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可以代子女去辦理身份證掛失嗎
可以辦理,如果是成年子女,需要子女給父母出具一個辦理掛失的委託書。
『貳』 子女可以委託父母代領結婚證嗎
現實問題
馮某(男)與陳某(女)戀愛期間外出打工並同居生活,因在家鄉的父母抱孫心切,於是馮某出具了一份委託書,委託其父母同陳某領取了結婚證,委託書也交給婚姻登記機關。後由於雙方關系惡化,馮某請求離婚,但遭到陳某拒絕。馮某遂提出,自己委託父母代領結婚證的行為無效,婚姻關系亦無效。但陳某認為,委託父母代領結婚證,是馮某的真實意思表示,結婚證應當合法有效。那麼,男女雙方自願委託父母代領結婚證的行為是否有效?
律師解答
委託他人代領結婚證的行為是違法的。一方面,結婚是一種必須由本人實施的、不能代理的法律行為。另一方面,《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也明確規定,無論任何情況,結婚登記都不可以用任何方式委託、代替。馮某與陳某雖符合法定的結婚條件,馮某也是基於完全自願而出具委託書,但畢竟沒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屬違法辦證,只能作為同居關系對待。
因此,馮某與陳某的婚姻是無效的,馮某可以申請婚姻登記機關撤銷他們的結婚證。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四條 男女雙方根據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
『叄』 父母代子女簽字是否有效
一般情形不具備法律效力。
『肆』 當兵本人不去報名可以嗎,父母代替本人去社區報名可以嗎,孩子都同意的
為什麼不能自己去報名?這么緊張不能親自到場?別人代替報名不算數的。必須自己親自報名。
『伍』 子女可以為父母代開個人銀行儲蓄卡嗎
您好,居住在境內16周歲以上的中國公民開戶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回身份證和臨時居民答身份證通過櫃台辦理,代辦需要出示雙人身份證原件,若網點覺得有疑問,可要求您提供輔助證件,具體建議您辦理之前先和櫃台人員聯系確認。(深圳地區只能直系親屬代辦,需要出示證明)。居住在境內的16周歲以下中國公民,由監護人代理開戶,出具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以及賬戶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還應提供監護證明。
『陸』 父母代子女放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是否有效
如果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父母代行屬於完全無效行為;版如果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父母則有了權相應的決定權,但須尊重當事人的意志,如果當事人堅持維護自身權益,其父母行為無效,如果當事人在協商情況下認可,其父母可以代為放棄。
『柒』 父母代子女簽房屋買賣合同,生效嗎,需要什麼要
你好,如果子女是未成年人,那麼父母代子女簽字是生效的;如果子女已經成年,那需要委託書才有效。
『捌』 父母為成年子女投保,被保險人簽字為父母代簽,合法嗎
父母代成年子女簽保單無效
『玖』 父母可以代替子女選舉嗎
很多家庭現在都是一個寶貝孩子,特別溺愛,能有多寵就有多寵。飯來開口,衣來伸手,凡事都親力親為,從不讓孩子動手做任何事,這是很多父母的壞毛病,特別是年長的爺爺奶奶,替自己的孫子包辦所有一切事物,總覺得是愛孩子,其實是在毀了孩子的一生。
相信你們聽說過《好媽媽勝過好老師》這句話,媽媽是不會孩子輸在起跑線上,孩子的一切毛病、缺點、壞習慣,都可以非常容易地在其父母身上找到答案……子女教育出了問題, 培養和訓練孩子自理能力,給孩子提供接近勞動者和適當參與勞動的機會,家長給孩子樹樣板、指明的方向,是引導性的示範培養孩子自立、勤勞良好生活習慣。
鄰居的孩子上小學二年級了,每次寫作業奶奶都陪在身邊,幫孫女削鉛筆、拿課本、擦錯別字、、、、、、最基本的收拾書包都不做,樣樣都是奶奶包辦。我很詫異,朋友解釋說:「不是不會做,是奶奶不讓做」為這事孩子媽媽沒少和奶奶發生爭執(就這么一個孩子我能有多寵我就要有多寵),每次爭吵後孩子媽媽就想分開住,她不敢想像照這樣下去孩子會變成什麼樣,即使長大了也會是一個沒有斷奶的孩子,沒法在社會上生活。
像這樣的現象很多家庭都有過,不能不說隔代教育的差異現象很嚴重。大人之間存在問題沒有及時解決,孩子沒有了自己動手的機會,喪失了基本的生存能力。大人的關心和照顧是利於孩子的性康成長.但是照顧過頭了.是會產生相反的結果。過多的呵護和寵愛。教育孩子父母要與長輩站在同一站線上,不要讓孩子覺得受一點苦或一點委屈,過分依賴、養成任性、懶惰嬌氣、不懂得愛別人的孩子。 一旦離開家人進人社會,就會感到寸步難行,不知所措。孩子也會因為感到無助自卑心理。與家庭有秘切的關系,希望家人在孩子氣教育上做好溝通,為孩子的未來著想,愛也要適量才行。
去朋友家串門,正碰上朋友的孩子雙腳沾滿泥漿,從外面玩回來。朋友在為孩子換鞋襪時,只給孩子穿上一隻鞋、一隻襪子後就走開了。見我很詫異,朋友解釋說,這是他創造的家庭勞動教育法。
就是不管做什麼事情,只為孩子做一半,另一半則由孩子獨立完成。譬如,孩子的鞋臟了,就手把手教孩子擦亮一隻鞋,另一隻鞋交給他自己動手擦乾凈;孩子洗手時,只給他洗一隻手,另一隻手他自己去洗,因為這樣可以迫使孩子為了兩只鞋一樣亮,兩只手一樣干凈,而自己動手將另一隻鞋也擦亮,另一隻手也洗干凈。
朋友的這種跟催教育,頗有「授人以魚,不若授人以漁」之同工異曲之妙,值得家長們借鑒。因為目前很多家庭存在孩子勞動時間不多、父母包辦一切或不恰當地進行勞動教育等問題。
我們不難看到,一些不動腦筋的父母,在教育孩子問題上總是過於簡單或粗暴,要麼不停地嘮叨,實在不見效便來「棍棒教育」,要麼就束縛孩子的雙手,不給孩子任何自己動手的機會。從而使孩子失去了應有的創造力,個性和人格的發展亦得不到完善,這樣的孩子,生活自理能力得不到提高,獨立意識也得不到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