社會,以「抱團取暖」的方式聚集在一起面對未來的生活。
>>政策
經濟補助難解根本問題
據2001年12月份出台的《中國計劃生育條例》第27條規定: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但對於這個「必要的幫助」究竟是什麼樣的標准且如何實施並沒有明確說明。
從失獨家庭的現狀來看,政府雖然在持續推進對這個群體的關注,卻一直停留在對具體的經濟政策做一些細枝末節的修改,始終難以徹底解決失獨群體目前面臨的多重生活問題。
國家計生委原巡視員、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原理事長苗霞表示,更大的挑戰還是這些父母的生活空白問題,比如未來養老怎麼辦?
>>建議
經濟、精神共慰藉
如何解決失獨家庭目前面臨的問題?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教授、中國社會工作教育協會秘書長史柏年日前提出了經濟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管齊下」的辦法。
「從經濟來講,要把對失獨家庭這樣的風險補償標准提高。」
在生活照料方面,史柏年稱:「要發展社會性的養老,包括機構養老以及社區養老。」
「第三個層面就是精神慰藉。」史柏年說,「社會公眾的理解很重要。大家應該有這樣一種意識,失獨家庭並不是問題家庭,媒體報道也不要把他們標簽化。」
苗霞認為,「幫助失獨群體走出陰影政府有義不容辭的責任,社會也有這個責任。例如像病人在醫院搶救需要家屬簽字的規定應該考慮修改,例如社會組織可以做一些有針對性的工作,大家一起努力讓失獨者走出陰影。」
B. 外國獨生子女的家庭多嗎是不是只有中國計劃生育
是,因為中國人太多。外國人少
C. 中國的獨生子女和非獨生子女哪個多
現在獨生子女多。
D. 中國到底有多少獨生子女
中國現有14歲以下少年兒童約3.4億人。那麼,有多少獨生子女呢?據中國人口信息研究中心提供的數據,1995年,中國有3.2億個家庭,其中20.72%的家庭為獨生子女家庭,獨生子女約為6600萬。
從20世紀開始,獨生子女已漸成為一個具有世界性的社會現象,有些國家的獨生子女已達兒童總數的30--40%。早在19世紀,美國兒童心理學家G.S.霍爾及其學生鮑哈諾就對獨生子女進行了研究。鮑哈諾發表了世界上第一篇關於獨生子女問題的論文《家庭中的獨生子女》。一些心理學家通過與非獨生子女的對比研究獨生子女。由於理論觀點、研究方法不同,產生兩種不同的派別。一派強調獨生子女的消極方面和弱點,認為是「問題兒童」,身體健康情況不佳,並列出了二十餘項不及非獨生子女的特點,對獨生子女的個性成長持悲觀態度;另一派強調獨生子女的積極方面,認為一切都優越於非獨生子女(如生長發育快、早熟、性格和行為特徵優越等)。
近二、三十年來,大多數研究人員從教育、心理學角度與醫學角度否定了獨生子女是「問題兒童」的觀點,也否定了獨生子女天生優越的觀點。認為,獨生子女的特點是由獨生的環境和周圍教育影響而形成的。
E. 中國獨生子女政策
1949年~1961年。馬寅初在1957年7月的人民日報上發表《新人口論》提出節制生育政策。當時中國沒有明確的人口生育政策,但由於政府嚴格限制流產等規定,被專家認為,實際上是在實行鼓勵人口增長的生育政策。
1962~1969年。限制生育政策提出,並在部分市、縣試行。1962年12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出關於認真提倡計劃生育的批示。一年之後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明確提出,大力提倡晚婚。並對不利於計劃生育的規定進行了修改。1964年國務院成立了計劃生育委員會。節制生育的實際工作在城市展開,農村約有五分之一的縣不同程度地開展了計劃生育工作。
1970~1980年。計劃生育政策逐步形成並全面推行。1970年開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人口計劃正式納入了國民經濟發展計劃。1973年明確了「晚、稀、少」的方針,經過逐步發展,政策明確要求,一對夫婦生育子女數最好一個。最多兩個,生育間隔3年以上。
1980年~1984年。計劃生育政策進一步抽緊。1980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提出,要普遍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在此情況下,計劃生育政策一度抽緊。地方政府最終把「提倡」當作「政治任務」來抓。基本只准生一個孩子。這形成了國家生育政策與家庭個人生育需求之間的重大反差。1982年把計劃生育作為基本國策。
1984年-現在。計劃生育政策調整並穩定下來。在農村放寬了生育二胎的條件。並且各省、市、自治區先後制定了本地區的計劃生育條例,實現了區別對待、多元化的生育政策,緩和了計生矛盾。這一政策在主流穩定的基礎上不斷開展獎勵扶助制度、「少生快富」扶貧工程和「關愛女孩行動」以及「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等各項試點服務。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劉永富2004年9月表示,同西方國家相比,中國工業化還沒有完成,老齡化就提前到來,規模大、速度快。是「未富先老」。英國等發達國家從成年型社會向老年型社會轉變用了80年,同期人均GDP為5000美元到10000美元;而中國完成這種轉變只用了20年左右,人均GDP只有1000美元左右。
全球在2002年,60歲以上的老齡人口是16個億,這個數字到2050年將要達到20億,也就是由占人口比例總數的10%上升到21%。其中發展中國家增幅最大、增速最快。
目前最有代表性的一個老齡化國家是日本,66歲以上的老人已經佔到總人口的18.5%,到2050年,這個數字將上升到35.7%。
F. 中國的全部獨生子女大概有多少人
目前獨生子女數量和比例都是最多的,中國獨生子女目前1億2000萬,比例高達近四分之一,隨著第一代獨生子女進入育齡期,這一比例還會迅速攀升。
G. 中國有多少個獨生女孩
這就說不清了,80後很多就是獨生子女,90,00後,以前是想生不能生,後來是讓生不想生的,這會是不敢生,生了養不起,象徵性的生一個,所以,這種情況很多。
H. 中國獨生子女政策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
第二十七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另外,各省市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都有具體實施措施。
I. 中國獨生子女有多少
獨生子女,是指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子女,換句話說,沒有一個親兄弟姐妹。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具有同樣的身心發展規律。但親兄弟姐妹關系會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產生一定作用。獨生子女除了有親子關系外,沒有親兄弟姐妹這層關系,因此其社會化帶有自身的特點,但是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都能學會交朋友。獨生子女政策是為了響應號召,而實施的控制人口增長過快的一項政策。獨生子女在家中常常感到自己是被人熱愛和歡迎的,有著強烈的歸屬感和安全感,這是幼兒心理健康良好的基礎。因此多數獨生子女情緒愉快,性格活潑,朝氣蓬勃,容易樹立積極向上的心理,有利於激發探索世界的主動性、積極性。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J. 關於中國獨生子女政策
我不知道你在什麼地方,各個地方都有自己的相關規定,你查查看。 比喻在新疆的,《新疆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3年)》第二十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 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 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第二十一條 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第一胎生育雙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享受前款第(四)項規定以外的獎勵和優待,但只享受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 第四十三條 對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不落實本條例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和優待政策,有關當事人可以向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舉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督促落實,並對當事人維護合法權益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