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形成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關系因子女的生父或生母離婚而消滅
形成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關系如果有合法的收養手續,生父母不離婚也因撫養關內系變化而容消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十四條 繼父或者繼母經繼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養繼子女,並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條第三項、第五條第三項、第六條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以及收養一名的限制。
第二十三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㈡ 父母因子女過錯收回贈與房子怎麼辦
父母都有精神病,可到當地醫院檢查,醫院給出喪失勞動力證明拿著證明去當地殘聯,評定幾級傷殘,然後申請殘疾補貼,拿殘疾證申請低保。但必須是子女戶口不在父母一起的前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