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子女退休後去世父母可享受國家遺屬補助
1.退休公務員病逝後有喪葬補助金及撫恤金,一般為20個月的本人的工資。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國家會發給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目前的最新標準是2006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撫恤金標准分為烈士、因公、病故三等:死亡後被追認為烈士的可補助一次性撫恤金為生前月基本離退休費額80個月、因公死亡的可補40個月、因病死亡的可補20個月。至於喪葬費,要實行火葬才能領取,具體標准沒有統一規定,一般是一次性補助3個月基本退休費,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補。 2.死者的遺屬生活困難的可申請補助.這個遺屬是指死者供養的直系親屬,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3.在上述范圍的人員,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請的,如果是以死者工資或退休金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在死者死亡30日內符合下面條件之一,才有資格享受遺屬生活補助費。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死者的配偶男年滿6O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 3、死者的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 4、死者的子女未滿16周歲的; 5、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0周歲的; 6、死者的子女及其配偶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6周歲的; 7、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6周歲的。
⑵ 子女去世父母享有的撫恤金與老伴去世享有的遺屬補助沖突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回不得低於銀行定期答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⑶ 兒子有撫養能力父親去世前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母親可以享受遺屬補助嗎
相信上級會安排好這事,不需要群眾再問一遍,不能白白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⑷ 父母去世其中一個子女能否領取,遺屬補助嗎
何為遺屬補助?我只知道老人去世有喪葬費,不管誰帶著相關資料和證明去都可以領到這筆喪葬費。
⑸ 父母離異,父親是公務員因病去世,孩子的遺屬補助
退休公務員病逝後有喪葬補助金及撫恤金,一般為20個月的本人的工資。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國家會發給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目前的最新標準是2006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撫恤金標准分為烈士、因公、病故三等:死亡後被追認為烈士的可補助一次性撫恤金為生前月基本離退休費額80個月、因公死亡的可補40個月、因病死亡的可補20個月。至於喪葬費,要實行火葬才能領取,具體標准沒有統一規定,一般是一次性補助3個月基本退休費,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補。 死者的遺屬生活困難的可申請補助.這個遺屬是指死者供養的直系親屬,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在上述范圍的人員,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請的,如果是以死者工資或退休金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在死者死亡30日內符合下面條件之一,才有資格享受遺屬生活補助費。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死者的配偶男年滿6O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 3、死者的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 4、死者的子女未滿16周歲的; 5、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0周歲的; 6、死者的子女及其配偶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6周歲的; 7、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6周歲的。 不要只顧著撫恤金和喪葬費,後面這個遺屬補助每人每月有幾百元呢(具體標准山東各市各縣都不同,共分為5類地區標准,你是哪個市哪個縣區的自己到當地人事局查查)!自己看看是否有符合條件的,要及時申請! 如果死者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則遺屬每月補助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如果遺屬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補助標准基礎上提高10%;兼有前兩項情況的,補助標准在上述補助標准基礎上提高30%。 如果有多名遺屬申請補助,則全部遺屬的每月生活補助費標准之和,不得超過死者生前月工資或月基本退休金。 建議遺屬去亡者原單位或當地人事局具體咨詢一下。
⑹ 子女去世父母享有的撫恤金與老伴去世享有的遺屬補助能同時領取嗎
可以同時領取的,撫恤金與遺屬補助不是一回事。
⑺ 兒子去逝單位是否發給父母遺屬補助
我是兒子去世單位發給母親的遺屬補助,肯定來說如果有補助當然是給家裡發的了。
⑻ 工作人員死亡後,父母一方有固定收入,另一方無職業,無職業的還享受遺屬補助嗎
發布日期:2009-11-13
一、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條件
死亡的工作人員必須為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或離退休人員,因公犧牲或者參加工作滿5年病故的,其符合條件的遺屬可享受定期補助。工作人員因違法等原因造成死亡的,遺屬不再享受補助。
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對象及條件
(一)父、夫年滿60周歲,或者不滿60周歲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無固定收入者;
(二)母、妻年滿50周歲,或者不滿50周歲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無固定收入者;
(三)子女不滿16周歲或年滿16周歲尚在普通中學學習,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
(四)弟、妹不滿16周歲或年滿16周歲尚在普通中學學習,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
(五)遺屬系普通高校、中專、技校在校學生(不含碩士、博士研究生)的。
三、補助的標准
符合生活困難補助的遺屬,不分農村居民、城鎮居民,按遺屬戶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准執行。城鎮居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調整時,遺屬生活苦難補助相應進行調整。
四、其他有關規定
(一)核定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應以工作人員死亡時是否符合條件為准。後來符合補助條件且生活確有困難的,可予以臨時補助;
(二)工作人員死亡後,其配偶重新組建家庭的,配偶本人原享受的遺屬苦難補助應予以取消;
(三)死者遺屬中,因觸犯刑律被判刑、管制的,服刑期間停止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
(四)死者父母一方有固定收入的(如退休費、個體經營收入等),另一方不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
(五)參加工作未滿5年的工作人員病故後,其遺屬不享受生活困難補助。對符合條件的遺屬,可視人數的多少在本人生前3-5個月的基本工資內,酌情發給一次性遺屬生活困難補助。
⑼ 在職職工死亡遺屬補助的年齡怎樣確定
遺屬補助的條件范圍:
1、職工或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生前直系親屬無生活來源,系依靠死者供養,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列為供養直系親屬:
(1)祖父、父、夫年滿60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祖母、母、妻年滿55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祖父、祖母作為供養對象,還必須是目前無子女或子女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而又沒有收入來源者。
(3)子女(包括養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孫子女、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弟妹)年未滿16歲或雖滿16歲仍在上中學或職業中學的;孫子女、弟妹作為供養對象,還必須是目前無父母或父母均喪失勞動能力而又沒有收人來源者。
2、職工及離退休人員自幼依靠他人撫養長大,現撫養人符合第一條(1)、(2)款條件的,可視為供養直系親屬。
3、職工及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其遺屬當時符合供養條件的,可列為供養直系親屬;凡職工及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其遺屬當時不符合供養條件,以後才符合供養條件的,不再列為供養直系親屬范圍享受定期生活困難補助。遺腹於可列為供養直系親屬范圍,不受本條限制。
4、權利處理:職工及離退休人員因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死亡,其供養對象獲得交通事故賠償及民事賠償的,若賠償標准高於因病及非因工死亡待遇標準的,企業不再支付相應待遇;若賠償標准低於因病及非因工死亡待遇標準的,企業予以補差。
(9)子女去世後對父母的遺屬補助擴展閱讀:
遺屬補助補償項目
1、喪葬費:2008年9月1日起,廳級及以上人員(含經批准享受廳級待遇的離休人員)為4000元,其他人員為3500元。喪葬費包干使用,節約部分歸親屬所有,超支部分親屬自理。
2、遺屬生活困難補助:2008年9月1日起,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符合供養條件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農業人口遺屬每人每月230元,非農業人口遺屬每人每月280元。
⑽ 農村家庭兒子去世後其父母辦遺屬補助,需要已出嫁女兒的身份證信息嗎
只有有撫養關系的親屬才有資格領取,除了父母配偶子女,其他人都無需出示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