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一方是犯罪嫌疑人子女可以考公務員嗎
非特殊崗位公務員招考父母一方是犯罪嫌疑人子女可以考公務員版。
《中華人權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四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一條 錄用特殊職位的公務員,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可以簡化程序或者採用其他測評辦法。
2. 父親是殺人犯但已經刑滿釋放子女考公務員有影響嗎
樓上不對,直系親屬有犯罪前科的,只要不是公檢法單位,政審原則上不影響。所以,如果是普通崗位,是否有影響還得看單位的把握。
3. 父母犯罪,兒子能考公務員嗎
父母犯罪在服刑完畢後,兒子是可以報考公務員的。
考公務員的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國家公務員政治審查主要強調考生本人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
1.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
2.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
5.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為了保證錄用考核工作順利進行,各地根據需要可成立臨時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體負責錄用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
錄用考核的內容為德、能、勤、績四個方面。
1.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現、工作作風、職業道德和品德修養;
2.能,主要指從事本職工作所具備的基本能力和應用能力;
3.勤,主要是事業心、工作態度和勤奮精神;
4.績,主要是工作實績,包括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所產生的效益。考核的重點是被考核人的工作實績和與擬補充職位相關的實踐經驗。
4. 爸爸是殺人犯影響兒子考公務員嗎
只要報考人本人來符合相關崗源位報考要求,就可以報名不受影響。
實踐中,直系親屬有犯罪記錄在政審環節會有影響。不同崗位要求可能不一樣。公檢法系統,肯定需要本人和直系親屬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其他部門政審環節主要考察還是本人的情況,其直系親屬有犯罪記錄並不一定會導致直接一票否決。
5. 父母有犯罪,子女就不能考公務員嗎
具體要看父母是犯的什麼問題,嚴不嚴重。不嚴重就可以考。
直系親屬如果被專判的無期屬或死刑是不可以報考公務員的。
政審的主要內容包括:本人的政治歷史及其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情況。如(1)本人是否有犯罪嫌疑或前科;(2)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等。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中央及地方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
錄職位。
所以只要不是太嚴重,是可以報考公務員的。
6. 父母曾經犯罪的,子女可以報考公務員嗎
可以報考,父母犯罪對公務員政審有影響,但是對公務員報考沒有影專響,只要符合公務員的報屬考條件即可參加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如下: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
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各地根據需要可成立臨時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體負責錄用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