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獨生子女扣除贍養老人費用後的會計分錄怎麼寫
獨生子女扣除贍養老人的費用不用做會計分錄的。
B. 獨生子女費扣稅, 符合法律規定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第二條(二)規定: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
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3.托兒補助費;
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因此,支付給員工的獨生子女費,不屬於應征稅的工資、薪金,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C. 以前發了獨生子女費的要扣到哪年才能從工資里發
不知道你說的問題是不是我說的那一種。
在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全面獎勵實施的時候,存專在大約3種情況,一次領屬取了5000的,每月領取了5%的,從來沒有領取過的。這類人群在我們這都需要改成按月80每月。那麼如果你原屬於第一種,按80每月累計但不發,等到5000的時候再開始領取。第二種的扣除5%。發80每月。第三種直接領取80每月。補充一點,如果是在全面實行獎勵,自己填寫了發放方式選擇合同的(選擇5000一次或者每月80)。這種不會再發,發5000就5000、
D. 獨生子女費可以被領導剋扣嗎
不能,按規定任何人或機關無權剋扣獨生子女獎勵金。所以獨生子女費不能被領導剋扣。
E. 獨生子女個稅專項扣除如何判定
樓主給出的信息不是很足,我們這樣來討論:
第一種情況
父母在離異前回,您還有其他兄弟姐妹,即答使父母離異後,由您一人贍養您父親,也不能按照獨生子女的標准來享受專項扣除,所以父親再婚後生一女,一女隨女方,只能按照非獨生子女的標准來享受。
第二種情況
父母在離異前,您是獨生子女,如果父母離異後重新組建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沒有納稅人以外的其他子女進行贍養,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准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除此之外,就不能按照獨生子女享受扣除。
所以,您父親這一方顯然不符合獨生子女的條件;如果您母親一方只有您進行贍養,還是可以享受獨生子女標準的,否則就不行。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您。
F. 獨生子女費被強制扣取的小額保險這種行為屬於違法行為嗎
獨生子女費被強制扣取的小額保險不屬於違法行為。
G. 扣留獨生子女費書貪污嗎
貪污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扣留獨生子女費,但沒有據為己有就不算貪污,但可以界定為挪用公款!
H. 納稅人為獨生子女按照每月多少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贍養法》第七章贍養老人,第二十二條:
納稅人贍養一位回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答
第二十二條: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8)公司扣了我的獨生子女費擴展閱讀:
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義務照料其基本生活或請他人、養老機構代為照料再由子女支付有關費用。但是有些不孝順的子女並不想贍養老人,尤其是近年來,在一些尚未建立社會養老機制的農村地區,隨著老年人權益保護意識的提高,老年人為贍養費而與子女對簿公堂的為數不少。
I. 個人所得稅計算時應該扣除獨子費和婦女衛生費嗎依據是什麼
在計算該個人所得稅時是應按10000元計算。
企業或個人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並向指定金融機構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規定比例部分應計入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個人領限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時,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藉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暫免徵稅。(財稅字[1997]144號)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個人按照《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的比例,實際繳付的失業保險費,均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個人超過上述規定的比例繳付失業保險費的,應將其超過規定比例繳付的部分計入職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具備《失業保險條例》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國稅發[2000]83號)
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從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